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神 学

 你们必相信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论宗教情感  

爱德华滋

第一部  论情感的性质及其在宗教上的重要地位

“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这些话,乃是使徒写给正在受逼迫的信徒,用来表达他们的心境的。他们所受的逼迫,就是他在前两节所说的:“你们的信心被试炼,”和“在百般试炼中忧愁。”

这种试炼,对于真宗教有三种益处。第一,借着试炼,宗教就被显明为真宗教;试炼比任何其他的事都更能分别宗教的真假,使真假两者间之差异判然划分。所以,在本经题之前一节,以及其他无数章节上,都称之为“试炼”,意思是它们要试炼信徒的信心和宗教,如同烈火试炼金子一样,要显明它到底是真金不是。真信徒的信心,一旦被试炼而证明为真实,它就如前一节上所说:“得着称赞,荣耀,尊贵。”

第二,试炼对于真宗教另有一种益处:它们不但显明它为真实,而且使它的美丽可爱越加显明出来。真德性越受压迫,就越显得可爱;真基督教神圣的优美,在遭受最大的试炼时,才最清楚显明出来。那时真信心,才显得比真金更宝贵!因此,它乃得着“称赞,荣耀,尊贵。”

第三,这种试炼对真宗教的另一个益处,乃是它们使它的纯洁增长。它们不但显明它是真的,而且锻炼它,把它从各种有碍于它的杂质中提出来,好叫所留下来的都是真的。试炼不但使真宗教的可爱越发显明,一如前所说,而且使它坚强,使它更活泼有力,把一切蒙蔽它光彩和荣耀的东西都除净,因此就增加它的美丽。正如黄金经过锻炼后,乃更坚实美丽;照样真正的信仰如黄金被火试炼,就变为更可贵,因而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使徒在经题前一节上似乎是提到逼迫对真宗教的这些益处。

在本经题里,使徒说到真宗教怎样使读者在逼迫中多得益处;或说真宗教有怎样的作用,才可使受逼迫之信徒的宗教显为真宗教,而且大大表现其美丽可爱,也使它更纯洁更有力量,因此“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在本经题里,使徒注意到信徒在患难中所得的益处,是由于真宗教的两种作用或操练而来。

一、爱基督。“你们虽然没有见过祂,却是爱祂。”世人定必希奇,这是什么奇怪的道理,叫信徒冒险去受这样大的苦难,抛弃眼所能见的东西,放弃一切可爱慕之物。由周围的世人看来,他们好像是疯狂了,在行动上好像是恨恶自己;世人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足以诱导他们受苦,支持他们,使他们胜过这些试炼。虽然那影响了支持了他们的,并不是世人所看得见的,也不是信徒的肉眼所能看得见的;然而对那看不见的,他们却有一种超自然的爱慕;他们爱耶稣基督,因为他们在心灵上看见了那非但为世人所看不见的,而且也为他们自己的肉眼所看不见的耶稣基督。

二、在基督里喜乐。虽然他们身体上受很大的苦痛,但他们内心属灵的喜乐大于他们身体上的苦痛;这些喜乐支持他们,使他们欣然受苦。

关于这喜乐,使徒在本经题里注意到两件事。(一)喜乐是怎样产生的;而基督虽是看不见的,却如何是产生喜乐的根源。这是由于信徒的信,而这信乃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你们虽然没有见过祂,却因信祂,就有说不出来的大喜乐。”(二)这喜乐的性质乃是“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说不出来,”是就品类而言,它是与世上属肉体的喜乐大不相同;它是无限更加纯洁,高尚,属乎天上的喜乐,是出乎神的超自然的喜乐,所以是非常优美的;它的高尚甜美,是没有言语可以形容的。即在程度上,这喜乐也是说不出来的。当信徒受逼迫时,神乐意将这圣洁的喜乐慷慨大量地赐给他们。

