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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神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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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必相信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加尔文主义系列讲座
第一讲:加尔文主义与生活
亚伯拉罕.凯帕尔 1898 王兆丰译 2002年
简介:
亚伯拉罕。卡艾帕博士是著名的荷兰加尔文主义神学家,哲学家,政治家。他于 1901-1905当选为荷兰首相,任荷兰议会议员三十多年。卡艾帕博士才华横溢,精力充沛。他以加尔文主义为基础,对他的祖国的社会结构进行全面改革,影响涉及几乎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他担任两任基督教杂志的编辑长达四十五年。1880年他奠立了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并亲自任教,任职。此外他出版了两百多卷著作。其中包括著名的“圣洁神学百科全书”,“圣灵的工作”,“靠近神”等。在他七十岁生日的庆祝会上,有人这样说:“四十年来,荷兰的教会,政府,出版业,教育界和科学界的历史上,每一页几乎都有他的名字”。
此系列讲座是卡艾帕博士于1898年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作的。共分六个专题。
1。 论加尔文主义与生活
2。 论加尔文主义与宗教
3。论加尔文主义与政治
4。论加尔文主义与科学
5。论加尔文主义与艺术
6。论加尔文主义与未来
卡艾帕博士在这个系列讲座中展示了加尔文主义不仅是神学教义的丰富宝藏,更是一个世界观的全面基础。
1。论加尔文主义作为一个生活体系
在开始之前,我想我们应该先给“加尔文主义”这个名词从历史的角度上下一个定义。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群中“加尔文主义”这个概念的用法截然不同。我把它们大致分为四类。
第一类:在我们生活的时代,加尔文主义代表一种信仰告白的类型。在很多罗马天主教国家里,加尔文主义被用来嘲笑所有属于改革宗教会的人,无论他是否真正有信仰。在法国,有人甚至称犹太人和加尔文主义者是危害国家利益的,是对道德生活具有危险性的人。
第二类:与第一类相反,加尔文主义被称为是信仰告白派,尤其是指公开宣告他们相信预定论教义的人们。他们被贴上狭窄教义牺牲品的标签。这种攻击是如此咄咄逼人,以至于那些完全相信,也公开捍卫预定论并以加尔文主义者为荣的神学家诸如赫治,有时也不得不以奥古斯汀主义来代替加尔无主义。(译注:关于信仰告白,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之后的二百年里,几乎所有改革宗教会的正式信仰告白,从瑞士的海尔凡帝克信仰告白,苏格兰信仰告白,荷兰的多特大会决议,英格兰教会的三十九条,到德国的海德堡信条,一直到著名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伦敦浸信会信仰告白都是以加尔文主义神学为基础的)。
第三类:其他基督教宗派如浸信会和遁道会中一部分人也使用“加尔文主义”这个称号,最著名的就是英国的司布真等称自己为加尔文主义浸信会,威尔士的怀特菲称自己为加尔文主义遁道会者。这也属于信仰告白的一种,只不过是应用在特定的一个宗派之上。毫无疑问,这种事情一定会遭到加尔文本人严厉的批评。加尔文活着的时候,没有一个改革宗教会会以一个人的名字来称呼基督的教会。只有路德宗这样做过。
第四类:除了上诉三种用法之外,“加尔文主义”的第四个用法是科学名称。这无论从历史上,哲学上,政治上都可以来证明。历史上,除了路德宗、重洗派和反对三位一体的索西尼派之外,加尔文主义指的就是宗教改革的方向。哲学上,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在约翰加尔文影响之下所形成的一个思想体系,并且成为在生活的多个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思想体系。作为一个政治名称,加尔文主义代表了一种政治运动,在民主立宪制下保障各国的自由。首先在荷兰,接着在英格兰,从十八世纪末以来在美国。在科学的概念上,时下德国的学者们中正盛行加尔文主义者一个名字。不仅是那些本身同情加尔文主义的人,就连那些弃决了正统基督教信仰告白的学者们也不否认加尔文思想的重要性。这点,可以从当代最权威的三位科学家的话中看到:富鲁英博士这样宣告:“加尔文主义给荷兰带来了由民主的教会机制,严格的道德准则以及怀着改革人类宗教道德的热情所组成的神圣的逻辑体系”。另一位历史学家怀着理性的同情心这样写到:“加尔文主义是十六世纪宗教与政治原则发展而成的最高形式”。第三位科学家不讳地承认加尔文主义解放了瑞士、荷兰、英国,也为清教徒先人们发展美国的繁荣提供了动力“。同样,你们美国的著名历史学家班克罗夫也认为加尔文主义是一个具有”哲学实体、伦理道德、社会福址和人类自由的体系,而所有这一切都来自神“。
我所要讲的正是这最后一种,从严格的科学概念上定义的加尔文主义,这是一个已经在西欧、美国、南非发展形成了我们在生活中、在思想上具有其本身原则的独立的体系。加尔文主义的范畴应该比我们所想象的狭窄的信仰解释要宽广的多。由于对用一个人的名字来命名教会的反感而使各国抗罗宗产生了不同的称呼:法国的“胡格诺”派,荷兰的“拜格斯”,英国的“清教徒”和“长老会”,北美的“清教徒移民先父”等等。但所有这些宗教改革的果实在欧洲和北美大陆所产生的特定的改革宗教会的形成,都出于加尔文主义这个源头。加尔文主义的范畴不应只限制在这些更为纯洁的启示。没有人将这种排斥性的规则应用在基督教这个概念上。在基督教的界限之内,我们不仅接受西欧各国,也欣然接受俄国、巴尔干各国、亚美尼亚、埃塞俄比亚等的教会。同样,我们也应将各地从更纯洁的加尔文主义分离出去的各改革宗教会归在一起。
英国国教圣公会的三十九条遵照严格的加尔文主义,尽管她那等级森严的管理机制与敬拜程序上已经离开了加尔文的正道,并且已经招致了严重的牛津运动(译注:十九世纪以牛津大学为中心的英国圣公会内兴起的运动,旨在反对圣公会内的改革宗倾向,标榜恢复传统的罗马天主教教义与礼仪)。独立派的信仰告白同样是加尔文主义的,虽然他们的教会组织形式被打破变成为各自独立的形式。(译注:独立派是十六十七世纪英国清教徒中主张各教堂独立自主的一派,主要包括公理会,浸信会)。如果说在卫斯理的领导之下大部分遁道会的人反对加尔文主义的神学解释,那么恰恰是加尔文主义的精神本身产生了这种反对当时死板的教会生活的精神。因此可以这样说,在整个宗教改革所涵盖的领域之内,只要不是路德宗或索西尼派,都是由加尔文主义所主导的。包括浸信会主义者们也把自己归列加尔文主义的帐篷之下。正是加尔文主义的自由特征才使这些阴影和不同观点,以及对这些极端倾向的反对得以兴起。罗马天主教基于其等级森严的体制,至今仍然能维持一个整体。路德宗教会的整体性则来自德意志各州王子的权力。(译注:德国的路德宗教会都以各自所在的省的王子为领袖)。
与此二体系不同的是,加尔文主义约束教会的等级制度,反对政府干涉教会,因此也就发展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当然也就存在着分裂的危险,容易产生各种各样一边倒的倾向。加尔文主义的这种促使生活自由发展的体系,除了产生出全面的、纯洁的、充满活力的核心之外,也会产生倾向于反叛的各种边缘力量。但就在这种较纯洁的核心与不太纯洁的边缘之间的冲突之中加尔文主义精神本身就保证了其稳定运作。
我们知道加尔文主义立足于其特有的信仰形式。正是出于这种信仰的良心,加尔文主义发展了其特有的神学,其特有的教会秩序与制度,并且也发展起了政治与社会生活、道德观念、自然与恩典之间的关系、基督教与世界的关系,教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在这些诸多的关系中,只要这些发展是自动自发的出自于加尔文主义最深刻的生命原则,加尔文主义就永远是那完全相同的加尔文主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加尔文主义屹立于人类其它三个庞大复杂的生活系统之列。它们分别是:外邦多神论主义,伊斯兰教和罗马天主教。因此我们将人类归纳成为四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准确地说,应该以基督教而不是以加尔文主义来与外邦文化、伊斯兰文化相比。但是以加尔文主义来作此对比更好。因为加尔文主义比罗马天主教、比路德宗更纯洁、更准确地体现了基督教。在受希腊东正教影响下的俄国和巴尔干各国,基督教没有能够从他们国家的神秘主义传统下产生出一个自己的生活形式。在路德宗国家里,政权的介入与干预阻碍了属灵原则的自由运行。罗马天主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及其具体表现只能说完全是他们自己的一套。与罗马天主教相反,加尔文主义的出现不仅仅是建立起一个不同的教会体系,这也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生活体系,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一个不同的存在方式,为人心的世界提供了不同的观念、理想。
但这一切直到我们的时代才得以实现。只要认真学习一下历史,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都承认这点。这是不足为奇的。假如加尔文主义是以一个完全成熟、研究透彻的系统进入生活,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但加尔文主义的源头却是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的。在存在的顺序上,首先是生活。对于加尔文主义来说,第一件事情就是生活本身,是实践。并且,在加尔文主义成功的国家里如瑞士、荷兰、英格兰和苏格兰等,历史上没有多少哲学的背景。特别是在开始的时候,生活是自发的,也缺乏那种分析计算、深思熟虑。历史学家、神学家们把加尔文主义现象与其原则之间一致性的关系作为专题来研究还是后来的事情。甚至可以说,要对这样一个深刻而又广泛的生命现象进行理论上、系统上的研究、学习,只能在其最初的生命火花消失之后才有可能。然而,为了此系统的未来,有必要为此系统定出明确的界限。此外,还必须加上一条:在我们自己意识的镜子里,尤其是处在这个哲学盛行的年代里,以一个统一的体系来回顾思考我们的存在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深刻的分析、研究加尔文主义不仅为今天所需也同样有益于将来。
在罗马天主教里,人人都知道他为何而活,人人都清楚他们是生活在罗马天主教生活体系的一致性之中。即使是在伊斯兰教国家里,人们的生活也被同一种原则所主宰。而只有抗罗宗主义在旷野里无目的、无方向的游荡,没有什么发展。我们之所以如此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在抗罗宗国家里,泛神论主义出生于现代德国的哲学,成形于达尔文的进化论并且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上日益地宣告自己的权威。甚至在神学上也以各种各样的名称试图要推翻基督教传统,想要以我们父辈的遗产来换取那毫无希望的现代佛教主义。这些思想起源于十八世纪末的法国革命和眼下盛行的德国哲学并且形成了一个生活体系要与我们父辈们所建立起来的直接对抗。我们的父辈所致力奋斗的,是为了荣耀神的名,为了基督教的纯洁。而现今的运动打的则是一场荣耀人的战争。激发他们的不是各各他的谦卑之心,而是英雄崇拜式的骄傲。那么我们基督徒站在此现代主义面前为什么如此软弱无力?我们为什么一直在丧失地盘?原因很简单,我们缺少一个具有一致性的关于生活的概念。这种概念,这个体系可以赋予我们不可抗拒的能量,在前线击退敌人。但此生活概念的统一性在抗罗宗所走的弯弯曲曲、多种多样的道路上,在含糊不清的概念中是找不到的。在过去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加尔文主义为自己开挖出一条生命河流的通道。正是立足在加尔文主义生活概念的统一性上,你们在美国、我们在欧洲能够站立得稳、与罗马天主教并列,反对现代主义。没有这样一种统一性作为出发点,作为生活体系,我们就没有能力保持我们的独立地位,必定会衰弱下去。
在此,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在接受加尔文主义之前一定要有更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个体系不是一个偏面的,短暂的现象而是一个有根有基的,全面的体系。它不但能够在今天坚固我们也能够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我们接着要问的是,作为一个体系,象泛神论或无神论主义、伊斯兰主义、罗马天主教和现代主义这样的生活体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要求的是,在所有人类生活中三个基本关系
我们与神的关系
我们与人的关系
我们与世界的关系
上有一个特定的原则,有一个特有的见解。因此,作为一个生活体系而言,我们的出发点就是要在对神的关系上有特别的解释。这点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若要让与神的关系这件事在我们整个生活中打上烙印,它就必须从我们的良心开始,在此良心里,我们的生活是不可分割的,生活的一致性就存在于此。它不是生长出去的枝子叶子,而是枝子叶子赖以生长的根基。这里所说的当然是在我们人类的有限与超出我们以外的无限之间的对照。唯在此点上我们可以找到人类生活的各种不同支流的共同点。就个人而言,这是在我们心灵最深处的不断重复的经验,是我们接近那位永恒者的地方。我们生命的所有光束都聚焦在此点上。也唯有在此,我们才能找到那痛苦地失落在每天的压力烦恼之中的和谐性。在我们的祷告中,不仅有我们与神的合一,也有我们个人生活的合一。历史上,无论哪一种运动,只要不是源于此最深的源泉就永远是片面的、短暂的。唯有那些出自个人经验最深处的行动,才具有生活的全面性,才能够长存。
这点,适用于外邦泛神主义。它凭人的猜测假设认为敬拜神是在被造物之中。在此系统中,无论是最低形式的那种说人的地位与动物无异理论,还是最高层次的佛教都无差别。此系统从未产生过神独立存在于一切被造之物之外,存在于一切被造之物之上的概念。但即使是在这种不完全的形式下,它也有自己的起始点来解释有限与无限的关系。也就是因为有此重要的起始点,它就能够产生自己的一整套的人类社会的存在。
我们再来看一看伊斯兰教。它全然反对外邦泛神论,切断被造之物与神之间的一切接触。默罕默德、可兰经虽是历史名词,但在本质上,奥斯曼帝国(注:伊斯兰教全盛时期)是外邦泛神论主义的绝对对立面。为了防止任何混杂,伊斯兰教也同样产生出一个特殊的人类生活的世界。
罗马天主教也不例外。这个以教皇、等阶森严的神职系统、弥撒等等所组成的体系源于一个基本思想:神与被造物之间的交往要通过一个神秘的中间环节---教会来实现。这里所说的神秘是指一个有形的,以教皇为最高权威的组织。在这里,教会站在神与世界之间。由此,罗马天主教也激发了、产生了一个自己的人类社会。
与上述三者共同站立而又对立的加尔文主义立足于自己的,也同样是根本的思想之上。它不象外邦泛神主义那样在被造之物中寻找神,不象伊斯兰教那样将神与人隔绝开,也不象罗马天主教那样在神与人之间设立一套中间组织,加尔文主义的崇高概念是:神虽高于一切被造之物,但却以圣灵与人直接交流。这也是加尔文主义预定论的核心所在。人与神的交流完全出于神在永恒里的美好旨意。因此恩典只有直接来自神。我们存在的每时每刻,我们的属灵生命完全依赖于神自己。“荣耀单单归于神”不是出发点而是结果(注:宗教改革时期的五个伟大主题之一。 即:唯独圣经是权威;唯独基督是救主;恩典单单来自神;得救单单通过信;荣耀单单归于神)
神的预定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预定论不是为了把人分开,也不是出于人的骄傲。而是为了保障从永远到永远,我们内在的自我与永生神的交流。加尔文主义者反对罗马天主教的第一个理由是人为地把教会本身置于灵魂与上帝之间。教会不是一个由各种职位所组成的,独立的机构。只要信徒们的信心与神接触,他们本身就是教会。
正如上述三个体系一样,加尔文主义也找到了关于人与神之间关系的明确解释。这也是一个真正的生活体系所必须具备的第一条件。
这里,我能看到两种反对意见。首先有人会问,我是否将本应属于抗罗宗的荣誉归给了加尔文主义?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当我说加尔文主义重新建立起了与神的直接交流,我并非贬低抗罗宗的重要性。在抗罗宗的范畴之内,历史上唯有路德宗与加尔文主义并肩而立。马丁。路德发起抗罗运动应该得到最高的称赞。在他心里,而不是在加尔文心里,经过痛苦挣扎之后,路德领导了震惊世界的历史运动。解释路德不需要加尔文。但解释加尔文就离不开路德。在很大程度上,加尔文进入的收获来自威登堡的英雄在德国境内外撒下的种子(注:威登堡是路德发起抗罗运动的地方)。
但是,当我们问谁对宗教改革的原则有着最深刻的见解,在最广泛的范围内,最全面的将这些原则付诸实践,历史就会指向日内瓦的思想家而不是威登堡的英雄。路德和加尔文都竭力要找到与神的直接交流。路德从主观的、人类的一边开始,而加尔文则是从客观的、宇宙的一边开始。路德的出发点是教会概念上称义的信心;而加尔文的出发点则宽广的多,他的出发点是神的全能在宇宙里的统一原则。这样,自然的结果是,路德仍然将教会看作是站在信徒和神之间的代表,是具有权威的教师;而加尔文则是在信徒们本身之中寻找教会的第一人。路德以他的能力所及在圣餐的观点上,在教会敬拜的礼仪上仍依靠罗马天主教会的观点;而加尔文则是第一位划出一条线从神直接到人,从人直接到神之人。在路德宗的国家里,宗教改革从从王子们而不是从人民开始,因而也就从属于政府的权力之下,王子们成了教会里最高的大主教。在这种原则之下,也就既不能改变社会生活,也不能改变政治生活。因此,从来就没有过路德宗创造出一个特殊的生活形态这种说法,甚至连“路德主义”这个名词都极少有人提过;而学历史的人越来越承认,加尔文主义创造出一个完全是它自己的人类生活系统。
我们听到的第二条反对意见是:假如每一个生活系统都必须以人与神的关系的解释来作为起始点,那么你怎么解释现代主义呢?因为现代主义源自与一切宗教决裂的法国革命。
这是个不问自答的问题。假如你把所有关于永生神的概念统统摈弃掉,正如罗素那样高喊“不要上帝!不要主宰!”口号(译注:罗素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及后来的法国革命的奠基人),那么你恰恰是为你对上帝的解释下了一个最明确的定义。我们可以用以下的例子作比喻。一国政府召回了驻另一国大使,断绝一切正常关系,与那国的关系就处于紧张状态,最后结果便导致战争。法国革命的领袖们除了当时法国的天主教之外,对神毫无关系可言。他们窒息了所有与神的关系,因为他们想要窒息教会的一切权力。结果,他们向一切信仰告白宣战。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将上帝视为一个敌对的势力。不,是将上帝视为死了,假如不是在心里的话至少也是在社会上,在科学上。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现代主义从法国转到德国,并不满足于仅仅否认上帝。它自从披上了泛神论或不可知论的外衣之后,以各种名目要将上帝从神学上从实践中驱逐出去。于是它与三位一体神为敌就达到了顶峰。
因此,我认为如何看待与神的关系主导着每一个生活系统。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感谢加尔文主义关于神与人,人与神的直接关系的根本教导。我再加上一句:加尔文主义既没有发明也没有构想出此教导。这是神自己将它放在他所造就的英雄们,他所差遣的使者们的心里的。这不是一个聪明智慧的产物,而是神在人心里作工的果子。此点必须强调!加尔文主义从来未曾在天才的祭坛上烧过香,也从来没有为它的英雄们立过纪念碑。事实上,连他们的名字都很少提起过。唯一用来纪念加尔文的是日内瓦的一块石头。他的墓在何处都早已被遗忘。这是忘恩负义吗?决不是。若说加尔文被人尊敬,哪怕是在十六─-十七世纪的时候,人人都清楚有一位比加尔文更大的。那就是神自己。这是神自己兴起的工作。没有一个运动有过象加尔文主义那样不同寻常的发展。加尔文主义在西欧国家里兴起,并非是出于哪所名牌大学。不是因为知识分子的带领,也不是因为政府的领导。它的发展出自于人民的心里。无论是工人、农民、还是商人、仆人、女佣,他们身上所具备的是同样的品格。他们心里都有永远得救的确据。这,非但不需要教会的介入,甚至教会的反对也丝毫改变不了人们心里与神永远的和好。并且因着这种神圣的交流,人们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角落都因此而找到自己崇高而神圣的呼召,使他们从事的每一个职业都成为圣洁,每个人以自己的能力所及来荣耀神的名。因此,当这些与圣洁生活有份的男女老少被逼着放弃他们的信仰,否认他们的主时,他们以行动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走上绞刑架,没有畏惧没有怨言,嘴上唱着诗篇,心里充满喜乐。加尔文不是这一切的作者,是神通过他的圣灵在加尔文心里作工,让他激励起他们的心。加尔文不是站在他们之上,而是作为弟兄与他们并肩站立,和他们共同领受神的祝福。加尔文主义对人与神的直接交流所给出的根本性解释也不是加尔文发明的,而是神自己赐给我们父辈们的一种特权。加尔文不过是第一个清楚地领悟到此恩典的人。圣灵在历史上的伟大作为使加尔文主义分别为圣,这就是加尔文主义那种奇妙能量的来源。