他们的喜乐满有荣光。虽然这喜乐没有言语可以形容,然而可以说,再没有比“满有荣光”更能形容它的优美;又或可如原文所说,它乃是“得了荣耀的喜乐。”有了这喜乐,他们的心中就好像充满了荣耀的光彩,他们的本性就被高举,臻于完全。这乃是最有价值的高尚喜乐,而不像许多败坏人心的肉体快乐,这喜乐反倒最能使人心美化崇高,它是预尝天堂喜乐的酒宴,将他们的心思提高到受天福的程度;这是以神的荣光来充满他们的心思,并使他们因接受了神的荣耀而大放光明。

所以我从这些话中所要提出的教义乃是:

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圣洁的情感(affections)。

我们可以看出,使徒认为接受书信之信徒的宗教,受到了试炼,就如黄金在火中受了试炼,就不仅得以证实为真正的,而且为最纯洁的,将一切虚假的杂质除净了,将它本来的优美表现出来了,并得了称赞,荣耀与尊贵。这时宗教所产生的情感,乃是“爱”与“喜乐”。

往下我要说明两点:

一、说明这些情感是什么。

二、提出一些事来证明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情感。

一、首先我要问,心中的情感到底是什么?

我的回答是:情感并非别的,乃是我们心灵中的倾向和意志更强烈的表现。

神将两种才能赋予人的心灵:一种是认识和思索的才能,人借此才能辨别,观察,并判断事物,故此它称为了解。另一种才能不仅叫人辨识事物,而且叫人对所辨识的事物表示爱或憎的倾向;或说这才能叫人对于所看到的事物,并不是像无动于中的旁观者一样,而是必然表示爱憎,喜恶,褒贬。这种才能有各种名称:有时称为“倾向”;就它决定并控制行为而言,它就称为“意志”;而那运用这种才能的即是“心”。

这种才能有两种作用:一种是对所见的事物,加以欣赏赞同,神魂趋赴,心向往之;另一种是对所见的事物,加以否认,厌憎,拒绝。

心灵的倾向和意志的发挥,不只在类别上不同,也在等级上有别。有些叫人喜悦或不喜悦,向往或不向往的事,只是叫人心灵略略离开淡漠之境罢了。在此以上有其他等级:褒贬和爱憎是更为强烈,渐为高涨,直至心灵激昂(按照造化主所规定的心身联系律),甚至把人身上的循环与血气都加以更改。因此人身上常发生感应,特别是在那作体液之源的心脏上;因此那运用这种才能的主体,古今中外恐怕都称之为“心”。我们又当注意,这种机能更为强烈的发挥,便称为情感。

意志与心灵的情感,并非是两种机能;情感与意志根本并无分别,与意志的活动和倾向也并无分别,而只在发挥的活泼和可知觉一事上,有分别而已。我们应当承认,这里有辞不达意之弊,而文字的意义也颇空泛而不确定,且未经那操纵文字用法的风习,明确予以限定。就某种意义来说,心灵的情感完全与意志和倾向无异,而意志的发挥,从不超出心中所受的感应;意志除非受了感应,便不会从一种完全淡漠的境界中激发出来而有所动的。然而意志和倾向的活动,有许多通常并不称为情感:凡我们自愿作的事,在其中都有意志与倾向的发挥;那管理我们行为的,乃是我们的倾向;但意志与倾向的一切活动,通常并不都称为情感。然而通常所谓情感,与它们的分别,并不是在本质上,而只是在发挥的方式与程度上。在意志每种活动上,心灵对目前的事总是表示爱或憎,倾向或背驰,在本质上都与爱憎之情感无别。若心灵对每一件事喜爱到很强烈很活泼的程度,就是爱的情感;若厌恶到一种极高的程度,那就是恨的情感。若意志对某种不在眼前之事物起了活动,心灵便多少倾向那事物;而那倾向若达到相当的程度,即与愿望之情无异。在意志的每种活动中,无论其程度高低,心灵若赞许某种眼前的事物,即有一种满足;若这种满足达到相当的程度,便有喜乐的情感。若意志对某种眼前的事物表示不赞成,心灵就多少不满足;若很不满足,那就等于是忧愁的情感。