历史上,信仰生命的脉搏有时很微弱,有时很强劲。十六世纪的西欧各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年,信仰的主题主导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历史也由于此信仰翻开了新的一页,正象今天的新历史是从法国革命的不信开始一样。信仰生活的这种周期性所遵行的是何种规律我们无法明确定义。但是很明显这种规律是存在的。信仰高潮来临时,圣灵在人们心里的工作是不可抗拒的。加尔文主义者,清教徒和先父们所经历的正是神的这种伟大的内在工作。圣灵在每个人心里的工作程度上有所不同,这在任何一个伟大运动中都是如此。那些成为运动中心,推动运动发展的人们在最大程度上经历的就是圣灵的强大能力。他们来自不同的民族,来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他们被神亲自接纳而与永生神交往。因着神在人心里的工作,一个人的一生都应该活在神目前这个概念便成为加尔文主义思想的根基。此决定性的概念,不应该说此伟大的事实主导了加尔文主义者生活的每一个层面。加尔文主义那充满活力的生活体系也正是在此根基上长成。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产生一个生活体系所必须具备的第二个条件。那就是对人与人的关系的解释。我们如何站在神的面前是首要的,其次就是如何站在人的面前。这关系到我们怎样决定来建设我们的生活。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的不是统一性而是无穷无尽的多样性。神在创世的时候就建立起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每个人在身体上、属灵上所蒙的恩赐也各不相同。这种关系在每一个生活系统中不是被削弱就是被加强。外邦泛神主义、伊斯兰教、罗马天主教和加尔文主义在看待、解释此关系上都有自己根本的立场。假如上帝象外邦泛神论那样认为是存在于被造物之中,那么神圣性、超然性也就在人的中间。于是他们发明了半人半神,搞起了英雄崇拜,最后导致了向凯撒大帝献祭这样的事。令一方面,那些低贱的人们就被视为草芥一般。因此而产生了象印度和埃及的种姓制度,产生了各国的奴隶制度,将某些人置于其他人之下。在伊斯兰教国家里,在那真主赐给虔信者与之相伴的天国美女的乐园里,权大于法,女人成为男人的奴隶,被征服国的人民成了伊斯兰教国家的奴隶。
罗马天主教虽生长于基督教的土壤里,但却将本来是绝对的视为相对的,而将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关系都解释成等级式、阶梯式的。在天使中有等级,在教会里有等级,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也以等级区分。从而产生了一种完全是贵族特权式的基本概念。
现代主义否认一切差别。非但男女平等,甚至不将男女颠倒誓不罢休。他们将一切差别都置于一个共同的天平之上。在弃决统一性的禁令之下抹杀生活。他们仅允许一种统一,一个观点,一种生活方式。凡超出此规范的就被认为是对公众良心的侮辱。
加尔文主义从人与神之间的根本关系上得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殊解释。也正是这种唯一真实的关系使得十六世纪以来,人变得尊贵。如果加尔文主义将整个人类直接放在神的面前,那么所有的人,男人、女人,富人、穷人,软弱的或强壮的,智慧的还是愚拙的,在神的面前都是被造之物,都是失落的罪人。除了神设立的政权而使有些人比别人在更高的职位上,没有任何人有任何理由作他人之主,凌驾于他人之上。神赐给一些人聪明才智,为的要使这些多得的人能服侍那些少得的人,要使他们从心里服侍神。因此加尔文主义不仅谴责奴隶制、种姓制,也谴责对妇女对穷人的奴役;不仅反对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制度,也反对一切贵族特权。除非是那些蒙神恩赐,具有特殊才干与品德的个人或家庭,并且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荣耀,不是出于个人的野心与骄傲,而是用来服侍神。由此可知,加尔文主义对生活的解释必定是民主的。它提倡各国的自由,致力于在政治上、社会上承认、尊重、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原因是每一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所造。这一切,不是出于妒忌,不是低位的要越级登上高位,而是所有的人都曲膝在以色列的圣者面前。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加尔文主义没有与旧时代发生过突然决裂这个历史事实。即使是在早期阶段,加尔文主义并未直接废除而是通过道德上的审判来削弱奴隶制度。因此,加尔文主义允许了中世纪的等级制度,贵族特权的暂时继续。威廉一世并没有因为他是贵族而遭谴责,相反他正因此而得荣誉(注:威廉一世是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期间领导荷兰反抗西班牙统治的奥伦治亲王)。加尔文主义的社会改革是从人心开始的。如上所述,它不是出于对等级制度的妒忌,也不是出于不正当地拥有财富的企图,而是出于对生活的严肃的解释。中产阶级和劳工阶级通过自己的勤奋工作,通过对高尚品德的不断追求而让贵族与富人产生妒嫉。
凡事首先仰望神然后再看待邻舍,就是加尔文主义为头脑与心灵提供的驱动力。民主的概念就是在这种对神的敬畏、在神面前的一致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此民主概念也不断地赢得人心。埃格蒙特公爵遭逼受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注:宗教改革时期荷兰名将,因反对西班牙对抗罗宗的镇压而被以叛逆砍头)。他为了更纯洁的信仰与纺织厂工人和其他平民一起走上断头台,以死来使完全不同阶级的贵族与平民和好。也可以说,阿尔瓦则以他血腥的镇压促进了民主精神的蓬勃发展(注:阿尔瓦是当时血腥镇压荷兰抗罗宗的西班牙将军)。哪怕是从人的利益考虑,将每个人都置于平等地位这个永垂不朽的荣誉,也无可争议地属于加尔文主义。这种平等与法国革命所梦想的那种不着边际的平等完全不同。后者是同心协力地反对神。而前者是没有贫富之别,人人都跪在神面前被同一种热情所燃烧,那就是为了荣耀神的名。
决定一个体系对生活的解释的第三个基本关系是我们与世界的关系。我们已经回顾了加尔文主义在人与神、人与人的关系上的思想。下面我们来看最后一条:我们与世界的关系。一般说来,外邦多神论对世界的估计过高。一方面对世界具有恐惧之心,另一方面又迷失在其中。
伊斯兰教正好相反,把世界看得太低。他们常常以那所谓的感官享受的乐园为目标而嘲笑藐视世界。这里我们就不再赘述。
在基督教的欧洲和美国,比较重视教会与世界的关系而忽视人与世界的关系。这种情况源于中世纪。在罗马天主教的等级观念下,教会与世界互相排斥。前者被看为圣洁的,后者则被视为在咒诅之下。教会之外的一切都被看作是在魔鬼的影响之下。因此在基督教国家里,整个社会生活都必须在教会的翅膀底下。政府必须由教会指定,也必须遵守信仰告白。艺术和科学必须经过教会的审查、控制。工商业活动也必须唯教会的马头是瞻。人从出身到死亡,人的家庭生活也必须在教会的监护之下。所有这一切是要使世界从属于基督之下的巨大努力。但,这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一个严重的后果:把不同的生活倾向不是视为异端就是看作巫术而施以严酷审判,推上绞刑架。这种要命的理论是以铁的逻辑执行的。它不是出于残酷,也不是出于野心,却是以要拯救基督化的世界这个伟大目标为目的。于是,世界就附属在教会的阴影之下,逃离世界不仅是修道院甚至神职也不例外。但是,让教会来掌管世界已经被证明对生活的自由发展起了阻碍作用。
加尔文主义以它双重的社会地位在思想上、概念上进行了一场完全不同的改革。加尔文主义将自己放在神面前,不仅因着人按神形被造而尊重人,而且将世界视为神圣的创造,旗帜鲜明地指出,救恩是神的特殊恩典,神也有一般恩典,维持、供应世上的一切生命,放缓对地的诅咒,限制世界的破坏。这就给了我们生活的自由发展以空间,让我们在生活中荣耀他的名。因此,教会作为基督徒聚会的所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不是要脱离神而是脱离教会的控制。从而,家庭生活恢复了独立、工商业在自由中得以发展,艺术与科学也从教会的束缚、限制下获得活力。人开始理解,管理自然界和一切被造物是他的神圣职责,这正是神在创世之初所吩咐人要做的。咒诅并不在这个世界本身,而在罪上。不是从世界逃进修道院,人的责任应该是在世界上,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事奉神。因此,加尔文主义以清教徒的严肃,不仅敢于面对世界,自己又不被这世界的毒酒所击倒,并且也为生活的发展提供动力,征服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加尔文主义在反对重洗派的一事上尤其展现出其信仰之勇敢。因为重洗派采取了反对罗马天主教的形式,试图从禁欲主义出发,推销给世界,要求所有信徒都必须遵守。后来在西欧抗罗宗里出现的阿考斯姆主义活动就是建立在重洗派而不是加尔文主义的原则上的。事实上,重洗主义所采纳的是罗马天主教的那套理论,所不同的是:
将神的国代替教会,废除了神职人员与一般信徒之间在道德标准上的双重标准。
未受洗的世界在诅咒之下,因此信徒应该退出所有的社会、政府机构。
以神国之名,要将所有的社会生活置于神国的护卫之下,加以重新模塑。因此一个叫做雷登约翰的人在爱尔兰的芒斯特省,一度以暴力建立起一个他们称为新锡安王国的政权,效忠他的人甚至在阿姆斯特丹街头裸行。
因此,正如否定罗马天主教的理论一样,加尔文主义也否定重洗派的理论,宣告说教会必须将自己的权力限止在属灵的范畴之内,在世界上我们应承认神普遍恩典的力量。
至此为止,我们证明了加尔文主义在人类生存的三个基本关系上,有其明确定义的起始点。即:我们与神、与人、与世界的关系:
人与永恒者之间的直接交往而不需要借助教会。
承认每个人的价值,即:每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被造。因此,每个人在神,在政府的眼里有尊严。
承认整个世界所爱的咒诅被神的普通恩典所约束,尊重世界上的生活以及其独立性。并且我们必须在每一个领域里开发神藏于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潜能。
以上所证明的加尔文主义在此三种基本关系上的立场,完全有权力与外邦泛神主义、伊斯兰教、罗马天主教和现代主义一样坚立,无可置疑地为自己赢得一个立场鲜明的,全面的生活体系。事实还远不止这些。在一些地区,加尔文主义以其对生活的独特解释,在属灵和世俗的两个范畴内,形成一个包括家庭、社会生活在内的独立的生活体系。但加尔文主义尚未获得带领人类走向更高的发展阶段之声誉。按我们的观点,加尔文主义的生活体系的确对为我们的心灵提供动力与奉献精神这一荣誉受之无愧。在中国,孔孟之道有权说它在那片土地上形成了一个自己的生活体系。蒙古人也同样按他们的理论形成他们自己的生活体系。但中国并未对整个人类作出过很大贡献。就他们自己的生活而言,他们的水是清澈的,但他们所形成的不过是一个孤立的湖泊。以古老文明著称的印度文明、墨西哥玛亚文明、秘鲁的印加文明也都类似。在这些国家与地区,社会文明达到了一个很高的阶段,但随后却停留在那里,并且至今仍处于那种封闭状况,对整个人类并未带来什么益处(注:此演讲的时间是在1898年)。此一概念若应用在非洲大陆那些文明发展还处于低级阶段的各民族上会更有力,他们所形成的最多也就是池塘和沼泽地,世界上只有一股宽广、充满活力的河流,从一开始就承受了未来的应许。这股河流起源于中东,稳定不断地从东流向西。从西欧又来到北美大陆,从你们的东海岸各州又流到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这条河流发源于巴比伦和尼罗河流域,从那里流向希腊,从希腊流到了罗马帝国,从罗马天主教各国又流向西、北欧各国,又从荷兰从英格兰流到你们美洲。目前此河流在这里伫立等待。她向西的途中有中国和日本的阻拦:此外,现在也没人能看得出将来东欧、斯洛伐克各民族会发生什么,但至今为止他们还未产生任何进展。
尽管未来的面纱尚未揭开,这股从东方到西方的流动之河的历程是不可否认的。因此,我可以有把握的说,外邦泛神主义、伊斯兰教、罗马天主教是上述已经完成的三个阶段,未来方向的接力棒已经传到加尔文主义的手中,但今天法国革命的女儿--现代主义则拒绝加尔文主义的这种领导作用。
上述这四个发展阶段并非机械地发生。每个阶段里也都包含着冲突和分裂。生活的这种发展是有机的,因此每一阶段都与其前身有着密切的联系。加尔文主义的严格逻辑性早已为奥古斯汀所悟。早在奥古斯订之前,保罗在给罗马教会的信里就已经宣告了。从保罗又可追溯到以色列和她的先知们,是啊,可以一直追溯到列祖的帐篷里。同样,罗马天主教的出现也并非偶然,它是以色列的祭司制度、各各他的十字架和罗马帝国的世界性组织结构的混合。伊斯兰教也不例外,是希伯来一神论,拿撒勒的先知(注:伊斯兰教承认耶稣,但只视为先知。穆罕默德早年曾接触犹太教和基督教并受影响)和什叶派的大杂烩。甚至在外邦泛神论中,一方面是巴比伦和埃及,另一方面是希腊与罗马,也都是建立在他们祖先丰富的物质基础之上。众所周知,人类发展的最强有力的力量是成功的从巴比伦到埃及到希腊到罗马,然后又发展到了罗马天主教的国家与地区,最后发展到西欧的加尔文主义国家。如果说以色列在巴比伦和埃及时代曾经昌盛过,无论他们当时达到了什么样的标准,人类发展的接力棒却不在亚伯拉罕子孙手里,而在伯沙撒们(注:巴比伦王,见但以理书第五章)和法老们的手中。并且此领导地位的接力棒没有从巴比伦、埃及传到以色列,而传到了希腊和罗马。无论基督教的河流曾如何高涨过,当第8~9世纪伊斯兰教出现的时候,默罕默德的追随者们曾经是我们的老师,世界上许多重大事件也都与他们有关。尽管罗马教庭在明斯特和约之后又将他们的统治权维持了一段时间,无人怀疑眼下我们所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发展即不是西班牙(注:十六世纪之前欧洲最强大国家,属罗马教庭)也不是奥凶帝国,甚至也与当时的日耳曼各省无关,而完全是来自于加尔文主义的荷兰和十六世纪的英国。在路易十四(注:法国皇帝)点头之下,罗马教庭在法国扑灭了其最高的发展,只有到法国革命的时候,影子般表现出一种完全走样、变形的加尔文主义,不幸地从内部破坏了法兰西的民族力量,削弱了法国在国际上的重要性。加尔文主义的基本思想被从荷兰移植到了英国,又来到美国,并成为向西发展的驱动力。今天她已经伫立在太平洋的东岸,以敬畏之心等待神预旨所定的下一步。虽然我们无法得知未来,但上述人类发展的这几个阶段一直到加尔文主义,的确是一个历史事实。目前正在欧洲和美国所发生的冲突双方,一方是加尔文主义那出自神,出自神话语的力量,人们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都来荣耀神,另一方则是法国革命的产物,高呼着“不要神,没有主!”;其眼下的代表形式就是德国的泛神主义,她正日益走向现代外神主义或无神论。
根据上述的论证,我想我把既不是宗教上的,也不是神学上的,更不是世俗的概念,而是至今为止人类发展的几个主要阶段中最年轻的,蒙神呼召来影响人类生活进程的一个阶段这个荣誉加给加尔文主义应该不算过份。
各国从不成熟向成熟的发展过程有点类似家庭生活,人小的时候,一切决定都由家长所做。在各国的发展中也一样,首先是从小亚细亚的专制暴君,然后是君主制,接着有祭司制度,最后发展到祭司制与政权并存领导每一个运动。历史上巴比伦和埃及,希腊与罗马,伊斯兰教统治与罗马天主教统治都证实了这种发展进程。但有一点是明显的,即:这并不是一个永恒的状态。正如这些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最后都会达到一个阶段,各地的人民觉醒过来,为他们自己的权力站起来,并引导运动的方向。加尔文主义的兴起就达到了这个阶段。至今为止,推动社会发展的各种运动不是来自于国家权力,就是教会或是科学,都是从上到下的。但在加尔文主义里,运动源于社会各阶层人民的自发性,它推动社会生活朝着更高阶段发展。加尔文主义是从民众中开始的。在路德宗国家里,政府仍然对社会发展起领导作用。但在瑞士,在法国抗罗宗地区的胡格诺派;在比利时,在荷兰,在苏格兰,在英国,人民自己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并且他们已经成熟起来,成为时代的佼佼者。即使是在某些情况下,就如当年在荷兰,贵族曾勇敢地为那些被压迫的人们站出来,但他们并没有真正成就什么。而人民却以惊人的能力,打破障碍,获得自由,正如“沉默的威廉”自己说的,普通百姓自发的英勇行为才是成功的原因。
因此,作为人类发展的一个中心现象,加尔文不仅受之无愧的享有与外邦泛神主义、伊斯兰教、罗马天主教一样作为主宰一个特定生活范围的荣誉,它也满足了达到人类发展更高阶段的要求。若没有事实作依据,这不过是一个可能性而已。假如历史没有证明加尔文主义已经造成人类生活之河流向一条不同的渠道,已经使各国的生活变得更有尊严,那么这一切还都是纸上谈兵。
因此,在此讲结束之际,我要说加尔文主义不仅指出了这一切的可能性,并且也知道怎样付诸实践。有证据吗?只要你问自己一下,假如十六世纪在西欧上空未曾升起过加尔文主义之星,我们还会有今天的欧洲和美国吗?西班牙就会毁灭荷兰,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和苏格兰仍然会继续他们的统治。半心半意、不冷不热就会成为瑞士的今天,欧洲各国的政权也会不可避免地走回到老路上去。抗罗宗主义也决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罗马教庭,波旁(注:法国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就可以为所欲为。欧洲各国、美国的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整个美国将仍然在西班牙的统治之下。欧、美大陆的历史也就会是一部令人伤心泪下的历史。莱比锡协议(注:1548年在麦兰松主持下德皇与国会达成的调合德国罗马天主教与抗罗宗的临时协议)的精神或许就会成功,将北欧再一次变为天主教化的抗罗宗、古老的君主制度。十九世纪下半叶最优秀的历史学家们满怀热情、全力以赴地考查、研究荷兰反抗西班牙统治的那段历史的结果证明,当年强大的西班牙若不是被加尔文主义精神武装起来的英雄们所击溃,荷兰的历史、欧洲的历史,世界的历史就会是令人痛心的黑暗与不幸,而不是今天的光明与激动人心。
富鲁英教授公正地评论说:“在瑞士、法国、荷兰、苏格兰、英国,在任何一块抗罗宗主义被刀剑顶着胸膛之下所建立起来的土地上,正是加尔文主义使这一切成为事实”。
在此,我想提醒诸位的是,要不是因为加尔文主义在人心里植入了一个不同的原则,向人们的头脑显示了另外一个世界,上述的世界历史转折是不会发生的。唯有加尔文主义为我们获得了,并以宪法保障了我们的民主权力。当年自发地从欧洲开始的那个伟大运动,促进了科学和艺术的兴起,开创了商业与贸易的繁荣,美化了家庭与社会生活,造就了中产阶级受尊重的地位,促成了慈善事业的蓬勃兴起。并且,在此一切之上,以清教徒的严肃来提倡清洁、尊贵的道德生活。你自己来作一个判断,看看我们是要将此神赐的加尔文主义存进历史档案,还是相信加尔文主义将会带来的祝福,带来一个尚未显明的未来。
假如我们大西洋两岸的基督徒们想要在十字架的大旗之下,与眼下盛行的无神论和泛神主义争战,唯有加尔文主义才能为我们提供不屈不挠坚定不移的原则,保障我们会赢得那决非容易的胜利。
第一讲完。
《加尔文主义系列讲座第二讲:加尔文主义与宗教信仰》
亚伯拉罕.凯帕尔 1898 王兆丰译 2003年
我们在上一讲所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1、加尔文主义就意味着抗罗宗主义的成熟,它使人类发展达到了一个更高更丰富的阶段。
2、以法国革命为起始点的现代主义世界观,除了模仿加尔文主义所宣告的辉煌的理论之外毫无自夸之处,因此也就不配得那所谓带领我们走向更高阶段的荣誉。
3、任何拒绝无神论的人必定会回到加尔文主义上来,不是恢复那老旧的形式,而是再次持定加尔文主义的原则,并且应用这些原则形成抗罗宗思想的统一,来改变今天基督徒那种缺乏能力的实际生活,来面对我们时代的挑战。
在今天这一讲里,我们要谈的是加尔文主义与宗教信仰。首先,我们会来看在敬拜至高神的范畴里,加尔文主义所起的主导作用。在宗教范畴内,加尔文主义所占有的那种特殊和感人的地位是无可否认的。
犹如一支神来之笔,加尔文主义创造出了自己的信仰告白,自己的神学,自己的教会组织结构,自己的教会纪律,自己的崇拜方式和自己的道德实践。长期来,历史研究的结果越来越证实我们宗教生活中所有新的加尔文主义形式都是同一种根本的思想,同一种不变的原则所产生的必然逻辑结果。与加尔文主义的能量相比,现代主义在同样范畴内毫无成果的努力所表现出来是一种彻底的无能。自从进入“神秘主义”以来,无论在欧洲还是在美国,现代主义也承认有必要为我们这个时代创造出一种新的宗教形式。在那曾一度闪闪发光的理性主义出现后仅一个世纪后的今天,唯物主义已完全躲进的科学之中,一种空洞的虔诚又一次在竭尽其诱惑之能,一天比一天更吸引人去一头扎进那神秘主义的温泉之中。此种带给人几乎是愉快感觉的现代神秘主久义,正从那只来自不可知无限的琼浆玉露之杯开怀豪饮,饮鸠止渴(译注:此处用的是罗马神话中的一故),有人甚至说:这是有目的地要在一度耸立的清教徒大厦的废墟上建造出一种新宗教,新规矩,并要为其作为宗教生活的更高进化来举行一个宣誓仪式。这二十多年以来,这座新殿的庄严献礼也早已向我们承诺过。那么,她是否产生过什么结果呢?没有,什么也没有带给我们,也从来未产生过任何实际效果,那些五花八门的假设也从来未产生过一个有条有理的原则,甚至连一个稍微相关的运动迹象也看不出来,那棵人们等待已久的花连苗都没有从这片光秃秃的土地上发出来。与此相比,十六世纪伟大的宗教精神,以那大师般的一笔,就在目瞪口呆的世界面前展现出完整的宗教伟业,建立起最符合圣经的无形的信仰大厦。此大厦是以如此惊人的速度建成圣至观众们都忘了去注意她那奇妙的基础,而今天的现代宗教思想,我都不能用“创建”一词来描述,充其量不过是杂乱地堆积而成,就如是出自一个失败的业余作家之手,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个家庭,甚至找不出几个隐居的灵魂曾经在此找到他“破碎心灵”的安慰(注:奥古斯汀语)。
而那位日内瓦的改教家则以他那伟大的属灵能力一下子就在五个国家里并在此后的三个世纪中为人提供了生活的指南,将人心向着众灵之父的神提升,让人获得永恒的圣洁平安。
这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一个问题:这种奇妙的能量到底是什么?
现在就请允许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是此宗教信仰本身,然后是在教会生活里所反映出来的此宗教信仰,最后是此宗教信仰给实际生活所带的效果。
那么,我们首先就必须来讨论这种宗教信仰。这里有四个关联的问题:
宗教信仰的存在到底是为了神还是为了人?
宗教信仰是直接运作还是必须通过媒介?
宗教信仰是否能只需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部分,还是关系到我们全部人生和我们的存在本身?
宗教信仰是否能成为一种正常的,还必须是一个非正常的既:教会的特征是什么?
对于这些问题,加尔文主义的回答是:
宗教信仰不应该以自我为中心的,为了人的,而是美好的,是为了神的。
宗教信仰的运作不应通过媒介的方式,而应是通过人的解释,直接出于人的心灵。
宗教信仰不应只是与生活并行的,部分的,而必须掌握我们人全部的生存。
宗教信仰的特征应该是救赎性的,它不应出于我们的败坏本性,而是出于我们里面新造的人,是通过重生在恢复人原来的标准。
下面请允许我对这些答案进行一一阐述:
现代宗教哲学视宗教为源自于人的一种潜能,它本身不能产生而仅仅只能支撑和维持宗教,此观点将支撑一棵正在生长的活苗的死的架子,当作了活苗本身。
这里我们必须注意是,人与环绕他周围的势不可挡之能的宇宙之间的强烈反差。宗教信仰被作为一种神秘的能量介绍给人,试图要为他提供一种力量,能够来对抗那引起他死一般恐惧的宇宙之强能。人从自己身上可以知觉的那种不可见的灵魂统治他可见的身体这种经验上,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大自然也一定由其本身的一些隐而不见的灵所驱动而运作。于是他就以此种万物有灵论为基础,先是把自然界的现象解释成为一支内在灵军所造成的结果,然后他又试图来抓住它们,控制它们,使它们来为他服务。再接下去,他的个人主义理念又将此发展成为一个更综述性的概念,开始相信有着个性的诸神的存在,并期望这些高于自然的神们会有效地与那可怕的自然力抗争。最后,在认识到灵与物质之间的巨大差别之后,他对那高于一切有形之物的超然之灵开始表示敬意,但他最后还是放弃了相信这样一位超出人世、宇宙间以外的有个性的灵。反过来却以他自己心灵的高傲而沾沾自喜,府伏在一种无个性的理想之下,将自己视作为值得敬拜的化身。无论在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宗教发展的哪一个阶段里,此宗教决不可能克服或超过其自身的主观特性,永远都是为人服务的宗教。人的宗教性是为了要来祈求或利用那些运行在大自然面纱后面的各种精灵,好使自己不再受捉摸不定的宇宙的摆弄。无论是喇嘛教的和尚将邪灵关进瓦坛也好,东方自然诸神们被呼来为抗拒自然之力向人提供避护也罢,抑或是那些被膜拜的希腊众神们,或者是唯心主义哲学将人的灵作为自己的偶像。在所有这种种不同的形式里,宗教仅仅是为了人的原故,为了他的安全,他的自由,他的地位,也部分是为了他战胜死亡而存在。这样的宗教既使是发展到了一神论,这个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仍然丝毫不会改变,它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人,为了保障社会的秩序,为了在人需要协助或拯救的时候祭出来帮忙,要不然就是为了给人心因为罪的原因永远不会停止的挣扎中打上强心针。这样所产生的任何宗教其结果都会在饥荒、瘟疫横行的时候大行其道,在穷人和受压迫的人群中盛行,在卑微与脆弱之辈中得以发展,但却在繁荣盛世之下日渐憔悴;对成功富有的人们缺乏吸引力,也为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所唾弃。当那些文明社会享受安逸与舒适,当科学进步,人日益不受自然压力的威胁之时,人们就会扔掉宗教的拐棍,以他们自己可怜的双腿踉跄向前,并对一路上的任何圣洁之物嗤之以鼻。
这就是以人为中心的宗教的必然下场。它只是一种不必要的多余而已,一旦自我兴趣得到满足它便消声匿迹。这就是基督教以外所有民族国家早期的宗教,今天在我们生活的时代,在比我们更富有更文明发达的社会里,所重复的也仍然是此同一种现象。
加尔文主义与以上这一切截然相反。它并不否认宗教具有它人的、主观的一面;它也不反对说当我们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在需要提升属灵热情的时候,宗教可以被我们的意向所推动,所鼓舞并得以加强;但加尔文主义坚持认为,出于上述这些原因的这种人为追求,在宗教的本质与目的上,是一种顺序上的颠倒。并且,加尔文主义者视这些为宗教本身的果子而加以珍惜。这样的宗教当然也为人带来祝福,但它却不是为了人而存在。正如圣经所说:“神创造万物是为他自己而造”(哥罗西1:16)
正因为此原因,神甚至在整个无意识的自然界里,在植物上、在动物上、也在孩童身上印上了宗教的表达:“全地都满了他的荣耀”(以赛亚6:2——4)“耶和华我们的主,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诗8:1)“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赞美的话”(马太21:16)冰霜雨雪、飓风、深渊——万物都的的确确在赞美神。正如人是被造万物中的颠峰,宗教信仰也同样唯有在按神自己的形象被造的人中间得以明确地表达,并且这决非出于人的寻求,而是神自己将信仰的种子(如加尔文所说的)撒在人心里,将真正的基本的宗教信仰表达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神自己通过拨动人灵魂的琴弦所产生的神圣感觉使人具有宗教性。由于罪的原故,一个需要的声音打破了此神圣之曲的合谐。在其最初的形式上,在其最自然的状况下,宗教完全是一种钦佩赞赏、崇拜敬意之情,它所产生的是升华与合一,而不是一种奴仆与受压者的依靠情绪。正如天上环绕宝座前撒拉弗那不间断的呼喊之声:“圣哉!圣哉!圣哉!”(以赛亚6:3),地上人的宗教也应当是同一个声音,反射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灵感之源的——神的荣耀。宗教里每一个动机的起始点是神而不是人。人是器皿、是方法,唯有神是目的,是始点也是终点,是众水之源泉,也是众水所流回的海洋。无视宗教就是弃决我们存在的最高目的;而除神之外对自己的存在别无所求,除神的旨意之外别无他望,全身心地沉浸在主名的荣耀之中,这才是所有真正宗教信仰的精髓与核心。“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度降临,愿你的旨意成全”是三重的祷告,是所有真正宗教的表达之语。我们的格言必须是“先求神的国”然后再想到自己的需要。我们首先承认的就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绝对全权,因为万有都是被他所造,籍着他所造,也为他而造。因此,我们的祷告就是所有宗教生活的最深的表现。这就是加尔文主义坚持的根本性的宗教概念,再也没有人找到过比此概念更高的概念。因为比此更高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加尔文主义的这种根本思想就是圣经的根本思想,就是基督教信仰范畴里的根本思想,也是人最高理想的实现。今天的宗教哲学,既使是在它最大胆飞行中,也从未达到过比此更高之处,也从未形成过更理想的概念。
宗教信仰中的第二个原则问题是:宗教信仰必须是直接的,还是必须通过中介的?人的灵魂与神之间是否必须要有教会、祭司、巫师、或任何一种神职中介?还是应将所有的中间步骤统统扔掉,好使信仰将人的灵魂与神直接联结起来?我们知道在所有非基督教的宗教里,毫无例外地将人的中介视为必须的。既使是在基督教自己的范畴之内,罗马天主教也又一次塞进了圣母、众天使、圣徒、烈士和一整套等级森严的神职人员系统等所组成的中介、中保体制。虽然马丁路德曾站出来坚决地反对神父制的中介系统,那些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教会(即:路德宗教会)却又旧梦重温,自称为“中保的位置、神秘的管家”。在此点上,也是加尔文并且唯独加尔文完全认清,纯洁的属灵信仰的概念。他确信,宗教信仰是神与人心之间的直接交流,绝不应包括被造之人的中介。这决非出于对神职人员的憎恨,也不是轻视烈士的价值,更不是低估天使的重要性,而完全是因为加尔文以捍卫信仰的真谛和此信仰真谛中神的荣耀为责无旁贷的己任,绝不允许任何妥协与摇摆。他以圣洁的义怒,与任何站在灵魂与神之间的人和传统开战。他当然清楚地认识到,堕落的罪人要与真正的信仰有份,就必须有一位中保,但此中保绝不可能在任何人中找到,唯有既是神又是人,唯有神自己才能成为这样的中保。并且,确定此中保的职分不是来自我们人的一方,而唯独来自神的一方,来自神和圣灵内住的,被重生的心。
在所有的宗教里,神必须是主动的能力之源。唯有神才能使我们有信仰,他才能赐给我们真正的宗教之情,我们的能力所能做的是组成教会,以表达神自己在我们心底深处搅动起来的最深的情感。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那些把加尔文看作仅仅是奥古斯汀第二的人是错误的。尽管奥古斯汀对神圣洁恩典的坦承令人崇敬,但他仍然一直是一位主教,他保留了自己作为三位一体神与普通信徒之间的中介地位。并且,尽管他在他那时代是最敬虔之辈中的佼佼者,但他对代表一般信徒对信仰的真正要求却没有深刻见解。因而在他的教义里,把教会誉为一个神秘的供应者,认为神所有的恩典都只从教会里流出,所有的好处人只能从教会领受。然而奥古斯汀又比较注重预定论,因此奥氐本人才是造成奥古斯汀主义与加尔文主义之间模糊不清的原因。出于人的原故的宗教就会有这样一种立场,即:必须以人来作其他人的中介。而为了神的原故的宗教则不可阻挡地拒绝所有的人为中介。只要宗教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帮助人,只要人以为凭自己的献身就配得恩典,那么,不那么敬虔的人祈求敬虔之辈来做他们的中介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了。因为一个人得不到,只好有求于他人。结果子的枝子太高,只有手长的才能摘到,那么手长的只好为那些无奈的代劳了。
与此相反,假如宗教的要求是每一个人必须将荣耀归给神,无人可以在神的面前来代替他人,那么每一个人就必须自己来到神面前,于是宗教也就只能在信徒们的普通祭司概念上达到其目的。甚至新生婴儿也必须从神自己那里获得信仰的种子。那么,哪怕婴儿在没来得及受洗之前就以夭折,这孩子也不必被送去地狱边缘的清白之处(译注:罗马天主教的创新之说)等候。若是蒙拣选的孩子,那么就与其它蒙拣选的一样,进入与神的个人交往之处,直到永永远远。这第二点对于个人蒙拣选的承认上,其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这也正是信仰的顶点。一方面,所有的宗教信仰都必须倾向于让人自由,让人可以对神刻在一切被造之物上的宗教印记清楚地表达出来。另一方面,每一个宗教范畴里的中介、祭司或巫师的出现都将人的心灵捆绑。并且,敬虔之心越热忱,这种捆绑与束缚也越可怕。在罗马天主教里,甚至在今天,那些虔诚的信徒仍然被紧紧地束缚在神职人员的桎梏之下,只有那些虔诚之心减弱了的天主教徒,通过与自己教会保持一种半松半紧的联系才为自己争取到了一半的自由。在路德宗教会里,教会的束缚要少一些,但却远远没有完全松开。唯有以加尔文主义为立场的教会中,我们才找得到属灵上的独立性,此独立性也使信徒若有必要,为了神的原故,可以站出来反对自己教会里最强有力的人。唯有那些自己站在神面前不受干扰地享受与神交通的人才能真正具有那荣耀的自由翅膀。
在荷兰、在法国,在英格兰、在美国,历史提供了最无可否认的证据与事实。那些专制者们从未见过像加尔文的跟随者们那样如此具有良心的自由与不可征服的反抗精神,如此英勇无畏而充满坚定不移的必胜信心的人们。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每一种神职中介无一例外的,必然是造成一种外在的宗教并饰以神圣的形式。唯有当那些神职中介消失,神创世之前的全权拣选将人内在心灵与神自己直接相联,那上天之光直接照进人们的心底,唯有这样的宗教信仰,在最绝对的概念上,才真正是得以完美实现的宗教。
这就自然地引出第三个宗教信仰上的问题:信仰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呢?还是在最严格意义上,最全面、最彻底的征服整个人的?
假如宗教的实现要依赖神职人员的中介,那么宗教也就只能是部分的。如此理所当然的是,每个人只在他的宗教需要被激发起来的时候,或者他能找到人为中介的时候才需要宗教。此类宗教信仰的这种特殊性可以用下面的三个特征来表明,即:此宗教必须在其特定的宗教组织之内,在其特定的宗教范围之内和在其特定的宗教人群之中才能生存,才能发达。
最近发生的一起争议可以来证明其第一种限止。我们这代人中的学者们声称宗教应该退出知识界。宗教想要表达自己,唯有使用或神秘兮兮或实用主义的手段。在宗教范畴之内,神秘性与道德性总是会被热烈喝采。同样,在宗教范畴内,知识与理智只会引向深奥的幻觉,也就只配闭嘴。抽象思维与教义正在被日益关入禁区,取而代之的是不可知论的趾高气扬。与人为善成为测验宗教的试金石。在情绪与感觉的河流上,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掌舵航行。而深入思考则被看作是要陷人于沼泽地而被避而远之。任何宣告,只要是带有教义的前提,就被标上不符合宗教的违禁品拒之门外。尽管同样是被这些学者们誉为宗教天才的基督以最强的语气教导我们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译注:中文合和本的“意”字原文希腊文为“心、意、智慧”)。但他们却反其道而行,想方设法要我们放弃思想,扔掉智慧,认为这些东西在圣洁范畴内是无用的,是不符合宗教信仰的。
于是,宗教信仰就被限制在我们的感觉与意志上,而不是我们的全人,其结果我们信仰生活的范围也就只能是限制在这种局部性之中。信仰被从科学、从社会政治生活中扫地出门,只好呆在我们内心的祷告隐秘之处。康德(译注:德国哲学家)把宗教的范围限定在道德生活的范畴之内。我们这个时代的神秘主义将宗教信仰关进了情感之域。其结果,一度是我们生活中坚定力量的信仰被推到了生活的边缘,不再成为推动世界前进的动力而被看作是躲在远远角落里的个人爱好。
接下来我们要看的就是特征之三,即:宗教信仰在我们这代人中被视为只适合于一群敬虔的人,与他人无关。因此,宗教组织的有限性也就造成了宗教范围的有限性,后者又造成了宗教圈子里的人群的有限性。正如艺术被视为有其自己的组织,自己的范围和自己的热衷者一样,宗教信仰也不例外。因着大部分人不具备神秘的感觉也缺乏坚强的意志,他们也就没有看见过神秘的发光,缺少虔诚的行为。但事实上,还是有许多人内心充满对无限者的感觉,充满了圣洁的力量,并且,敬虔与信仰使他们在想象力和实际能力上都成为出类拨萃之辈。
罗马天主教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上也渐渐地喜欢起上述的部分性的观点。他们把天主教之内存在的视为唯一的宗教信仰,把信仰的影响范围限制在生活中那些他们使之成圣的部分。我完全承认,他们想要尽最大的努力把人类生活都拉进圣洁圈子之内,但是任何此圈子之外的,任何未受过他们洗的,未被他们点过圣水的都被认为是对真正宗教信仰无益的。就如他们将生活中被圣化过的与污秽的之间画上一条界线一样,他们也在自己的圣洁范围之内有不同的宗教标准划分——神父与修道院为“至圣所”,敬虔信徒为“内院”,那些虽然受过洗但仍然继续贪爱世界的罪中之乐之众则就成为“外院”。那些在外院里的人把生活中90%的时间花在宗教以外的事上。
于是,宗教也就随着人们从平常日子到节日,好年头到危难、灾病之日,从人生得意到濒死之时,而成为与部分的人生有关系的东西了。这个体系的两重性在一年一度复活节来临之前的那段时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译注:中世纪罗马天主教规定,复活节前四十天为大斋节,而斋节前则有一个星期的狂欢节)从尽性狂欢到斋戒、忏悔,给人的灵魂荡个大千秋。不过中间倒还给属血气的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沉入幽谷之前来倒空他们欢乐之杯里的狂笑、荒唐之残滓。
对此,加尔文主义予以坚决反对,并证明宗教信仰的全面性与完全的实际应用。假如万事万物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神,那么他们就当然应该将荣耀归给神。天上的日、月、星晨,空中的飞鸟,周围的整个大自然和所有的生命,以及在这一切之上的作祭司的人都必须向神负责。尽管被造之物的大部分因罪向着神的荣耀死了,那理想的要求并未改变,即:每个被造之物必须沉浸在宗教信仰的河流里,以信仰作为祭献给全能之神。把信仰仅仅限于感觉与意志,对于加尔文主义来说,简直就是匪夷所思。被造之物的祭司所受的膏油从头顶流到胡须一直流到他的长袍的底边。他的整个人,包括他的能力、他的力量必须被圣洁之情渗透,他又怎么能够将自己里面的理性良心,即:那从神自己那里来的,照耀他的亮光拒之门外呢?