似乎我们的本性和心身之联系律,都使心灵的意志或倾向,一有任何活泼有力的发挥,就不免影响身体,多少改变体液的循环,尤其是血液的运行。在另一方面,因为心身的联系律,身体的组织和血液的运行,可以促进情感的发挥。然而严格来说,惟独心意而非身体,才是情感的枢机。人的身体不过如树干一样,并不能充当爱与恨,忧与喜,惧怕与指望的主体。它不能如此,正如它不能思想和理解一样,只有人的心灵才有观念,也只有人的心灵才能对自己的观念表示爱憎。只有人的心灵能思想,也只有人的心灵能对自己所思想的事情表示忧喜。虽然这些身上血液的循环,如今总是随情感而俱来,但他们本来并不属乎情感;它们不过是情感的结果或附属物,与情感本身迥异,对情感无关重要;所以一个没有身体之灵能爱,能恨,能忧,能喜,能存指望或恐惧种种情感,正如一个与身体有联系之灵一样。

情感与热情常被人混为一谈,然而在一般的辞语上,它们是有些分别的;情感通常的意义,较比热情似乎范围更广,用以指意志或倾向一切活泼有力的活动;而热情却是用以指更突起的情感,而其对人血气的影响更为暴烈,使人心意更为激昂,而不能自主。

一切倾向与意志的发挥,若不是赞许和喜悦,就是不赞许和拒绝,所以情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那些使心灵为所见之事物所吸引,而加以追求系恋的;一种是使心灵厌弃所见之事物,而加以反对的。前一种包括爱,欲,喜,望,以及感激与自满。后一种包括恨,惧,怒,忧一类之情感。这些情感并不需要加以个别界说。

另外有些情感,是前面所述两类意志作用的组合;例如“怜悯”,既是对受苦的人表示前一类情感;又是对那人所受的苦表示后一类的情感。又灵热忱,既是极其赞许一个人或一件事,又是极其反对那被认为与之相反的。

二、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情感。试分述如下。

(一)前面论各种情感的性质所说的,不须再加申论,已足表明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谁能否认,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心灵的倾向和意志活泼有力的活动,或说心里火热的活动呢?那为神所要求,而蒙神悦纳的宗教,并不是在乎软弱,迟钝,无精打采的愿望,而只叫我们略超乎淡漠之境罢了。神在圣经中坚持我们必须诚恳,“心里火热”,专心致力于宗教。例如经上说:“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1211);又说:“以色列阿,现在主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主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申1012);“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申645)。在宗教上只有这样尽心竭力,才算是心中真受了割礼或真重生了,而那有生命的应许才是:“主你的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去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主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申306)。

若我们在宗教上不热心,也不竭力发挥意志和倾向,那么我们就算不得什么。宗教之事是如此伟大,除非我们心灵的操练活泼有力,那么它们就与宗教之事的本性与重要都不相合。讲到倾向的活动没有什么比宗教更需要魄力;没有什么比宗教更不容许那不冷不热之心。真宗教总是有能力的东西;而其能力首先是从它对内心的操练表现出来,因为内心原是宗教的主要枢机。因之,真宗教被称为“敬虔的能力”,以与“敬虔的外貌”有别:“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能力”(提后35)。在凡有坚强确实之宗教的人心里,神的灵乃是产生圣洁有力的情感之灵;所以经上说:“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17)。这种人一经领受圣灵使人成圣得救的影响,就被称为“受了圣灵与火的洗”;这乃是由于神的灵在他们心中运行所激起的能力和热心,借此,他们的心若有恩典在运行,就可说是“火热的”(参路2432)。