要让他所信的神成为他感情之下的世界,成为他意志的外在表现,而不在他的内心,不在他的良心中央,不在他的思想之中;在研究自然与哲理有一套标准,但在想到创造主本身的时候却没有一个标准,对于加尔文主义看来,所有这一切无异都是在公开否认永恒之神。
加尔文主义宣告说,无论在宗教的范围之内还是在对人的影响上,信仰都应当具有统一性。神创造了万事万物并给它们的存在设立了不变的规律。加尔文主义认为既然神已经为所有的生命预定了规律与法则,万有都当绝对顺服神、事奉神。那种躲藏在秘室里、局限在教会里的宗教为加尔文所憎恶。加尔文与诗篇的作者一起要求天、地,要求万国万民将荣耀归给神。神是无所不在的神,全能全权的神。宗教信仰要求人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都必须赞美神,遵守神的法律。人手所做的一切都当被热情的、不停的祷告所渗透。一个人无论站在何处,无论做什么,从事何种行业,不拘是种地还是经商,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或从事艺术或研究科学,他都永远站在神的面前,他都受雇于服事神的工作,他都必须顺服他的神。在一切之上,他的最高目的就是荣耀神。
如此,加尔文主义者是不可能将信仰只限于一群人或人群中的一部分人中间,宗教信仰关系到全人类。因为全人类都是神的创造,是他的奇妙创造之工的产物,也完全属于他。因此,全人类都当充满对神的敬畏,男、女、老、少,卑贱、尊贵,不仅是那些已经开始进入他里面的,也包括那些还站在远处的,都不例外。因为神不仅创造了人类,不仅将他的特殊恩典赐给一群特殊的、蒙他拣选的人,也将他的普通恩典赐给所有的人。有一点是肯定的,信仰的亮光和信仰的生活在教会里是最集中的,但此永恒之光也通过教会洞开的围墙和宽敞的窗口射向全世界。这是座落在山上的城,人人都能从远处看到她。这是神圣的盐,渗透每一个方向,抑止所有的腐败。哪怕是那些尚未见到那上头来的光的人或者闭上眼睛不看的人,也同样地被告诫,也同样地被强调要在万事上归荣耀给神。所有的部分宗教都将其两重性来影响人们的生活,但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从不丢弃宗教一致性的准则。来自神的同一个要求必须刻在所有人的生活里。因为只有这位神维持、保护了所有的生命,正如他创造了所有的生命一样。
这,就直接引出了我们的第四个主要问题: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到底应该是一般性的、正常的,还是特殊的,关于救赎的?
我所关心的是,信仰上所必须来思考的关于人的现状到底是正常,还是已经败坏、陷入罪中、已不属正常。眼下最时兴的观点是,宗教信仰的起始点应该把人都视为正常的,即:非但人之初性本善,而且现在还是不错。这到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已经达到了宗教信仰的正常标准,没有人坚持这种说法,每个人都知道,这种声明的荒唐。事实上,我们所见到的远远达不到正常的宗教标准,因此,宗教的发展一直都是不完美的,正是这种“正常”宗教的观点,认为宗教就是从低等渐渐发展到高级的理想才是正常的。根据这种观点,最早的宗教痕迹就应该在动物身上找。这,可以从狗对主人的爱慕上看到,就像我们人是从猿猴进化来的一样,宗教也就是逐渐从低向高阶段发展的。从那时起到现在,宗教经历过所有的记录,目前它正在做的就是使自己脱离教会与教义,进入到一个所谓更高的阶段——人对那不可知的无限具有的一种无意识的感觉。
这一整套的理论遭到一个完全不同理论的坚决反对。这个完全不同的理论并不否认在动物里面有许多与人相似的地方,或者你若允许我这样说的话,动物都是事先按人的形象造的,就如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一样。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人被造时与神之间的关系是完美的,即:他的里面充满了纯洁的、真正的宗教。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在外邦泛神主义中有那么多的不完全的、荒唐的宗教,其原因不在人被造时的状况,而是人堕落后的结果。这些低级的,不完全的宗教形式不是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而是一种可悲的败坏。这种败坏就其本质而言,只有以一种救赎的方式才有可能得以恢复,回到真正的宗教。
在上述两种理论的选择上,加尔文主义毫不迟疑。在神的面前,加尔文主义者如此地被神的圣洁所感动,乃至他对自己身上罪的认识立即使他的灵魂遭受折磨,自己罪的可怕本质给他的心压上了负不起的重担。任何企图把罪解释成人向完美发展道路上不完美的阶段,只会引起他的忿怒,因为这是对神无尚权威的侮辱。他承认,罪的外在表现或许在我们看来是逐渐变得不那么可怕,但人心的道德状况却从未改变过。三千多年前,大卫的灵魂向神哭喊,十六世纪每位神的儿女在神面前的激情仍然丝毫未变。罪的败坏是人类一切不幸的根源,这个概念今天远不如在加尔文的时代那么深刻,然而加尔文主义者根据圣经,所坚持的关于地狱与定罪的断言则绝非严酷,而是生活的最严肃性和对神的绝对圣洁的最深刻认识的证明。难道从那位至高者嘴里没有流出最温柔、最感人的话吗,难道不是吗?但同样从他口里不也是重复地、决定性地说出“丢到外面的黑暗里”(马太22:13),“那里,火是不灭的,虫是不死的”(马可9:48)吗?在此点上,加尔文也是对的,因为那不同意这些话,拒绝这些话的人就是表里不一。这种人既想要真诚地承认神的圣洁,又不想放弃罪的毁坏能力。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对罪的认识一事上,加尔文主义者在对自己生活的悲惨和在对神的圣洁伟大的深切体会与信服上认识到,真正的生存首先是重生,第二是良心的清洁。
重生就好像是神将那扭曲的生命轮子一下子纠正过来。但因这一讲的主题不是重生,我就不能详细展开。但我必须提一下启示,即:圣经的权威,很重要的一点是,施韦策(注:德国新派神学家)等人把圣经说成仅仅是改革宗教信仰告白的原则。但真正的加尔文主义关于圣经的概念远比此深刻,加尔文认为,圣经是圣经启示中必不可少的。对于加尔文来说,圣经是高于一切的权威,这也是为什么直到今天,此教义使加尔文主义者能够把对圣经的批判性分析与应用(注:新派神学用的就是此批判性分析)视为对基督教本身的背弃。在人堕落之前的伊甸园里没有圣经,在将来荣耀的天堂里也不需要圣经。当那透明的自然之光作我们的衣裳,当神里面的话以本来的清晰在我们心中响起,当人类的所有语言都完全诚实,当我们里面的耳朵完全打开之日来临,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圣经呢?哪一个母亲正当她那些亲爱的儿女环绕膝下之时,正当神允许她尽情享受儿女们的爱之时,会在一份关于“儿女之爱”的协议书中失落呢?
但是在我们目前这种状况之下,在这种不能通过自然与神交往之下,我们的心已经失落。罪带来与神的隔绝,当今在那种反对圣经权威的观点上反映出来的就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我们人的状况是正常的,我们的宗教信仰不需要拯救。既然如此,那么圣经也就大可不必了,非但不必,并且还给我们的感觉造成阻碍,成为条条框框。因为圣经把一本书夹在了神与我们的心之间。有了口头的交流就不需要书写了。当太阳升起照亮屋子时,你就会关掉电灯,而太阳下山后,你就感到人工照明的需要了,每间住人的屋子都需要照明。宗教信仰也一样,在没有雾来挡住我们的眼睛见到神圣之光的时候,我们的脚前就不需要灯,路上也不需要光。
但是,当历史、当我们的经验和良心同证这样一个事实,即:纯洁与完全的天上之光已消失,我们在黑暗里摸索的时候,那么就必须有一种不同的光来照亮我们,神所使用的这种光就是他的圣洁话语。
因此,对于加尔文主义者来说,圣经之绝对必要性不是来自于推理,而是直接来自圣灵的见证。这不仅是历史上一贯的立场,也是圣经本身所宣告的。但圣经那影响灵魂,吸引灵魂的磁铁般力量,尤如磁铁一样,不是出于推论也不是什么不可喻的魔术,而是清楚明了地叫人知道。
神重生我们,他重新点燃起我们心里那被罪所扑灭了的灯。此重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在我们的内心世界里与外面的世界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此冲突越强烈,重生的原则就越渗入我们的良心。神在圣经里向被重生的人启示了一个不同的思想世界,一个不同的力量的世界,一个完全的美丽人生的世界。这与他的日常世界截然相反,却与他心里新生命的奇妙之道相吻合。于是蒙重生的人开始体会从他灵魂深处所搅动起来的特征,体会到圣经中向他启示的。从而认识到他周围世界的本性,认识到圣经里的神圣真实。一旦他开始认识到这些的真实,他就接受了圣灵的见证,他里面就对众光、众灵之父产生渴慕。离开圣经,他只能找到价值的影子,但现在他透过圣经的棱镜向上看,他重新找到了他的父、他的神。为此原因,他并不为科学设限制。若有人批判就由他批判吧,这种批判甚至能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圣经的伟大。加尔文主义者一刻也不会因任何批评而放弃手中的棱镜,它将神圣之光分解成灿烂的五彩缤纷。无论人如何指摘,他内心所蒙受的恩典,圣灵的果子能够使他决不放弃神圣,决不放弃那对罪人来说必不可少的、宗教信仰的救赎立场与特性。我们在地上的生活如同花草、动物一般。我们的无意识与孩童,与入睡了的,与失去理智的亦无差异。让我们之所以成为高级的生命,之所以使我们成为头脑清醒的人的关键是我们的完全的自我意识。因此,假如宗教信仰作为最重要的功能,要在自我意识的最高范畴内运作的话,那么救赎的信仰,与内心重生的必要性都要求有一种亮光,一种启示来照亮我们的那点微光。此亮光来自神,通过人写成的圣洁的话语赐给我们。
终上所述,在宗教信仰这四个最重要的问题上,加尔文主义已经一一表达了自己的教义,作出了自己的选择。既使是三百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满足最理想的要求,并为更高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第一,它认为宗教信仰既不是实用主义,也不应该是那种为了人而存在的善良的守护神的概念,而是为了神,并且唯独是为了神而存在。这就是加尔文主义的神全权全能的教义。
第二,在宗教信仰里,神与灵魂之间绝不允许有任何被造之物作为中介。真正的宗教信仰是神自己在人内心的直接工作,这就是拣选的教义。
第三,宗教信仰不是一般性的,而必须是救赎性的。
这也就引出了第四点:由重生之必要性与圣经之必要性所组成的教义。
在讨论了宗教信仰的这些特性之后,接下来我们就来看教会。从它的组识形式,或者说它的存在现象上来看,我会分三个阶段来看,加尔文主义概念上基督的教会本质,教会的具体表现和教会的目的。
教会的本质
加尔文主义认为教会的本质是一个属灵的有机组识,包括天上、地上,其中心和一切行为的起始点是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我们应该这样来理解:神创造了宇宙,并将此宇宙的属灵中心置于我们这个星球之上,使地上的万物以人为被造的顶峰,按神的形象被造,并吩咐人使万有为了神的荣耀而成为圣洁。因此,在神的创造中,人是先知、祭司和君王,尽管罪已经搅扰了此设计,但神仍然使这一切继续在地上存留、运作。他如此爱他的世界以致他以自己儿子的位格自己赐给世人,再一次使我们人类、并通过我们人类使他的宇宙与他重新建立起一个与永生有份的关系。毫无疑问,人类这棵树的许多枝子、叶子会雕落,这棵树本身仍然会得救;靠着在基督里的新根,这棵树会再一次开出荣耀之花。因为并不单单是在这里、那里拯救一些个人,最后机械地堆积起一团,重生得救的是人类的有机的活组识。因此,所有蒙重生之人的生命组成了我们有机的组识,基督是此有机组识元首,所有成员都通过奥秘地与他联合而凝聚在一起,但是只有在主第二次再来之日,此作为宇宙中心的完美的有机组识才会真正显明,目前,它还是隐藏的,就像是剪影一样只能隐约看到。将来,新耶路撒冷从天上,从神而降。目前它从我们的眼里收回其光芒于奥秘之不可见之中。因此,真正的圣所是在天上。在那里有赎罪祭坛与祷告香坛,在那里有基督按麦基洗德的等次在祭坛前,在神的面前作唯一的大祭司。
在中世纪的那些年代里,罗马教会越来越丢掉此教会的特性而变成为世界俗的性质。在地上的教会里又搬回圣所,用石头再砌祭坛,并设立一套等级森严的祭司制度在祭坛前运作。接下来,那有形的牺牲就成为必然,最后就发明了那套不流血的弥撒献祭仪式。加尔文主义坚决反对这一套,不是从原则上与祭司制度对抗或反对祭坛与牺牲本身,因为祭司的职分不会消失。原因很简单,每个人都深知自己心里的罪需要赎罪祭这个事实。所以,加尔文主义要除去的是这套世界上的自备献祭制度,要每一位信徒都再一次抬起眼睛,仰望天上的真正圣所,那里有我们唯一的祭司基督站在真正的祭坛前作执事。因此,这场战争中所反对的不是祭司职分,而是,罗马天主教关于弥撒仪式中的那套圣餐献祭教义,并且唯有加尔文一人从头到底言行一致地彻底反对。路德宗和英国圣公会(即英国国教)的人们重新建起一种地上的祭坛,唯有加尔文主义敢于完全将其弃之。结果,圣公会中的祭司制(即:主教制)被保留下来,在路德宗的国家里王子们成了最高主教,教会中也模仿了罗马天主教的等级制;而加尔文主义宣告教会里所有人的绝对平等,拒绝为教会领袖和管理人员添加任何其它的职称,他们都是执事(译注:英语长老、执事传道人都可用Minister 一词),都是仆人。加尔文认为,把旧约时代作教导用的,在新约已经实现了的影子与预表今天再拿出来,有损于基督的荣耀,也降低了教会的属天性质。
因此,这些悦人眼目的浮华仪式一日不停止,加尔文主义就一日不罢休。唯有当这种神职司铎的最后一粒闪闪发亮的扣子被除去,地上的教会才会再一次成为外院,信徒们可以在此仰望天上永活神的真正圣所。
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对教会的这种属天特征作了如下完美的描述:
“无形的普世教会为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这教会就是主的配偶、身体和那充满万有所充满的。”
唯有此才是无形教会成为圣洁,并具有长期重要性的教义。诚然,基督的教会是不可能在地上真正地、完全地存在的,至多也就是一代信徒在某一段时间里,在此圣殿大门之内。从创世起以前各世代的信徒们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去到了天上,因此,那些存留在此的是客旅,正从圣殿大门往圣所去的路上,那些在今生未与基督联合的人死后是不可能得救的。弥撒仪式绝不能为死去的做什么,也没有能力叫死者再悔改,这是德国的现代新派神学家们正在鼓吹的。
这一切的人为仪式被加尔文视为是在混淆天上真教会与地上不完全教会之间的区别。不是地上的教会将光送到天上,而是天上的教会必要将光送到地上的教会,地上的教会就好像是被一片幔子遮住看不到天上教会的真象。因此,我们在地上首先是通过圣灵与天上的真教会奥秘在交通,其次我们也因着显示在透明幔子上那真教全的影子而喜乐。神的儿女不应以为真教会在地上,幔子的那边只不过是我们想象力所能及的理想产物,与此相反,我们应该诚信的是,基督成为人,成为我们的样式,已经进入了幔子那一边的无形之中,成为与他同在、在他周围、在他里面的教会的元首,那里是我们得救的真正的、根本的圣所。
在清楚地知道了无形教会的本质和对我们蒙重生的人类与天地所起的作用之后,让我们来看看地上教会的形式。各地有不同的地方教会,或信徒以教会的形式聚集的团体,遵守基督自己制定的规定。地上的教会不是分配恩典的机构,就好像是在那里分配属灵药物似的。教会里没有神秘的、属灵的高、低等次可以让神职人员对普通信徒施加神秘的影响。教会里只有蒙重生的,公开承认信仰的信徒根据圣经的命令,在信仰的结构下所形成的一个团体,以基督为王共同生活。这才是地上的教会,不是建筑物,不是严密的组识,也不是属灵的论资排辈。对于加尔文来说。只有在一群由公开承认信仰的个人所组成的人群中才能找到教会,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众人合在一起,不是以他们自己看为合适,而是按照基督的命令而行。在地上的教会里,众信徒的普遍祭司作用必须得以执行。请不要误解,我不是说教会是一群敬虔之辈为了宗教目的的组合。这不是教会的本质,真正的、天上的教会必定会在地上反映出它自己。若不是如此,你可以有一个社会,但都不是教会。
教会的本质就是基督的身体,蒙重生的人是肢体。因此,地上的教会只应由在基督里的人群所组成,他们在神面前低头,活在神的话里,遵守他的命令。为此,地上的教会必定要宣讲神的话,施洗与分领圣餐,执行教会纪律,凡事都面对神。
这也就决定了教会的管理机制,正如教会本身一样,它的管理机制也是出于天上、出于基督。他通过圣灵在会众中的工作有效地管理教会,因此,在基督之下既然人人平等,信徒中就不应有高、低之分,只有服待、带领、管理的执事,一种完全的长老集体制;教会的权力直接来自基督自己,并通过会众集体于长执同工。又由他们来管理会众。因此,基督的全权是绝对唯一的权威,但教会的管理机制则是民主的,由此又符合逻辑地产生一个系统,任何教会无权凌驾于另一教会之上,所有的教会都是平等的,都属于一个身体,各教会之间联合的唯一途径是教会大会制。
现在让我来提醒你们此同一种原则下所产生的后果,即:教会与教会之间以不同的纯洁程度与差异所造成的宗教派的多种性。假如教会被视为一个与信仰无关的恩典的机构,或者是一个由等到级分明的神职人员把托付给他们的恩典向众人分发,其结果就必然是此等级森的制度本身延伸到所有的国家,在所有的教会生活中加上同一个印章。但若教会是由会众所组成,由信徒联合而成,并且各教会仅仅是以联合的方式合一,那么各国的国情、历史、甚至思考方式都会对教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不同宗派、不同形式教会的出现就是必然结果。于是,一个很重要的结果是,每所教会的绝对特征就不复存在,各教会并肩而立,在纯洁程度上有差异,但仍已不同的形式来表现出基督在天上的圣洁教会的特性。
我并没有说加尔文主义神学家们从一开始就已宣告了此结果。权力的欲望也同样在他们的心门上叩击,既便不是出于此种危险的心态,他们从神学基础上,从他们的理想标准上来判断其它教会也没有错,也是很自然的。但这一点儿也无损于一个伟大的事实,即:在看待他们教会的时候不是作为一个等级制的机构而是由个体信徒所组成的教会,他们教会生活的开始,以及他们的政治生活的开始和他们社会生活的开始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自由。正因为此出发点,除了各教会自行联合所规定的之外,没有一间教会可以捅有比其它教会更高的权力。
因此,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历史的差别就必定会在教会生活中反映出来。不同民族之间在道德上、性格上、情绪上和对生活的见解上的差别也一定会产生对同一真理从不同的角度来强调,这也就造成各种不同宗派外在的教会生活上的不同。从而在我们(抗罗宗)的一边就出现了离开那丰富而深刻的加尔文主义信仰告白,不仅仅是离开,甚至还有公开反对的,然而这些教会都深深地基于对罗马天主教神职制教义的反对和承认教会乃众信徒的组合,而此真理正是加尔文主义最基本的概念。尽管这事实不可否认地导致了不圣洁的竞争,甚至有罪的错误做法;然而这三个多世纪以来的历史,叫人不能不承认,这种有着与加尔文主义的根本思想不可分割关系的多宗派性,对于信仰生活的成长与兴旺远比那种强制性的统一要有利。并且,我们可以预见到将来的果子会更丰硕,但条件上,教会自由不可堕落成漠不关心,也不可有一间仍然举着加尔文主义旗帜,承认加尔文主义信仰告白却不履行其神圣使命向其它教会建议、说明上述原则之优越性的教会。
另外还有与此有关的一点必须指明,上述关于“教会由信徒所组成”的概念可能会引出一个唯有信徒所组成,连他们的孩子排除之外的概念。这决不是加尔文主义所教导的,加尔文主义关于婴儿受洗一事上的教导与此正相反。信徒们相聚决不会破坏他们与自己后代之间的自然联系,相反,他们会使此联系圣洁化,孩子们通过受洗归入教会之中,直到他们长大后或公开承认信仰或公开拒绝信仰,这就是加尔文主义极其重要的“约”的概念,这也是我们信仰告白中的重要条款,它表明教会之河不是流在人生的自然河流之外,而是因为教会生活与人类有机的后代子孙平行向前。约与教会是不可分割的:约将教会与人相联,神自己在恩典生活与自然生活的联结上加上印记。当然,这里必须有教会纪律,以在保护此约的纯洁性,防止因为自然与恩典的混淆而削弱教会的纯洁。因此,加尔文主义认为一个将其所有居民都包括在内的国家教会是不可能的,所谓只包括一个国家,并将其整个国家都包括在内的国家教会是外邦人的概念,或者最多也就是犹太人的概念,基督的教会不是国家性的,而是世界性的,教会的范畴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全世界。当路德宗的改教家们在他们国家的王子们的唆使之下使他们的教会国有化时,有些加尔文主义的教会也偏离而走上此路,他们所走的方向不是高出而是连罗马天主教都不如。
值得高兴的是,我可以用下面的见证来作个小结:我们的多特信经(译注:1618~1619)期间与你们的同样令人尊敬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译注:1643~1648)都珍视改革宗教会的教会特征,对每一种离开唯一正确原则的宗派倾向进行毫不留情地批评。
在对教会的本质与教会的形式进行了叙述之后,现在让我将你们的注意力引到教会的目的上来。这里,我不打算谈政教分离的问题,这是下一讲“加尔文与政治”要讨论的内容。我们要来看的是教会在世上寄居所应有目的,此目的不可能是为了人,而是让信徒为将来天上作准备。一个蒙重生的的孩子若死在摇篮里,就不再需要进一步的准备而直接进天堂。无论在哪里,只要是圣灵在灵魂里点燃起了永生的光花,圣徒的坚忍到底就保证了他们的永远得救。地上的教会仅仅是为神的原故而存在,对于神的选民来说,蒙重生就足以使他清楚自己永远的目的地,但这还不是以彰显神在人群中作工的荣耀。为了我们神的荣耀,心里蒙了重生的人必然要公开承认信仰,教会则必须通过宣讲神的话来对此公开承认,对人的归正作出贡献。在蒙重生的人心里闪烁着火花,但唯有在归正了的人身上,火花才能燃起火焰,此火焰又聚成教会的光照耀世界,这,就是按我们主耶稣所命令的,好叫人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首先,我们信主之后和成圣过程中按主耶稣的要求行善,服待人,这不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得救,而是为了荣耀神。其次,教会必须来挑旺此火,使之更明亮,方法是通过圣徒的交通与施行圣礼,即:洗礼与分领主餐。只有当几百支蜡烛在一个灯台上燃烧时那柔和的光才能发出明亮之光。同样信徒也当聚集起来,他们就能增加他们的亮光,那在七支灯台间行走的基督就要使这光变得纯洁、变得更亮更热。因此,教会的目的不在于我们,而在于神,在于他那荣耀之名。
正是出于此神圣的目的,加尔文主义才在教会里竭力恢复严格的属灵敬拜。甚至连远离基督教的哲学家冯·哈特曼也承认说:这种真正宗教信仰上的属灵敬拜越是敬虔就越有勇气鄙视外在的宗教表演,就越具有从象征转变到实际的能量,从而使加尔文主义变得更为美丽——那是一颗敬拜的灵魂内在的,属灵的美丽。
那种注重感情的教会敬拜活动使人有一种宗教上的舒适也讨人喜欢。唯有加尔文主义的纯洁的属灵敬拜以对神的真崇拜,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为目的。出于此同样的原因,就引出了我们的教会纪律,这是每一所真正的加尔文主义教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教会纪律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丑闻,甚至也不是为了要修剪那些野枝子,而是为了保存神的约之圣洁,也要让世人看到这样一个庄严的事实:神是如此纯洁他决不能看罪恶。最后,我们来看教会的慈善行为,这是加尔文一人所理解、并按其在初代教会中的形式加以恢复。真正理解执事这个职分性质的,不是罗马教庭也不是西腊教会,不是路德宗也不是英国国教。唯有加尔文主义重新恢复执事这个教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识形式的荣耀地位。但是,在此执事的事工上,最重要的原则不是要突出、荣耀那些分发救济的人,而是要荣耀那在人们心里动了善工的神的名。执事们不是我们的仆人,而是基督的仆人。我们所交于他们的是我们交还给神的,因为我们是管家,我们的一切都是神的。因此,教会的慈善事工是以神的名义将东西分给神的穷人,我们的弟兄姐妹。教会里贫困的会员若只感谢执事和那些给予的人而不是基督,他事实上是在拒绝那真正的给予者,正是他通过他的执事们,有目的地证明他不仅是救人灵魂,也是看顾人身体、生活的救赎主、安慰者,是神在永世之前为我们堕落的人类所膏立的。是的,这一切都是无可争议地说明,加尔文关于教会的基本概念完全适合于宗教信仰的理念。所有形式的自我为中心和守护神的概念毫无立脚之地。我们所拥有的永远是一种真正的宗教,一个真正的教会,目的是为了神而不是为了人。教会起源于神,她的形式来自于神,过去,现在,将来永远都是为彰显神的荣耀。
最后,我要谈的是宗教信仰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的果子,或者说加尔文主义在道德问题上的立场,这也是本讲座的最后一部分。
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加尔文主义里的一种看上去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信仰告白被指责为淡化对道德的强调,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对道德的要求又是那么的高。反律法主义(或唯信仰论)与清教徒的严肃混在了一起。一眼看上去,加尔文主义的信仰告白的逻辑结论就是反律法主义,就好像清教徒将他们高度的道德热情碰巧地注进了预定论教义的冷酷无情之中。罗马天主教、路德宗、阿米念主义和自由派对加尔文主义的指责向来就是预定论的绝对性,而其登峰造极当然是圣徒坚忍到底。他们认为,此教义必然导致太轻松的良心安慰,太危险的道德放纵。然而,加尔文主义不是以理性辩论来回答此指责,而是以世界各地有口皆碑的具体行动来驳斥这种由错误推论所产生的臆测。我们要问的只有一句:“世界上有那一种宗教信仰产生过像清教徒那样高尚纯洁的道德生活?”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呀,(译注:罗马书6:1)就是教会在作孩童时期邪灵用来污蔑圣徒保罗的魔呓。十六世纪《海德堡要理问答》就是对可耻的指责“难道加尔文主义的教义不是引人过放荡的生活吗?”的回答,以捍卫加尔文主义。
维尔西努和奥利维亚努(译注:“海德堡要理问答”的作者)作面对的也同样是那古老陈旧的诽谤之词。毫无疑问,属肉体的情欲仍然不肯放弃甚至还鼓励人里头的罪。是的,反律法主义本身就一再一再地滥用、妄用加尔文主义信仰告白,利用告白作挡箭牌来隐藏那未归正之心的欲望。但是,正如机械、重复地阅读书面告白的文字对真正的信仰鲜有共同之处一样,要让加尔文主义信仰告白对那些仅仅反射加尔文的教义,然而又毫无加尔文主义热心的石头负责,也同样不可理喻。唯有那些灵魂里被神的伟大崇高与无上权威所击,顺服他那势不可挡的永恒之爱,敢于在撒旦和世界面前,在他们自己属世界的心里宣告此大爱,确信自己是蒙神拣选,因而为此永远恩典单单感谢神的人们才是加尔文主义者,才配是上高举加尔文主义的大旗。这种人不能不在伟大崇高、无上权威的神面前战惊颤抖,视神的话为掌管他人生的最高准则而紧紧伴随左右。现在,很多人视加尔文主义为毫无作用的宗教律法,“宗教律法”这个词本身就代表了一种以人遵守律法便可得救的宗教,而加尔文主义则正相反,它那完全的救赎定义上指出,人若不在基督和基督的救赎之工里,绝无得救的可能。
然而,加尔文主义的一贯特征是将人置于神的面前,不仅是在神的教会里,而且是在他个人、家庭、社会与政治生活里。一个加尔文主义者,只要他在地上存在一天,神的伟大与权威就永远在他眼前、在他心上。他是过旅,是寄居的,但并不是那种对世界不闻不问只是走过场而已的概念,而是在那条漫长道路的每一步上,都必须牢记他对那位全然伟大,等候在他旅途终点的神的责任。
在那扇为他打开的进入永生的大门前面是最后的审判。此大审判必要细察、看他在这条漫长的客旅之路上是否有一颗按那至高者规条、命令的一切而行,要荣耀神的心。
现在我们来看加尔文主义者在神的命令、规条里的信心到底是什么。此信心乃是确信所有的生命在被造之前就已经在神的恩典里了。因此所有的生命就必定在其存在里有一条神自己所立的法律,天地之间没有一种生命存在于神的命令、规条之外。这些命令、规条也可以被称为自然规律,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自然规律并非源于自然,而是神加给自然的规律。因此,天空有天空的规律,地上有地上的规律。这个宇宙正是由这些出于神的规律而得以运转,正如诗篇作者所言,这些规律都是神的仆役。因此,我们的身体,我们血液循环,我们的呼吸功能都有神设立的规律。在神设立的规律里,有管理我们思维的逻辑,也有我们的审美观,更有人类生活严格的道德准则。这里所说的道德准则不是人所规定的成文法律,而是神对每一个最小最具体的细节所制定的道德准则,就如神为最大的行星所制定的轨道和最小的星星制定的运行路线一样,叫我们在每一种情况下都知道什么是神的旨意。神的这些掌管万事的规律准则,不象法律书上可以宣读的条文,也不象生活里的清规戒律,只能在一时一事上对我们行使权力,而是让我们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的,那位无所不在的全能之神的旨意,也正是这位神一直以他神圣的权威约束我们。加尔文主义者不象康德(译注:十九世纪德国的人本主义哲学家)那样以自己的理性思维从十诫的命令中将神只看作为立法者。因为他站在神的面前,因为他看见神,他与神同行,他在自己这个人,在他的存在中感受到神。因此他的耳朵边永远响着那在自然中也在他身体里面,在他思维也在他行为之中的不停的,来自神的诫命。
那么,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随时根据这些命令、规定来调整自己,不是出于被迫,好像它们是套在他脖子上的、他自己想要甩掉的重轭,而是视它们如茫茫沙漠中的向导,深知自己的无知,若不依靠、不跟随此向导绝无安全出路。若我们的呼吸道被堵塞时,我们不可抗拒地、立即就会试着要除去堵塞物,使我们的呼吸恢复正常,恢复到神根据他定的自然规律的那样。一旦堵塞物除去,我们就立刻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如释重负。基督徒也一样,他正常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一个挠乱,都会令他要尽力尽快地恢复他的属灵呼吸,恢复到根据神所定的道德律的正常上来,因为只有当恢复正常之后,他里面的生命会再一次在他的灵魂里活过来,才有可能重新得力。所以,那种把普通的道德规律与特定的“基督教”诫命区分开来的说法对于加尔文主义者来说是陌生的。难道我们能够想象得出,神在一个时候定旨要以一套道德律管理万事,而现在在基督里他又另有不同的一套?就好像他不是永恒的、不变的神,不是从创世之日起直到永永远远,就已经定旨,现在仍以此旨意并且将永远以此旨意用同一个道德律来管理世界似的!基督已经扫去了遮盖他那管理世界的道德律上人的罪性之尘,使其重新放射出原来那耀眼的光芒。
正是基督,也唯有基督向我们显明了他的永恒之爱,也正是这爱从起初就是这个世界运作的原则。在此一切之上,基督已经赐给我们里面能力,以坚定不移的脚步行在他的道德律中。
但此道德律从起初就从未改变过。它不仅要求信徒,也同样是对每一个人,对所有的人际关系的要求。因此,加尔文主义不是把以哲学方法总结出来所谓的道德规范,就好像我们不得不创造出、寻找出一套东西来管理生活似的。加尔文主义做的就是将我们置于神的伟大崇高之下,让我们服在他那永不改变的命令规条与诫命之下。因此,加尔文主义的所有论理道德都立足于西乃山之法律(即:十诫),这并非意味着那才是这个世界的道德律的开始,而是将十诫尊为神最初造人时写在他们心里的律法之神圣而权威性的总结。它们也是神重新写在每一颗归正之心心版上的律法。加尔文主义者所顺从的是良心,不是每个人心里都有的,作为一个立法者的那个良心,而是一个神自己在人心里激励起来的,用以审判人的良心,就像是一具直接的神圣探测器。他不是顺从宗教信仰,把教义视为一个分离的独立存在,然后把他自己的道德生活作为附属于宗教信仰的第二种独立存在。而是视宗教信仰为将自己置于神的面前、得蒙神圣旨意的方式。对于加尔文来说,敬爱与崇拜是每一种属灵活动的驱动力。因此,一种对神的敬畏之心就作为一个现实注入他的全部生命——家庭、社会、科学与艺术、个人生活与政治生涯等等,等等。一个得赎的人,在他生活的所有一切事情上、所有一切选择中都被一种明察秋毫的、最激励人心的对神的敬畏所控制,因为他的良心永远在神的面前,在神的眼中。这就是历史上的加尔文主义者。在万事上永远以对永生神的最深刻最神圣的敬畏之心来作自己的生活准则——这才是真正清教徒的写照。
离世出尘从来就不是加尔文主义者的特征,而是重洗派的口号。这可以由重洗派的教义来证明。根据他们的教义,重洗派主义者宣称自己是“圣徒”,坚决与他们所站立于其中的世界势不两立。他们拒绝宣誓;憎恶参军,遣责任何担任政府职位的人。他们想在这个罪的世界中模塑出一个与我们现实的存在毫无关系的新世界。他们拒绝对旧世界的一切责任与义务,怕自己受污染、被接触感染。这正是加尔文主义者一贯不赞同并予以否认的。事实上,并不存在一善、恶并存的两个世界。神所造的完美的,后来堕落成为罪人的是同一个人:这个“自我”的老罪人就是蒙了重生的,进入永生的那个人。同样,一度曾展现出乐园的所有荣耀的,后来被咒诅所惩治,并且从人堕落之后靠着神的普通恩典而立的也是同一个世界,此世界的中心已被基督所赎所救,并且将来必要经历可怕的审判而进入荣耀。
正因为此原因,加尔文主义者不能将自己关在教会之内,把世界交给命运。相反,他感到自己被呼召要根据神一贯的命令、规条,为了神的名,致力于使这个世界向更高的阶段发展,并且身在极其痛苦的堕落与恶行之中而坚立,行众人眼中看为高尚、看为善、看为美好的一切事。也正因为此原因,我们在历史上看到(假如你们能允许我以我祖辈为例),加尔文主义竟能够在正值我们祖国荷兰处于一个挣扎着不知何去何从的时代,在短短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在我们的社会里,在人类活动的每一个层面,从商业贸易到手工业到制造业,从农业到园艺,从艺术到科学,酿造出不屈不挠的能量,建立起前所未有的光辉灿烂,为整个西欧注入了一种崭新的、人类生活发展的驱动力。
但上述的这一切仍然有例外,此例外乃是,加尔文主义并不认为与未归正的世界之间的每一项亲密交往是合法的。我们对三件事情投反对,以此对未来世界的极不敬虔之举设路障:它们是牌局、戏院和舞场的娱乐。我会先一一分析,然后再作一总结。
加尔文主义禁止打牌,并不是禁止所有的游戏或运动,不是因为牌里面就有魔鬼的引诱,而是因为打牌在我们心里助长一种引导,把我们的信任寄托于运气、离开神的危险倾向。一种游戏若需要眼睛尖、反应快、经验丰富,那么它就有一种很好的特性。而牌局之类的游戏主要由牌的分布,盲目的分配来决定,就有一种想象出来的在神以外的倾向,即所谓机会或运气。而这一类的不信是我们大家都有的倾向。股票炒作的热情就说明人们对运气比对认真工作要有远远大得多的兴趣。因此,加尔文主义者认为要防止年轻一代被打牌这种有危险倾向的游戏所害。加尔文和他的跟随者们以自己永远感受到的在神面前这个事实作为一个永不枯竭的泉源,并依靠此泉源过一种严肃的生活,因此,他们就不可能姑息以命运来取代神的特性,把凭运气置于坚信神的旨意之上的那种对上述泉源的下毒。对于加尔文来说,敬畏神与凭运气犹如水、火互不相容。
我们反对上戏院的理由则不同。小说、戏剧创作并无罪性可言,人的想象力本身就是神自己所赐的。跌宕起伏的剧情也没有特别的邪恶之处。当年密尔顿(译注:英国清教徒时期伟大诗人,著有“失落园”)非旦很赞赏沙士比亚的戏剧,自己不也是以戏剧性的形式创作的吗?