常有人把宗教比为人所尽心竭力以赴的各种操练,就如赛跑,角力,或吃苦追求最大的奖赏与冠冕,与强敌拚命,猛力战斗,攻城夺地等等。虽然真恩典有不同的等级,而有些人在基督里只是婴孩,对属天上之事的倾向与意志尚属软弱;然而凡有敬虔的能力在心中的,就竭力倾心归向神和属神的事,而得以胜过一切肉体的情欲。因为凡属基督的忠实门徒,就必“爱他胜过爱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房屋,田产,甚至自己的性命”(路1426)。由此可知,凡有真宗教的人,就必使自己的倾向与意志都竭力追求属神的事。但按照前面所说的,那意志活泼有力可以觉到的发挥,无非是心灵的情感。

(二)那位将本性赐予人类的主宰,不仅将情感给了人,而且使情感作行为的泉源。正如情感不仅必然属于人性,而且为其中一大部分;照样,(因人是借着重生而更新,成圣)圣洁的情感不仅必然属于真宗教,而且也为其中一大部分。再者真宗教既是实际的,而神又如此安排了人性,使情感作行为的泉源,这也就表明真宗教必然大都是在乎情感。

人性若不是受爱,恨,欲,望,惧,或其他情感所激发,就很不活动。我们见到这些情感是使人奋发从事诸般事业之源泉。人能经营一切事物,都是靠着这些情感来促进,人能热烈经营一切事物,更是靠着这些情感来鼓舞激动。我们见人世非常忙碌奋勉,而人的情感,乃是行动的泉源;假使人类没有爱,憎,指望,恐惧,愤怒,热心,和欲求,那么,世界将大都趋于静止死寂;人间将无所谓活动,或迫切的事业。那使贪夫努力追求贪恋财利的,乃是情感;那使野心家追求世上光荣的,也是情感;那使淫逸放荡的人追求肉欲之乐的,也是情感。从古至今,世人不断处于纷扰骚乱中,去追求这些事;若将情感止息,人间活动的动力便要消失,活动的本身也就要归于停顿。正如万般世事,都靠属世的情感来作人间活动的泉源;照样宗教之事,也全靠宗教的情感来作宗教活动的泉源。那些只有教义知识和理论,而没有情感的人,决没有皈依宗教。

(三)世上最显明的事实乃是宗教对心灵的据有,不超过它在心灵里所引起的情感。许多人听见神的道,又从道中听到那些最伟大,最重要,与他们最有关系的事;然而他们所听到的一切,都对他们毫无影响,也不使他们的品性行为有所改变;这是因为他们所听见的道尚未激起他们的情感。许多人常听到神光荣的完美,祂的全能和无限智慧,祂的无量威严,以及祂那因眼目清洁而不看邪僻,不看奸恶的圣洁。他们又常听到神的无量善良与慈悲。他们也听到神所行的伟大作为,彰显了祂的智慧,能力与善良。他们特别听到神和基督那说不出来的爱,和基督所行的事所受的苦。他们又听到来世的奇妙大事,人或因全能神的忿怒而受永远的痛苦,或享受神的爱,在神的面前得享无穷的光荣福乐。他们也听到神威严的命令,祂恩慈的警告和劝勉,以及福音嘉美的召请。然而他们却仍如往昔一样,在心思与行为上都不见有改变,因为他们所听的,尚未激起他们的情感。我敢断言,人若不在情感上受了感动,即令他是读过,见过,或听过关于宗教灵性的道理与事实,他的思想,言谈,生活,就仍必没有什么大的改变。我们从未见过一个内心的情感尚未被激起属血气的人,肯诚恳追求救恩,肯呼求明哲,扬声求聪明,并为祈求神施怜悯而挣扎;肯因听到或想到自己的不义当受神的忿怒,而谦卑伏在神的足前;肯投奔基督,以祂为避难所。我们也从未见过一个圣徒,从一种死冰冰的状态中觉悟,或从离弃神的堕落宗教生活回转,而不是于事先心里的情感受了激动。总之,凡宗教在人心中或生命中所成就的事,莫不是由于事先心里的情感深深地受了激动。