现在我是否可以请问诸位,难道此事的结果不值得他们这样的勇敢行为吗?既使是三个多世纪后的今天,你在我的加尔文主义祖国,在苏格兰,在你们美国,上述的那种世俗娱乐活动仍不得在社会上登堂入室,而人们的生活因着人心里属灵的有根有基,已经发展到如此高的水平和对圣洁的如此追求,以至引来心怀敌意之辈的妒嫉。不仅是那些文艺圈子里的蝴蝶翅膀被完整地保存下来,就连翅膀上的金粉也从未这般的闪闪发光。
这就是我所以想要敬请你们注意的证据。我们的时代比起加尔文的时代来,伦理道德的论文著作和专题讨论可算是汗牛充栋;哲学家们、神学家们抢着向我们显示他们所找到的(或者说是他们所藏起来的)通往道德之路。但是有一件事是所有这些学者们都做不到的,那就是在大众那无能为力的良心里重建高尚的道德标准。
然而我们必须要抱怨、要抗议的是,我们道德大楼的基础正在渐渐松动,渐渐失去了其稳定性,直到那可以让各阶层人民都能感到的,可以保证未来仍有道德可言的最后一个堡垒消失为止。
现在,政治家们,立法官员们都在公开地宣告弱肉强食;财产私有被视为偷窃,爱情变成了儿戏,诚实被公开嘲笑。泛神主义者已经毫无顾忌地将耶稣和尼罗混为一谈;尼采走得更远,认为基督对温柔的人祝福是对人性的咒诅。(译注:①第一世纪极残忍的罗马皇帝;②尼采是法国二十世纪存在主义奠基人)。
同样,公共戏院、剧场本身也并不邪恶。当年在日内瓦就有公开上映的剧场,加尔文也同意。不,那使我们的先辈生气的不是喜剧、不是悲剧,也不是歌剧本身,而是这些戏剧里要求男、女演员把牺牲道德作为一条规则,目的就是为了取悦于公众。当时戏剧界的道德水平的确很低。一方面这种道德水平的低下会对人的品德起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另一方面,现代的剧场里不象古希腊时代舞台上只有男性演员,为了起到吸引人的效果,女人上台将神所赐给女人的最圣洁的珍宝,即她的无瑕疵名声处险境、遭毁环。当然,具有严格道德标准的剧院是受欢迎的,但除了很少的几个大城市之外,这样的剧院从经济角度上说也是很难生存的。事实是,剧院上演的剧目道德上越遭,剧院就越赚钱。太多的情况下,剧院的兴旺是以男人的品格、女人的纯洁为代价的。坚信人身上的一切都是为了神的名的加尔文主义者,对这种以牺牲道德来满足人的眼目之愉的勾当就不能不遣责了。
说到跳舞,就连象巴黎“费加罗报”这种非基督教的世俗报纸都赞同加尔文
主义者的观点。最近,费加罗报上有一篇文章专门谈到了一个父亲第一次把女儿带进舞厅所引起的道德麻烦。文章指出,这种道德上的令人痛苦的现象,至少在眼下的巴黎,足可以从娱乐场中那些窃窃耳语和不正经的眼神中看到的。这里,加尔文主义所抗议的也不是跳舞本身,而是跳舞常常引人走向不纯洁的倾向。现在我就回到刚才我所说的障碍上来。我们父辈的判断实在准确,这个世界着迷般地热爱着的就是此三件事,跳舞、打牌和上戏院。在世俗的圈子里,这些娱乐活动非旦毫无非议之处,而且还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谁要是胆敢站出来反对,那么就必定招来恶意攻击。正是为此原因,真正的加尔文主义者清清楚楚地知道,当他越过这条界线时,他所做的是以牺牲。
现在,让我们来把这一切与三个世纪以来加尔文主义的辉煌成果作个比较。加尔文主义知道伦理道德的哲学研究不能救这个世界,但唯有重塑人的良心才能使世界变得美好。
因此,加尔文主义不沉缅于理性探讨,而是将人的灵魂直接置于永活的神面
前,以至人心在神的神圣伟大面前战兢颤抖,并使人在此神圣伟大中发现神大爱的荣耀。回顾历史,你们都很清楚,在加尔文的时代,世界腐败到了何等可怕的程度,道德降到了何种低下的水准。从皇宫贵族到平民百姓,从神职人员到科研人员,男女老少没有例外。你们中间谁敢否认加尔文主义在道德上的胜利冠冕?它曾在一代人中,虽然被逼上战场,被押上断头台,但却能够同时在五个国家里创造出大批高贵的男人和更高贵的女人,产生出那闻所未闻的崇高理念,俱备那无与伦比的道德自律能力。
第二讲完
《加尔文主义系列讲座第三讲:加尔文主义与政治》
凯帕尔 1898 王兆丰译 2004年
我的第三讲从宗教信仰转到国家政权,从神圣的范畴进入世俗生活。从现在起,我会从总体上、原则上来与那种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论调来论战,此论调说加尔文主义只是一种救赎上的、教义上的运动。
加尔文主义在宗教信仰上的动量也为社会与政治定下了根本性的概念。它不仅仅是修剪枝子、清理枝干,它也触及了我们人类生活之根。
任何一个人只要理解这样一个事实: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政治体制不是建立在一个特殊的宗教概念或一个特殊的反宗教概念之上,就不难理解上面的这句话。历史上发生在荷兰、英国和美国政治上的改变就是加尔文主义给这三片土地所带来的政治上的自由。
每一位称职的历史学家都无一例外地证实班克罗夫特 [注: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出版家] 在《美国历史》一书中的话:
“对加尔文主义的狂热就是对自由的狂热;在为自由而战的道德战场上,加尔文的信仰告白就是他的武器,就是他最忠诚的同盟军。”
另一位美国历史学家普林斯特这样说:
“我们国家在宪法上所确立的自由来自于、也扎根于加尔文主义。”
加尔文主义给法律开辟了新的道路,首先在西欧,然后是欧洲大陆与北美大陆,今天正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假如说这个事实还没有被公众完全承认的话,至少已经为所有从事科学的人所承认。但我认为仅仅有这几句声明是不够的。
为了了解加尔文主义对我们的政治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我们必须来看加尔文主义是如何为根本性的政治理念之形成打开大门的,这些政治理念又是如何从加尔文主义的原则之根上发芽成长的。
这一主导原则不是救赎概念上的因信称义,而是在最广的范畴里三位一体上帝对整个宇宙的全权掌管,包括每一层面、所有一切的范畴与国度,包括可见的、不可见的。这一全权管理可以归纳成涉及人类生活的以下三个方面:
1.上帝对国家掌有全权
2. 上帝对社会掌有全权
3. 上帝对教会掌有全权
下面,请允许我来从这三个方面来论证加尔文主义是如何理解上帝全权的。
首先,我们来看上帝在政治范畴内的全权。所谓政治范畴也就是国家。我们承认,国家的概念来自人具有社会性这个特征。对此亚里斯多德早有论述,他把人称为是有政治倾向的群体动物。上帝或许造了互不相关的个体的人,他们之间也没有血缘上的联系,就好象亚当是独立地被造,接下来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立地被造,但事实并非如此。
人是从人被造而来,一个人因着他的出身有机地与全人类联系在一起。合在一起,我们形成了人类,不仅与今天活在世上的人们,也与从前所有的人和将来数以万记、数以亿记的人联系在一起。所有的人类来自一个血脉。但是,那将地球分割为各大陆,将大陆分割为各个国家的国家概念却与上述人类相联这个概念无法调和。唯有当整个人类形成一个帝国,国家这个概念才可能使我们人类有机的统一,在政治上得以实现。毫无疑问,若不是罪的介入,这统一早已实现;假如不是罪这个分离之力将人类分裂,没有任何东西会沾污、会破坏我们人类的有机统一性。亚历山大、奥古斯塔和拿破仑 [注:三者都曾试图统一全球] 的错误不是因为他们被世界帝国的魅力所迷惑,而是他们不顾罪的力量早已使人类的统一破坏贻尽这个事实,在那里企图实现统一的理想。
同样,眼下国际上的社会民主力量在试图实现的,也是这个吸引人的统一理想。我们知道,他们的努力是想要在这个充满罪的现今世界上就实现这个崇高与圣洁的理想。不,就算把那些无政府主义者们自以为可以在拆除人与人之间现有的一切关系、打倒一切人的权威之后,从自然本身可以长出一根新的有机纽带而实现合一的企图和前述的努力加在一起,也不过是对一个失去了的乐园回眸而已。
假如没有罪的存在,政府与国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整个政治生活最多也就包在家庭生活的各种关系之中。在一个没有罪的世界上,监狱、警察不会存在;陆军、海军也无从谈起;制度、规则和法律会销声匿迹,政府的权威与控制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就会自然地、不受阻碍地、正常地发展。没有破裂,何需捆绑?四肢建全又何必拐杖?因此,国家的建立,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生活安全的一切秩序都是不自然的,都是我们的本性深处所要反抗的。正是这一原因造成了掌权者们可怕的滥权和百姓的不断反叛。这就是历世历代以来权威与自由之战的根源。在这场战争中,人心底里对自由的渴望乃是上帝预旨所定,为的是要阻止权力堕落成专制独裁。因此,真正的国家概念和政府权威,人民保卫他们自由的权力与责任这两个方面都依赖于加尔文主义放在我们面前的基本真理——上帝设立了世上的一切政权,原因是由于罪。
在这一思想里,隐藏着国家政权光明的一面和阴暗的一面。阴暗的一面是:各国政府本来不应该存在,本来应该只有一个国家。现在的各国政府由罪人掌权,所以就可能导致种种独裁野心。光明的一面是:假如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没有政府的统一,对于一个满了罪的人类来说无异是地狱,或者说至少是在重蹈那被上帝用大洪水淹灭的全然败坏一代的复辙。
加尔文主义出于对罪的深刻认识,告诉了我们国家、政府的本来面目,教导了我们两件事:首先,我们应当心存感恩地从上帝手里接受国家与政权,这是今天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十分警惕,因为政府的权力里潜伏着对我们个人自由的危胁。
此外,加尔文主义还教导我们,在政治上,人的因素即人民,不能作为首要的因素,否则,我们不只过是在人民需要的时候把上帝拉来帮忙。正相反,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尊上帝的伟大之名为圣,万国加在一起在他面前不过是水桶中的一滴,不过是天平上的小小尘埃。上帝把万国召到他的审判座前,他们都是为他而存在,都是属于他的,万国万民都是为他的荣耀而存在,按照他的定旨而存在,好叫他们在遵行他的旨意时,他的智慧可以引导、照耀他们。
因此,当人性在罪中堕落,各处的人们各自为王,当罪在这些国家里盛行,将人搞得四分五裂,当罪显出各种的羞耻与不义的时候,上帝的荣耀就要求这些恐怖之事受到阻止,混乱得到控制,秩序得以恢复,就会有一股强制性的力量出现,使得人类社会成为可能。
这一权力是属于上帝的,也唯独属于上帝。
没有一个人有权统治别人,不然的话,就必定是弱肉强食。正如老虎在丛林中统治无防守能力的羚羊,尼罗河畔的法老就曾统治着埃及人的祖先。
也没有一群人可以依照合约以他们自己的权力来迫使你顺服他人。我们祖先在他们的时代与别人签的“社会合约”凭什么对我具有约束力?作为人,我在最强大的人面前勇敢地、自由地站立。我说的不是家庭里的事,因为家里的关系是有机的,自然的。但是在政治上,我不向任何人弯腰,因为我们都是人。
治理人的权力不可能来自人,历史告诉我们,虽然多数压迫少数,但少数往往是正确的。
加尔文主义的政治观念认为,第一,政府的存在就是因着罪的原因。第二,世界上的一切政府的权力单单来自上帝的主权。当上帝对我说:“你要顺服”,我就恭敬地低下我的头,但作为人我一丝一毫都不会以我个人的尊严与人讨价还价。因为,当你向和你一样靠鼻孔呼吸的人低下你的头时,你的降卑就如同你向天地之主的权威顺服而被举高一样。
正如圣经所说:“列国的王靠我掌权”,使徒也宣告:“世上的权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政府是上帝普通恩典的工具,目的是赏善罚恶。不但如此,政府是上帝设立作他仆役的,为的是叫政府或许可以保护上帝荣耀的创造之工,使人类免于全然毁灭。罪攻击上帝的创造之工、上帝的计划、上帝的公义、上帝的荣耀,因为上帝是万有的设计师与建造者,因此,上帝设立了政府的权力。上帝将人的生杀大权交给了政府,通过这些器皿的作用来抗衡罪、来维护公义。所以,无论是帝国还是共和国,不管是中央政权还是地方政府,都是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掌权、运作。同理,司法就因此具有一种神圣的特性,出于同样的动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顺服政府,不仅是出于惧怕,也是出于良心。
加尔文更进一步指出,一个政府的权威与这个政府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以及它的组织形式无关。就他个人而言,加尔文倾向于共和制度是众所周知的,他并不认为君主制度是神圣的、理想的政府形式,除非是在一个无罪的国家里。假如罪没有进入世界,上帝就一直会是人类唯一的君王。 在将来的荣耀里就是这样,上帝必贯乎万人之中又超出万人之上。上帝所直接掌管的政府是绝对的君主制,这是所有一神论的人都承认的。加尔文认为,因着罪的原故,一个相互监督、集体管理的民主共和制度比较好。
在加尔文的思想里,共和制与君主制之间就权威而言,没有根本的差别,只有程度上的不同。他视君主制度、贵族制和民主制都是可行的政府形式,条件是:人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认,没有任何人可以宣告有权力统治其他人,除非他的权力是因着上帝的恩典而加给他的。因此,我们对权威的顺服不是因为人而是出于上帝。
根据加尔文的观点,那些出于上帝的权威而被授于权力的人,他们的责任与义务不能一概而论,可以因地因时而异。但他也毫不犹豫地声明,只要情况允许,最理想的是由人民自己选举他们的政府,在这种有条件进行民主选举的地方,人民应该存感恩之心承认这是上帝的特别恩待,正如我们国家宪法的序论里所声明的:“我们感谢至高上帝赋予我们民主选举政府的权力。”
在他的《撒母耳记注释》里,加尔文告诫所有能够选择自己政府的人们说:“是啊,你们这些具有神赋权力选举自己政府的人们,当三思而行,不要辜负神的恩典,不要把恶人、把与神为敌之人选在高位上。”
我想加一句的是,今天多数人的选择就成了正确的,原则已经不复存在了。每一个新的国家建立,不是来自武力征服,就是出于大众选择;每一个政权的倒台也不例外,或出于继承决定或毁于暴力革命,都是人民通过他们的代表来重建权力。但加尔文宣告说,上帝具有全权,他可以通过他的护理之工将此恩典从一国的人民手里收回,若一国的人民不配得此恩惠,或者因着他们的罪完全放弃了此祝福,上帝也可以根本就不赋予他们。
一个国家在历史中的发展过程就说明了她所获得权力的过程,这种权力可以由继承而来,君主制的国家就是如此。这种权力也可以通过浴血奋战而来,甚至也可以象比拉多对耶稣所行使的权力那样,是“从上头赐给他的”[注:约输福音19:11]。这权力也可以象古代日耳曼帝国那样,是通过那些选举神圣罗马帝国的诸候而来。或者象昔日的荷兰共和国那样,权力来自各省。换言之,在各国的发展过程中,权力的形式应有尽有、不一而一。
今天你们美国的政府就不可能在中国存在。俄国至今为止还不配享有民主立宪制的政府,而非洲的许多国家连俄国式的沙皇政权都不能想象,这一切都是上帝以他的隐密旨意与护理之工所决定。但所有这一切政权都不是神权政治。神权政治唯有在以色列出现过,因为上帝在以色列直接介入过。上帝通过大祭司和先知,通过他的拯救奇迹,他的管教与审判,亲手掌管以色列的立法与政权来管理以色列人。
加尔文主义对上帝主权的承认适用于全世界的所有国家,是一切人统治人权威之源头,这也包括家庭里父母对孩子的权威。
作为政治信念,我们可以来归纳为以下三点:
1、在所有国家的命运上唯独上帝具有全权,从来没有任何一个被造之物具有这种权力,因为万国都是被他的无尚权能所造,由他的定旨所掌管。
2、在政治的范畴内,罪已经破坏了上帝的直接统治,因此人被赋予行使政府的权力,来作为一种补救。
3、无论政府的权威是以何种形式出现,除非上帝赋予的权力,没有一个人有统治他人的权力。
与加尔文主义的信念直接对抗的理论有两种。前者是法国人1789年在巴黎所宣告的大众主权;后者是德国历史泛神主义所发展出来国家主权。从根本上说,这两种理论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为了清楚明了起见,我们来区别对待。
法国大革命所造就的是什么样的精神?是对政府滥权的愤怒吗?是独裁专制的恐怖吗?是对人民权利与自由的捍卫吗?当然都有一点,连加尔文主义者都心存感恩地承认,巴黎所发生的事的确含有上帝的审判。
但是,法国革命的驱动力不是对滥权的仇恨。伯克[注:十八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家] 将1688年的“光荣革命”[注:即英国君主制转变成民主制的不流血的革命,历史上称为“光荣革命”,这是一场从下到上,因着宗教改革给英国带来人心改变所造成的政治变革。]与1789年的法国革命原则作了比较,说:
“英国革命与法国革命无论在细节上还是在总体精神上都截然相反。”
同样是这位如此反对法国革命的伯克,则说你们美国对英国的反叛是:
“出于一种具有活力的原则。显示了美国人民的自由精神,美国革命反对的是思想、观点上一切要人屈服的东西。”
在加尔文主义世界里发生的三场伟大革命[注:荷兰、英国和美国]不仅没有损害上帝的荣耀,不,它们正是出于对上帝无尚权威的承认。每一个人都承认,在“沉默的威廉”领导下,我国 [荷兰] 反抗西班牙的革命就是如此,也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英国的光荣革命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迎来了奥林治三世。汉考克[注: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者] 在《独立宣言》中一再地说明,美国人民“所依靠的,所遵从的是自然规律和上帝的法律”,他们以实际行动来体现“每一个人都具有他们的创造主所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力”,他们“向宇宙最高法官申诉他们正直的动机”,他们以“对上帝护理之工的全然依靠”来宣告《独立宣言》;在《十三州邦联宪法》的序言里代表美国最早的那些州宣告说:
“我们心存感恩地称谢全能上帝长期以来赐予我们生活上、政治上和宗教上的自由,使我们仰望他来祝福我们的一切努力。”
这里,你们的父辈尊上帝为“全能的掌权者”,是“宇宙的立法者”,他们特别承认唯有从上帝那里人民才领受到“选择他们自己政府形式的权力”。富兰克林 [注“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在起草《独立宣言》的“大陆会议”中当大家遇到极大的焦虑不安时,建议全体与会者一起向上帝祷告,求上帝赐下智慧。
假如有谁还是以为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有相似之处的话,那么1793年那场发生在杰斐逊与汉密尔顿 [注:前者为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后者是美国独立战争时华盛顿的秘书,邦联党领袖] 之间的激烈论战就应该除去他的错误观点。正如德国历史学家霍尔兹所宣告的:只有疯了的人才会说美国革命的动力是从卢梭那里借来的 [注:卢梭是法国人本主义思想家、文学家,对法国革命产生很大影响] 或者就象汉密尔顿自己所说:
“假如我们要拿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来作比较的话,那么就象拿法国小说中不贞的妻子与新英格兰清教徒的妻子相比,两者之间毫无相似之处。”
法国革命与上述荷兰、英国、美国的革命有着原则上的差别,后者都是用祷告、以信靠上帝的帮助进行的。法国革命无视上帝、反对上帝。他们否认政治上有任何比自然也就是比人自己更为深刻的基础。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书》第一章里就宣告了对上帝的绝对不信,他们把人的自由意志置于了全能上帝的宝座上。他们声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所有的权威,一切的权力都出于人。于是,由个人到众人,从众人到人民,就成了一切权力的最深源泉。在你们的美国宪法里,最高权威来自上帝,是他将权力赋予人民。而在法国革命里,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自己,任何权威都不超过人的意志,这正是无神论的根本观点。在加尔文主义的范畴内,正象在你们的《独立宣言》里一样,膝盖谦卑地向神屈下,头胪骄傲地向人抬起。
在权力来自人民的法国革命里,一方面拳头握紧藐视上帝,另一方面在与自己一样的人面前奴颜婢膝,还荒唐地搬出个想象中几千年前古人曾立下的所谓“社会契约”来。
现在,你是否想要知道结果?那么就让历史告诉你:荷兰的起义,英国的光荣革命和你们美国向英国皇室的造反为自由带来了荣誉。也请你自己来回答这个问题:法国革命除了国家强权给自由带来的手铐之外还产生过什么?[注: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很快就导致了拿破仑·波拿巴的极权专制] 在我们生活的十九世纪里,没有一个国家的历史比法国更惨了。
难怪注重科学的德国与这种人民权力的幻想一刀两断。历史学家都把1789年讥笑为一个从前的故事,甚至连古董鉴赏家们也在那里发出嘲笑。不过,历史学家们所能推荐的也并不比法国革命好到那里去。
今天,人民主权已经被国家主权所取代,这一概念是德国泛神主义哲学的产物。他们的种种概念都是从现实出发,其中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上最高、最丰富、最完美的理想是国家。于是国家就成了一个神秘的概念、一个神秘的存在。随着这种国家概念的发展,渐渐形成了所谓国家意识,国家意志,直到盲目地达到国家目标这个最高概念。人民的概念已经不再象罗梭所认为的那样是个体的总和。人民不是一种聚集,而是有机的一体。这个有机体必然有其有机器官。这些有机器官渐渐在历史上发展成熟起来。国家意志就由这些器官来运作,所有一切都必须服从此国家意志,国家意志的主权可以以共和制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体现在君主制上;可以是亚细亚的皇帝也可以是西班牙的暴君,或者象拿破仑那样的独裁者。这一切不过是形式不同罢了,它们都包含了一个国家的概念,都是在无休止的发展之中。无论它的形式如何变化,万变不离其中:国家具有最高的权威,每一个成员都要服从国家这个被奉为圣明化的权力顶峰。
于是那被压迫的人可以抬头仰望的、上帝的超然权威消失了。什么是正的、对的只有到法律里去找,法律之所以正确不是因为法律符合永恒者的真理、原则,而仅仅因为它是法律。法律随时可以改变,但却被视为总是正的、对的。这种致命的理论所产生的结果,就是使人的错、对良心成了瞎子,错、对的标准只以我们的头脑来衡量,人失去了对正直的热情。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好的,因为它存在。不再是创造我们、知道我们的上帝的意志,而是不停地改变着的国家的意志成为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成为了上帝。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存在都要由此国家的意志来决定。当你进一步思考到这个神秘的国家不过是以人来表现、来执行它的意志的时候,你就无疑会得出这个结论:这种国家主权,哪怕是一种民主形式的主权,也绝不会超出人向人屈膝折腰,人永远不可能上升到一种来自良心上的顺服。
站在那些主张无神论、人民主权的百科全书作者们和那些推崇泛神论国家主权的德国哲学家们的对立面上,加尔文主义者坚持上帝的全权高于人间的一切主权。加尔文主义者将每一个民族、每一个个人都摆在我们天上的父面前,从而获得最美的志向、最高的抱负。他清楚地认识到罪的事实。这个事实在1789年曾被人们在混乱中扔掉,今天则被人视为是一种悲观的多余,但加尔文主义者把它看作是我们人的本性。加尔文主义指出我们有机社会里的相互联系与政府权威带来的机械关系之间的区别,它使我们更容易地来顺服权威,因为在所有权威中,它使我们尊重上帝的权威。它使我们从出于对强者恐惧之心而来的顺从提升到为了良心缘故的顺服。它教导我们将眼光从人间的法律上升到上帝永恒的正义与真理,它在我们里面造就了不屈不饶的勇气,它以最高正义的名义与法律中的不义作不懈的抗争。无论国家用多大的权力来压制个人自由的发展,我们灵魂的眼睛永远注目在高于国家权威的万王之王那闪耀光芒的无限权威上。受压迫者永远可以向他那公义标准上诉,人民的祷告永远可以上达到他的宝座之前,来求他祝福我们的国家,求他在此国家内祝福我们和我们的家业!
关于国家的主权,我就谈到这里。下面我们来看社会范畴内的权威。
从加尔文主义的观点上来说,家庭、贸易、科学、艺术等等都属于社会的范畴,它们的存在不必依赖国家,它们也不必从国家的权威之下为自己设立法则、规矩,它们顺服的是自己心里的最高权威,那是因着上帝的恩典在他们心里掌权的权威,正如国家也有比它自己更高的权威一样。
这里包含了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的对立,我们没有把社会看成是一个不同组织的聚合体,而认为社会是由各个有机部分所成。我们尊重每一个有机部分的独立性和特殊性。
在这种特殊性里,就必然包含了一个特殊的更高的权威,我们把此称为每一个社会独立部分自己的最高权威,为的是要明确地说明,社会的这些不同层面除了上帝之外,没有任何权威可以凌驾于它们头上,国家也不允许来干涉。你们马上就可以感觉到,这是涉及到我们人权、自由的,很有意思的问题。
这里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是社会的有机生活与政府的机械特征之间的显著差别。人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以及后来发展的一切都直接源于被造之始。这一点,你从家庭、血缘关系上一下子就能看到,从男、女婚姻上就能看到,从一夫一妻制上就能看到。孩子之所以存在是人本身的繁衍能力,在一个家庭里,孩子们自然而然地具有兄弟姐妹的关系。当这些孩子们长大成人后,也会结婚。所有这些关系都来自血缘和其它关系,这些是主导整个家庭生活的关系。在这一切关系中,没有机械关系。发展是自动自发的,正如枝子从树干上长出来一样。诚然,罪已经对这一切产生了搅乱的影响,已经把本来是祝福扭曲成了咒诅。然而,罪的这种致命作用已经被上帝的普通恩典所阻止。人的滥爱试图要瓦解破坏婚姻、家庭的神圣关系,然而在我们绝大多数人里,婚姻仍然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家庭依旧是社会学中最基本的范畴。
这一点,在生活的其它范畴里也是如此。因为罪的原故,自然已经失去了乐园的荣耀,大地长出荆棘和蒺藜,我们必终身劳苦才能吃饱。但是人类一切努力的最主要目的仍然是人堕落之前被造之初的设计:治理全地。这一治理除了运用我们身上被造之初被赋予的能力之外,是无法获得的。科学不过是人类将我们里面被造的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用到宇宙万物之中。艺术不是别的,乃是我们丰富想象力的自然产物。因此,当我们承认一方面罪被普通恩典所约束,另一方面,罪在生活的各方面所造成的改变必将随着荣耀国度来临之日而消灭的同时,我们仍然认为,上述这些生活中的基本特征都是来自起初的创造。所有一切的生命形式,都是根据创世之初创造主的定旨发展起来的。
政府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我们承认,既使罪不存在,还是会有一种需要来将众多的家庭联合起来,这一联合是在上帝的权威之下的联合,这将是一个从人们心里开始到外在形式完全统一、和谐地顺服于上帝的国度。那时,全世界除了一个上帝作王的有机王国之外,没有任何国家存在,罪已经完全消失,这正是先知所预言的、那等候着我们的未来。
今天,罪把这种全地联合的王国从我们的生活中除掉。这一联合已经不复存在。上帝的这一国度不能直接存在,它已经被罪被毁坏了。一个世界性的王国既不能够建立也不应该建立。当初建巴别塔正是这种叛逆的愿望。此后,各国各族渐渐形成,上帝为各国指定政府。因此,假如你们允许,我想用这样方式来叙述:一个国家的政府不是从其身体上自然长出来的,而是一颗机械地安上去的脑袋。这是一个错误状态下随之而来的补救,是这棵植物边上用来支撑它的棍子,否则,它那与身俱来的软弱必然使它倒下。
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握生杀大权。根据使徒的见证,政府是佩剑的,这剑有三层意思。它是公义之剑,用来对罪犯施行惩罚。它是战争之剑,用以保卫国家的利益、权力与荣誉。它也是维护秩序之剑,平息内部的叛乱。路德和其它改教家们正确地指出,政府及其权力是在大洪水之后才设立的,那时上帝命令杀人必须抵命。取走生命的权力唯独属于上帝,因为唯有上帝才是赐生命者。因此,没有一个人具有处死人的权力,除非是上帝赋予。在这一点上,罗马法律本身就比摩西律法要低等得多,因为它把处死的权力交给了父亲和奴隶主。在摩西律法里,唯有政府才有权处人死刑。政府的最高责任是主持公义,其次政府也有责任管理好国内、外的事务,使本国人民的生活得到更好的发展,使他们安居乐业。
综上所述,在一个国家里,一方面社会中的各个有机部分在各个层面上自发地发展,另一方面,在它们之上又有一个政府的机械力量将它们联合在一起。所有的摩擦和冲突也都由此而起。因为政府的机械权威总是倾向于要侵犯人民的社会生活,想要来机械地安排、控制生活的各个层面。而社会生活又总是在设法摆脱政府的控制权威。正如眼下各处正在蕴酿着的社会民主和无政府主义思潮,两者的目的都是要想推翻政府的权威。若我们暂且将这两者放在一边,我们就会承认,人民生活的健康和国家的稳定都是有机的社会生活与机械的政府权威之间相互斗争的结果。今天的“立法政府”更强调上述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这场斗争中,加尔文主义第一个站了出来,既尊重上帝所设立的政权,又强调上帝在社会各个层面里根据创世时的定旨所植下的主权。
这两者之间必须要有一个规则来调整相互关系,这种调整不能靠执政者,而要靠法律,这就是加尔文主义极力强调的。因此,可以说是加尔文主义从其根本的原则出发,创立了宪法。
历史不容质疑地证明这种宪法没有在罗马天主教国家,也没有在路德宗国家里出现,而在加尔文主义的各国被建立起来。这里的概念是:上帝在两个不同的范畴里将主权赋予人。一方面是机械范畴上的国家权威,另一方面是有机械范畴上的社会各层面的权力。在这两个范畴之内,都有各自的主权,唯有上帝在它们之上。
对于政府的机械性权威,我想不必多加论述。但对有机的社会各层面的权威我们应该来进行讨论。
这种权威在科学的领域里最容易来理解。托马斯 [注:中世纪意大利神学家、经院哲学家] 在他论到朗巴德 [注:十二世纪意大利神学家] 和阿奎那 [注:十三世纪意大利神学家] 时写道:
“朗巴德的思想统治了一百五十年,并且产生了阿奎那。在他之后,阿奎那的思想在此后的五个世纪里影响了全欧洲,产生后来的所有神学家。”
这话固然是过于夸张了,但其中所表达的概念却无疑是对的。历史中诸如亚里斯多德和柏拉图,朗巴德和阿奎那,路德和加尔文,康德和达尔文等等这些巨人主宰了他们自己的领域。天才具有一种权威,他们形成学派,对人们的思想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对人类的整个生活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天才的这种权威是上帝的恩赐,也唯有出于上帝的恩典。这种权威不向任何人,唯向上帝负责,因为是上帝赋予天才这种能力。
我们在艺术的范畴内也同样能观察到这一现象。每一位艺术大师都是艺术王宫里的国王,既不是出于继承也不是被册封,而单单是因为上帝的恩典。这些艺术大师同样具有权威,同样不必向任何人屈服,并受到人们对他们艺术天才的尊敬。
这一点也可以用到个性的权威上,人与人之间不尽相同。有人心胸狭窄,翅膀不比麻雀宽多少;有人则宽宏大度,对人极具吸引力,尤如展翅雄鹰;更有王者风范之骄骄者,成为他们自己所在领域内的权威,不论是人们远离还是反对,他们的影响力仍然不可阻挡。这种种现象在生活的所有层面里比比皆是。无论在工厂里,在商店里,在市场上,在贸易中,还是在航海业,甚至在慈善机构里也不例外。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人因他的个性、他的天赋和具体的环境而比其他人更有能力。到处都有这样占主导、支配地位的人,但这种主导、支配并不是政府的介入,而是一种有机的现象,是生活自己的主权。
出于同样的有机主权,与这种个人的权威并肩而立的是整个领域里的权威。例如,大学在学术界占主导地位;艺术学院拥有艺术权威;技术协会在发明创新上;工会在工人中等等、等等,各行各业都在各自的范围内承认这种完全独立的权威。在这些学术、艺术、技术权威的有机范畴后面,是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在婚姻、教育、财产和亲属之间关系上的主权;家庭的自然带头人主动地行使他的权威,这种权威不是来自政府而是上帝所赋。父母的权威来自生命的本身,这也是上帝在给人的第五诫中所宣布的。[注:当孝敬父母] 最后,城镇、乡村也形成它们社会生活的存在,这是出于生活本身的需要,因此也必须有它们的自主权。
我们从上述这些例子中看到,每一个领域里都有自己的权威:
1. 在社会中有个人的天赋、能力。
2.在集体的概念上有大学、协会等等。
3.在家庭和婚姻里。
4.在人们生活的社区里。
在这四个范畴里,政府不可将它的法规强加上去,政府必须尊重生活自己内在的规律。正如上帝以他所选择的政权来行使他在国家范畴内的主权一样,他也以他选择的专家来掌管这些领域。
既然是上帝的命定,政府就有自己的责任。政府不可无视,不可改变也不可破坏社会各个领域的主权。这里,政府的权威出于上帝,但为了上帝的原故这权威要受限制,因为社会的各领域同样具有出于上帝的主权。科学、艺术、工业、商业、航海、家庭生活或者任何其它人际的关系都不应该被迫来仰望政府的恩惠。国家永远不应该成为一条触角遍及八方的大章鱼,把生活给搞僵弄硬了。政府必须守住自己的岗位,与森林里的其它树木一起立在自己的根上。因此政府应该尊重、维护每一种生命形态,它们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神圣的自主权。
这是否就意味着政府对这些自主的生命形态就无权过问吗?完全不是,政府有三重的权力与义务:
1. 每当不同的领域之间发生冲突时,政府应该指出双方各自的界线。
2. 任何地方发生滥权时,政府应当保护个人、保护较弱的一方。
3. 政府以行政手段调整经济、维护国家的稳定。
但政府不能做一切决定。法律必须规定各方面的权力,人民必须具有不可征服的权力以防止政府的滥权。这是一个政府的权力与社会各领域自己的主权根据宪法相互合作的问题。这也是加尔文在他的时代所面对的问题,当时的政府缺乏权威,各地的公爵、城镇和同行协会等地方组织各霸一方,形成了各自的“小国”。因此加尔文希望制定法律来协调这些地方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这种情况与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封建制度有关,近代已经不复存在。今天,这类地方组织或社会的各个领域已经不具备自治的权力,国家的领导权则被议会或国会所取代。议会或国会的责任是代表全体人民,维护社会各个领域、各种团体的自由与权力,若有必要它们可以起来反对政府,因为这种联合起来的力量要比个人的抵制更有效、也更容易与政府合作。但是,无论形式上如何改变,加尔文主义关于政府的概念不变,那就是:以民主的、健康的、有秩序的方式来保障包括各阶层,各领域、各组织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合法权益和他们对立法的影响。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应该走今天盛行的将选举权交给个人的道路呢,还是把选举权交给各种不同团体。因为现在有一种倾向,要让工会、商会以及各种不同的团体也具有它们集体的选举权。甚至连法国也有这样的呼声。
关于这些我就不多说了,就我个人而言,哪一种方式都可以,只要不是一边倒的、不是排斥性的就行。但有一点必须清楚的是,加尔文主义反对国家大权独揽,反对把现有法律视为绝对标准、最高权威的可怕观点,反对不承认宪法的专制政府。
加尔文主义所反对的这三条,是走向泛神论主义的温床,是对人权宣判死刑。人们应当感谢加尔文主义在这条专制政府的河流上筑起的大坝。加尔文主义这么做既不是迎合大众的口胃,也不是对人性的伟大抱有任何幻想,而是认识到这些社会生活里的主权与政府的权威都是出于同一个绝对权威——上帝的全权。个人的、家庭的、社会生活每个领域的主权和国家的统治权都是出于上帝。因此,社会生活与国家政权这双方都必须懂得,它们都有各自的神圣义务,履行上帝所赋的主权,顺服在上帝的无尚权威之下。
因此,把家庭的权力拱手交给政府的人民,或把科学的权威让给政府的大学在上帝面前与一个抢夺国家权威的民族同样有罪。所以说,为自由而斗争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在位置上的义务。这不是象法国革命那样把上帝扔在一边,把人放到全能者的宝座上去,而是叫所有的人,包括政府在内,在至高神的权威面前必存谦卑地低下头来。
接下来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三点,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点,那就是:
教会在一个国家的主权。
我之所以把此称为难度大并非因为我对这个问题的结论有任何怀疑,也不是我对你们的结论有任何怀疑。因为在美国,你们的宪法一开始就已经宣告教会敬拜的自由和政府与教会之间的关系,从而除去了任何的不确定因素。就我个人而言,我在二十五年前就已经在我办的周刊上写下誓言:“一个自由国家里的自由教会。”为了强调这一点,我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今天我们荷兰的众教会既将在我们的信仰告白里论到这件事。这个问题的难度不在于这些,而在于火葬舍维塔斯的柴堆上 [注:即1553年日内瓦对异端分子舍维塔斯处以火刑一事],在于长老会对独立派的态度上,几个世纪以来在于对人们敬拜方式的限制上,天主教徒甚至在荷兰也一直在吃这个苦头。这个问题的难度也在于历史上的加尔文主义信仰告白条款中把“预防、铲除一切形式的拜偶像和假宗教,保护教会的的神圣敬拜”之权交托给了政府。难度在于当年加尔文和他的同事们一致要求政府对宗教事务进行干涉。
于是,当我们选择宗教自由的时候,就会面临一个自然而然的指控:我们拣起的那杆骑士长枪不是为了加尔文主义,而是用来反对加尔文主义。
为了保护我自己免遭此怀疑,我要来宣告一条原则:一个体系的特殊之处不是以其与以前的各种体系的共同点而论。相反,一个体系的与众不同就在于它与以前的其它体系不同之处。
把铲除各种假宗教、拜偶像的责任交在政府手里不是加尔文主义的发明,这件事可以追溯到君士坦丁大帝 [注:第四世纪第一位成为基督的罗马皇帝,首次使基督教成为合法] 。当时这是为了对抗他的前任罗马当局对基督徒的残酷迫害所采取的措施。从此以后,这一政策为所有的天主教神学家所接受并加以捍卫,也被每一个基督教国家的政府所采纳。在路德和加尔文的时代,这也是一项包括罗马天主教和所有宗教改革国家在内公认的政策。当时每一位杰出的神学家都同意对舍维塔斯处以火刑的判决,墨兰顿第一个站出来支持 [注:墨兰顿是路德宗最重要的神学家]。从改变宗的观点看,路德宗在莱比锡把加尔文主义者克瑞尔送上断头台这件事要比判处否认三位一体神性的舍维塔斯火刑不知道要罪恶多少。
在宗教改革时代,数以万计的加尔文主义者因着他们的信仰被送上断头台、火刑架,相比之下很难数出几个路德宗和罗马天主教的人因他们的信仰被杀,历史对舍维塔斯火刑这一事件紧咬不放是极其不公平的 [注:请详见本文最后的附件]。
然而,我不仅对舍氏的火刑架深感悲哀,我也无条件地反对所有这一类的做法。但是,舍氏一案并不是加尔文主义的特色。正相反,这是加尔文主义建立之初所处时代的悲剧结果。令人悲哀的是,加尔文主义未能从此传统中完全地脱离出来。
假如我想要知道从这件事上,加尔文主义所必须产生的特殊原则的话,那么问题就必须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提出。那么我们必须看到、必须承认,这种把宗教信仰上的差别置于政府的司法、刑事审判之下的系统直接来自于这样一种立场,即:地上基督的教会只能以一种形式、一个组织存在。在中世纪的时候,就只有这样一个教会,任何与她不同的都被视为这唯一真教会的敌人。因此,政府的责任不是自己来判断、决定,而是以政府的权威来保护这独一的教会,铲除任何的分裂与异端。
一旦这独一教会分开,承认基督的教会可以在不同的国家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不,甚至在同一个国家以多种形式存在,那么,所有从统一的有形教会这个概念之下所产生出来的东西就顿时消失了,因此,加尔文主义不可否认地打破了这种统一教会,在加尔文主义各国存在着丰富多彩的各种教会形式这个事实就迫使我们不能在当时的传统体系里去找加尔文主义的特征,而要到它从自己的根基上长出的新生命里来找。
事实已经证明,甚至过了三个世纪之后,在所有的罗马天主教国家,包括南美洲的那些天主教国家仍然以天主教为国教。这和路德宗国家里路德宗教会是唯一的国教没有差别。唯有在加尔文主义春风吹过的瑞士、荷兰、英国、苏格兰和美国,各种形式的教会才获自由、得兴旺。
今天,罗马天主教国家在教皇的一统之下,仍然把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视作为同一件事;路德宗国家仍以法律形式可怕地命令人民以承认路德宗信仰为公民的条件,改革宗的人们不是被驱逐就是被视为基督的敌人而遭到不公正的对待。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加尔文主义的荷兰,所有因为宗教原因遭迫害的人们找到了避难所。在这里,犹太人受到热情接待,路德宗的人们受人尊敬,门诺派得以兴旺[注:十六世纪荷兰新教的一派],甚至连阿米念主义者和天主教徒都被允许在他们自己的教会、自己的家里实践他们的信仰。那些被逐出英国的独立派教会的人们在荷兰找到了他们的安身之处;满载清教徒移民先父的五月花号从这里出发,驶向美洲新大陆 [注:即1621年到达美国的第一批清教徒移民先父]。