(四)圣经到处都认宗教大部分是在乎情感,即恐惧,指望,仁爱,恨恶,心愿,喜乐,忧愁,感谢,慈悲与热心等等情感。

圣经认宗教生活大都在乎敬畏,以致常说到敬畏为那些真有宗教生活之人的特征。他们“因神的言语战兢”(赛665);“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传314);他们“因恐惧怕他,肉就发抖”,他们也“怕他的判语”(诗119120);神的“尊荣”,叫他们“惧怕”,祂的“惊吓也临到他们”身上(伯1311)。圣经上通常称圣徒为“敬畏神的人”。因为敬畏神是真敬虔的一大部分,所以一般的真敬虔是很普遍地也称为“敬畏神”。

“望”也是如此。对神和祂话中的应许存着指望之心,圣经常称之为真宗教的一大部分。哥林多前书(1313)称之为宗教的三大美德之一。经上也常提到靠主有指望,乃为圣徒的品德,例如:“以雅各的神为帮助,仰望主他神的,这人便为有福”(诗1465);“依靠主,以主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177);“凡仰望主的人,你们都要壮胆,坚固你们的心”(诗3124)等等。宗教的敬畏与指望又是连在一起,组成为真圣徒的品德:“主的眼目,看顾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爱的人”(诗3318);“主喜爱敬畏他和盼望他慈爱的人”(诗14711)。盼望是真宗教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以致使徒保罗说:“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824)。圣经把盼望比作基督精兵的头盔说:“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带上”(帖前58)。圣经又把盼望比作灵魂安稳妥当的锚,保守灵魂不被这邪恶世界的风浪所夺去:“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来619)。圣经更把盼望称为真圣徒从基督的复活所接受的大果效:“愿颂赞归与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

圣经论宗教,很着重“爱”的情感:爱神,爱耶稣基督,爱神的子民和人类。关于爱的经文,在新约和旧约上,都极明显,不胜枚举。这是以后将再论到的。圣经也说到相反的情感,即“恨恶”,如恨恶罪恶,而把它看为真宗教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圣经把恨恶罪恶说为表彰和分辨宗教的情感:“敬畏主,在乎恨恶邪恶”(箴813)。所以圣经呼召圣徒,要用恨恶邪恶来表明他们的诚心;“你们爱主的,都当恨恶邪恶”(诗9710)。诗篇作者常以恨恶邪恶来表明他的诚心,例如:“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邪僻的事,我都不摆在我跟前;悖逆人所作的事,我甚恨恶”(10123);“我恨一切的假道”(119104),又说:“主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么?”(13921)。

(以下省略圣经论心愿,喜乐,忧愁,感谢,慈悲与热心等情感。)

(五)圣经以爱为真宗教的总纲,这爱是主要的情感,是其他情感的源头。可称颂的救主耶稣,当律法师问祂什么是律法中最大的诫命时,便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可见这两条诫命包括了一切律法和先知所吩咐的本分。使徒保罗也说:“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生出来的”(提前15)。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说,爱是宗教中最大的一件事,是宗教的命脉,元气,灵魂;若没有爱,最高的知识,最大的恩赐,最大的夸耀,以及其他与宗教有关的一切,就都是空虚无价值的;而爱乃为万善之源。

虽然这种爱是包括心灵对神对人诚恳仁慈的倾向,然而照前面所说的,就可知若将这种心灵的倾向,予以可感觉和有力的发挥,它就变为情感,而这无非就是热烈的爱。当基督说到尽心,尽性,尽意爱神,又爱邻舍如同自己作为一律法和先知教训的总纲时,祂乃是指着这种迫切诚恳的爱说的。

诚然,这里和圣经别处,既说到爱的情感,乃是一切宗教的总纲,我们就不能认为这只是说到爱的行为,而将一切合理的情感所包含的习惯或理解的运用都排除在外。但是一切真宗教的实质,是在乎圣洁的爱;而宗教的全部是在乎这种神圣的情感,和其习常的表现,及其所根据的光亮,并其所结的果子;这乃是为圣经所证明不可置疑的真理。