我不是在这里寻找借口,而是指出勿庸质疑的历史事实。我在这里再一次重申,我们必须到加尔文主义所创造出来的而不是从过去接受过来的东西里面寻找加尔文主义的特点。与此相关的一件令人惊叹之事是,我们的加尔文主义神学家们和司法工作者们从一开始就以反对宗教法庭来捍卫良心的自由 [注:十六世纪臭名昭著的西班牙宗教审判团,专门迫害抗罗宗人士] 罗马教庭清楚地意识到,良心的自由必定会挖独一教会的墙根,于是就予以坚决反对。我们必须承认,加尔文主义因着对良心自由的大力赞扬,从原则上摈弃了有形教会的任何一种绝对性。
只要一个国家的人民获得良心的自由,就可以冲破思想的禁固。早在1649年,我们就已经宣告,因为宗教信仰的原因对人进行迫害是“一种对精神、对灵魂的谋杀,是向神发怒,是最可怕的罪。”记录表明,加尔文认为在对付无神论者一事上,连罗马天主教也是我们的盟友。他公开承认路德宗教会,他曾强调指出:
“人对基督教的真理有三种不同的偏离:第一种是稍微有点走偏,对这样的人我们不必过问。第二种是在一定程度上的偏离,对此我们一定要以中肯的态度严厉批评,将人挽救过来。最后一种是公开离经叛道,对这等人必须处以致命的惩罚。”
我承认这的确太严厉了点,但这一立场从原则上说,否认了那种把有形教会而不是真理视为绝对的天主教传统立场,一旦这种传统被打破,自由曙光的来到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加尔文离开了罗马天主教把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等同起来的危险立场,因为罗马教廷就是根据这一立场对持不同看法的人进行迫害的。加尔文一生都坚持并加以捍卫的,是他所相信的真理,并认为那就是绝对真理。从我们个人的信仰角度,这必须永远是我们所坚信不移的;但从更广的角度上说,我们永远不应该把自己的信仰强加于人。
我们已经列举了不少事实,下面我们对照理论,分三步来考查一下政府在属灵事务的责任:
1. 政府与上帝的关系
2. 政府与教会的关系
3. 政府与个人的关系
对于上帝,政府应该是仆人。政府必须承认上帝是最高主宰,他们的权力都来自于上帝,他们应该根据上帝的定旨治理人民,服事上帝。他们在阻止亵渎之事上应该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来。一个国家应该把承认上帝是万有的主宰写进宪法中去,政府应该让人守主日为安息日,设立祷告日、感恩节,应该向上帝祈祷,求他祝福。
为了能按照上帝的旨意治理国家,每一个政府都有责任在自然生活里,在上帝的话里来认识上帝。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服从任何教会的决定。而是为了政府自己可以来得到认识上帝所需要的神圣之光。至于政府对亵渎之事的限制,要依靠每一个人内心深处对上帝的敏感,政府行使此权力的责任乃是因为上帝是掌管万国万民的超然主宰。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才能把那些公然藐视上帝、否认上帝是国家超然主宰的观点判断为亵渎。因此,政府所惩罚的不是人在宗教信仰上的冒犯,也不是不敬虔的思想情操,而是人对国家和政府赖以存在的法律根基的攻击。同时,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有些国家是完全的君主制,有些是立宪制,也有些是民主议会制。
在绝对君主制的国家里,国家的良心与意志出于国王一个人,他(她)按照自己对上帝旨意的理解来治理本国百姓,在立宪制或民主制的国家里,这种统一的良心与意志不再存在,取之以代的是许多人对上帝旨意的不同理解。无论是出于一个人的意志还是众人投票的结果,政府必须独立地作出决定。政府既不附属于教会,也不必听从教会的话,政府直接站在全能上帝之下,独立地对上帝负责。政府不是一片污秽之地。教会和政府都必须在他们自己的范围之内顺服上帝,荣耀他的名。为此,他们都必须遵从上帝的话,但方式不同。在政府的范畴里,是通过执政者的个人良心。当然,首要的事是所有的国家都应该以基督教的方式来进行管理,也就是说,从原则上说政府的一切权威都来自于基督。但这只有通过那些执政掌权者们个人对如何按基督教原则来治理国家的理解才能实现。
第二点是政府与教会。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可见教会的正式统一的话,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完全不同了。信仰上的合一对于一国人民来说是极有利的事。只有头脑狭窄的人才会对十六世纪罗马教庭绝望而狂怒地要维持此统一性感到不满,教会的这种统一性最初是存在的,在人类生活发展的低级阶段,不同的意见相对来说比较少。但是随着生活的逐渐发展,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不可避免地也会发展起来,这是很自然的事。因此,我们就看到可见教会开始分裂的这个事实。今天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保持绝对合一的可见教会。
那么,政府的责任是什么呢?是否需要依靠个人的判断来决定哪些是真教会?政府是否必须支持某一教会,反对另外一些教会呢?或者政府不应该作这样的判断,把教会的各宗派看作是基督教会在地上的总和呢?
从加尔文主义的观点出发,我们必须支持这后一种观点,这不是出于一个假中立性,也不是加尔文主义对真、假无动于衷,而是因为政府不具备作出此判断的证据,因为政府的每一个判断都会干涉教会的主权,不然的话,你就成了路德宗国家的王子了(这是加尔文主义历来反对的)。在民主制的国家,一所教会今天被认为是真的,明天就可能变成假的,因为这种判断是靠投票决定的。这样,政府与教会之间的关系就没有连续性可言。
加尔文主义者们勇敢而骄傲地为自由而斗争,为的是让教会可以在她自己的范畴内掌有主权。这与路德宗神学家们的立场不同,加尔文主义者视基督为教会自己的君王。她的地位不是政府批准,而是上帝赋予的。她有自己的组织,自己的行政管理,自己的信仰告白。因此,决定教会是否是真教会是教会自己的特权,而不是政府的决定。
假如她在这一立场上,被其它教会所反对,她会进行属灵的争战。但她决不接受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要想来对她与她的姐妹教会之间的分歧强行作出决定,政府佩带的是杀伤身体的剑,不是用来判断属灵问题的圣灵之剑。
正是为此原因,加尔文主义者拒绝让政府来做仲裁。一个家庭的信仰问题必须由父亲来决定。政府决不能废除家庭的地位与权力。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决不能干涉基督在他教会里的主权。这里我们必须小心,不能过分夸张清教徒主义。至少在欧洲问题上,应该考虑到当时的历史情况。在一片空地上盖新楼和老房子翻修完全是两回事。
然而这决不能废除基本原则,那就是政府必须尊重教会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基督在地上的有形教会的表现形式。政府必须尊重各教会的自由和它们的主权。当政府允许教会在自愿的原则上按它们自己的能力成长的时候,教会的发展就很顺利。这不是沙皇俄国式凌驾于教会之上的政府,不是罗马教庭那样要求政府屈服于教会,也不是路德宗的法学家们对公民在承认信仰上的要求,更不是法国革命式的无宗教立场。唯有一种自由国家里自由教会的体系才是加尔文主义所尊重的。政府的主权与教会的主权共同存在,相互制约。
我要谈的第三点与前面两点性质完全不同,那就是政府在对待个人主权问题上的责任。在上面讨论过的第二点里,我已经提到过,成熟的人拥有自己生活范畴里的独立自主权,这指的是个人不是家庭,因为家庭是由纽带关系相联在一起的一些人所组成,这里我来引维特布来奇教授的话作参考:
“每一个人在他的良心里都有君王般的主权,不受任何辖制”,或者象海尔德所言:“从某些方面说,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主权的个体,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范畴,除了上帝之外,无人在他之上。”
我引这些话并非要过分强调个人的良心自由,对于不顾上帝与他的话而一味强调良心自由的人,我持反对态度。但我仍然坚持良心自主是一切个人自由的保障,一个人的良心永远只顺服于全能上帝之下。
人的这种良心自由在成熟的国家里,在成熟的人身上不可抗拒地体现出来。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为了良心自由的原故,宁可自愿流放,宁可坐牢,甚至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过去的三百多年时间里,人们对于“宗教审判团”的抵抗与厌恶深深地扎根于良心自由这个基础上,认为宗教迫害是对人生命的直接侵犯。在此事上,政府有两重责任,第一,政府必须使教会尊重人的良心自由。第二,政府也必须尊重人的良心自主权。
教会的主权在个人自主权上受到自然的限制,教会在她自己的范畴内具有主权,但对教会之外的人没有任何权力。无论在何处,违反了这一条原则就是越权。政府必须保护每一位公民,每个人也有权根据自己的良心,决定留在或离开某一所教会。政府在要求教会尊重良心自由的同时,自己也必须允许每一位公民的良心自由,因为这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力。
在宗教改革的英勇斗争中,为了使这一人类自由中最宝贵的自由脱离专制制度的桎梏,鲜血流成了河。今天任何一个宗教改革的后代若不奋力捍卫我们的这一自由就是在践踏父辈的荣誉。假如政府想要管理百姓,它就必须尊重我们人类最高的道德力量。一个伤害人民良心自由的国家自己破坏了自己的力量。
既使我被逼着承认,从理论上说我们的先父没有勇气从良心自由的原则上来实行言论自由、敬拜自由,并且我也完全清楚,他们极力地批评、阻止他们所不喜欢的书刊出版;但是所有这一切并不能抹杀这样一个事实:言论、思想与出版自由都是在加尔文主义的荷兰第一次成功实现的。任何一个在其它国家受限制的人,可以在加尔文主义的国土上第一次享受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因此,那为世界带来祝福的良心自由和自由本身最早都是出自于加尔文主义。
诚然,在罗马天主教的国家里,精神上、政治上的专制最终都被法国革命所击败。我们也存感激之心承认,法国革命促进了自由的进程。但是,任何一个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多少年来法国各地的断头台上,人们为了不同思想的原故而掉了脑袋;任何一个记得那些不愿意违背他们良心起亵渎之誓的天主教神甫们是如何被肆意残杀的,或者任何一个象我一样对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给欧洲大陆所带来的,并且今天仍然在发生的精神专制深感悲哀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加尔文主义的自由与法国革命的自由是两码事。
在法国革命里,自由意味着每一位基督徒都要认同不信的大多数;在加尔文主义里,良心自由使得每一个人可以根据他自己的信仰,出于他自己的心来事奉上帝。
附件 《这,就是约翰·加尔文》 茜亚·凡赫尔斯玛 著
第三十三章
日内瓦城外的一座小山上,有个人被处以火刑。
奇怪的是,此人因异端被焚烧过两次。四个月之前他被罗马教廷处以火刑,但教皇手下的人不够仔细,他越狱逃跑了。愤怒之下,他们做了个假人,里面塞满了他最新写的书,剩下的这个人只好由抗罗宗的日内瓦来烧死他。
这个被烧两次的异端分子是个西班牙人,名叫迈克尔·舍维塔斯。他早年的经历颇似加尔文,父亲是公证人,哥哥是神父,自己是学法律的,跟随罗马教会。象加尔文一样,在法律系做学业生时,他以母语学习圣经,十八岁那年,他转信了二十五年后使他走上火刑架的东西。
舍维塔斯说,神不是三位,那样神就成了三头怪物。这个西班牙人说:“在整本圣经里找不出一个三位一体的字,耶稣是人,不是神的儿子,圣灵也不具有独立的位格,而是神差到世上的灵。”二十五岁那年,他将这些革命性的思想写成书出版。从此以后,他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在假面具下生活的舍维塔斯此时正忙着写另一本书,约翰·加尔文把他的名著称为《基督教信仰纲要》,为的是要重新建立真正的基督教会,舍维塔斯把他写的叫作《基督教信仰恢复》为的是要催毁基督教会[注:引自雪佛的《教会历史第八册》]………
舍舍维塔斯为什么到日内瓦来?他在法庭上说,是去意大利拿波里行医,路过此地。但是从维耶纳到拿波里的方向与日内瓦、苏黎世是南辕北辙的呀。他好不容易逃出罗马的火刑,为什么跑到日内瓦来呢?是不是那位替他印书的放荡派告诉他说,加尔文在日内瓦遭遇麻烦?他是否知道加尔文的敌人们一直希望推倒加尔文?是的,他很可能知道这些,那么他是否想要让这些敌人来支持他?他是否想在日内瓦散布他自己的教义?或许他只是路过,怀着好奇心而已?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原因。
加尔文起草了一份39条起诉舍氏的文件。开庭审查断断续续持续了二个半月,有时是他俩之间以拉丁文作书面辨论,有时是面对面的辨论。
日内瓦的放荡派们很高兴地站在了舍氏的一边。小议会专案组主席是培林,另一位放荡派领袖伯尔特利耶也是专案组官员。舍维塔斯与那个在维耶纳法庭上卑躬屈膝、又哭又叫的舍维塔斯今判若两人――现在他不但很骄傲,甚至对加尔文不肖一顾。他看上去胸有成竹,污蔑加尔文为“罪犯、杀人犯、可怜虫、骗子、愚蠢的东西……你难道以为能以自己的狗叫声来堵住法官的耳朵吗”?似乎加尔文成了被告。
加尔文一步一步证明他对舍氏的控诉。两人继续辩论,不但舍氏的话里充满侮辱与蔑视,加尔文说话也是怒气冲冲,措词强烈。他的话象尖刀般锋利,对这个恬不知耻地否认基督是神的异端分子充满了怒火,此人骄傲地坚持说,人生来是清白无罪的,婴儿不应受洗,是人自己,而不是上帝决定人的救赎。
正当各地成千名忠信的抗罗宗基督徒们被火刑烧死时,难道能让此亵读异端者逍遥法外吗?对舍维塔斯必须绳之以法,当时的法律明文规定,神圣罗马帝国的法律上白纸黑字写明:否认三位一体的刑罚是死刑。
第三十四章
但是,判决舍维塔斯的权力不在加尔文手里,此权力完全在日内瓦小议会手里。舍氏入狱的那段时间,正是加尔文对小议会影响力最小的那段时间,因为放荡派与加尔文之间正为开除教籍的权力作殊死的搏斗。那个放荡派领袖伯尔特利耶被教会告知不准领圣餐,原因是他醉酒之后和一群同伙与一位牧师争执,并追打他一直到他家门口。现在小议会竟无视教会的决定,越俎代庖地宣布恢复伯尔特利耶领圣餐的资格。
……….
舍维塔斯的情绪很不错,牢里的虱子与恶臭虽然可怕,但那个放荡派的狱卒送来了好消息。舍氏等待着加尔文的敌人们击败他,自己的无罪出狱已指日可待。他甚至大胆地写信给小议会说:“大人们,我要求严惩那个污陷我的人……他的财产应判给我作为赔偿……将他也投入监狱直等到最后判决,不是他死就是我活”。有趣的是,连舍维塔斯自己都期待着此案的最终判决将是死刑,但他没有料到死的将是他自己。
小议会不顾加尔文的反对,决定向日内瓦其它城市的教会、议会征求意见。小议会在类似的事上也向他们征求过意见,得到的回答都是“温和处置”。若这次的回答也是“温和处置”,他们打算释放舍维塔斯。
但这次来自苏黎世、伯恩、巴塞尔和雪佛豪森的回答出乎意料----事实上,对于放荡派来说,是个震惊。没有一个回答温和的,一个议会接一个议会,一间教会接一间教会都谴责舍氏,指出他的亵渎必须被制止,以免再伤害基督的教会。伯恩说,他若在这里,判决将是火刑。
最后一封回信于10月18日送到日内瓦。培林赶紧作了反应,他先是推说病了,不能参加作决定的会议,然后又建议将此事转交二百人的大议会决定,因为那里放荡派的力量更强。但小议会不想让自己的权力被忽视,不同意将此事交给大议会,判决舍维塔斯的时刻到了。
“根据你否认三位一体,反对婴儿受洗,顽固地执意要以你那散发薰人臭气的异端来污染世界的事实……本议会决定将你定罪,并作出如下的最终判决:判处迈克尔·舍维塔斯和你的所有书籍以火刑”。这就是日内瓦小议会的判决,这是一份以全票通过的判决,连自放荡都投了赞成票,因为他们知道不能无视来自那四个城市的一致意见。加尔文一听到判决,立即请求小议会将火刑改成砍头,因后者稍有怜悯,但小议会迅速否决了他的请求。
舍氏在牢里也听到了判决,这个完全出乎意料的结果使他疯了一般地嚎啕不止。几个钟头后,他终于安静下来,几乎是谦卑下来,但他仍坚持自己所信的东西。加尔文去看他,舍维塔斯请求饶恕,加尔文回答他、劝告他,一如从前对他所做的:“相信我,我从未因为你冒犯了我而要追究你的责任,你是否记得十九年前我曾冒着生命危险在巴黎如期赴约,为的是想要把你赢回主里来。后来,在你流亡的那些年间,我难道没有一再写信劝告你那当走之路,直到你开始恨恶我,只因为我坚定的态度冒犯了你……但是……你应当向你所亵渎的永生神求饶恕……乞求与神的儿子、与那位救主和好。”
法雷尔也来到日内瓦,也为舍氏请求。但舍氏仍被处以火刑,不象那些抗罗宗烈士们那样充满喜乐地走上火刑架,临死时他充满害怕,但仍坚持自己所信的,毫无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