由此就确实显明,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情感。因为爱不仅是一种情感,而且是主要的情感,和一切情感之来源。因爱而恨,即恨那些与我们所爱的作对的事物,或恨那些当我们爱好什么时,与我们作对的事物。从爱与恨的发挥,按照所爱或所恨之事物的不同情况,即是在眼前或不在眼前,有定或无定,似确或不确,就产生心愿,盼望,恐惧,喜乐,忧伤,感激,忿怒等情感。从对神迫切热烈的爱,就必生出其他宗教的情感:即如恨恶罪,惧怕罪;畏惧神的憎恶;感激神的慈爱;当神施恩与我们同在时,我们以祂为满足为喜乐;当神不与我们同在时,我们就感到悲戚;当我们期望来世与神同在时,我们就有快乐的指望,和为求荣耀神而有的热忱。照样,从对世人热烈的爱心,就要对人发生各种美好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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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情感。我并不是说,这些论据是足以证明真敬虔人心中的宗教,是与他们心中的情感和情绪的多寡,永成绝对的正比;其实,甚至在真圣徒的心里,也有许多情感,是并非属灵的,他们的宗教情感常是混杂的,有许多并不是出自恩典,乃是出自本性。再者,虽然情感的枢机并不在身体里面,然而身体对心中现在的情感却很有影响。宗教的程度,与其是从目下所发挥的情感程度来判断,毋宁是从习惯在情感中所发挥的坚定和力量——借此,圣洁的情感,乃成为习惯的——来判断;而那习惯的力量,与那由于心中意念突然的剧变所生外表或内心的影响和表现,并不常常成正比。然而很显然的,宗教是这么在乎情感,以致若没有圣洁的情感,就没有真宗教。凡不在心中产生圣洁情感的理解之光,就算不得是美好的;凡没有这种发挥的习惯,或心中的原则,就算不得是美好的;凡不由这种发挥所产生的表面果效,就算不得是美好的。

三、由以上教义演绎出来的结论

(一)根据以上所讨论的,我们就知道那些抛弃宗教情感,以为它们无关弘旨的人,是何等谬误。这种看法,今日似乎是太盛行了。正因为在那晚近的异常时期中,有许多满情宗教情感的人,情感高涨,心里火热,没有表现正当的理智,犯了许多错误,又因为许多人的高度情感,似乎转瞬消逝了,而且一时欢喜狂热的人,又如狗回去吃它所唾的;所以宗教的情感,对许多人失去了信用,好似它们丝毫不是真宗教生活所必须的。如是我们就又自然又容易从一个极端奔入另一个极端。不久以前,我们是处于别一个极端,那时大家以为高度的宗教情感,乃是真正恩典的优越发挥,不必再究问那些情感的性质与来源如何,它们发生的样式如何。只要有人真是大受感动,大谈宗教,表现得很热心很诚恳,充满了灵恩,人们对他们就不再加究问,都说这种人充满了圣灵,深有蒙恩的经验。这是三四年前很盛行的一种极端之见。但近来人们对一切宗教情感不再尊重羡慕,反倒不分皂白地抛弃拒绝。撒但的诡计,就在此显明了。当他看到情感很盛行时,他既知道人们大都对这些事不熟练,且未曾多经验过伟大的宗教情感,使他们能以分辨真伪;于是他就知道他最好是施用狡计,把稗子撒在麦子里,使虚假的情感与圣灵的作为混杂。他知道这方法可以欺骗和永远毁坏许多人,可以大大损伤圣徒的宗教,使他们被纠缠在可怕的旷野中,且渐次使宗教蒙受恶名。

但如今这些虚假情感的恶果既已显露出来,而那些曾经炫耀一时且被许多人大加推崇的情感既暴露为毫无实在;于是魔鬼就看出他最好是从另一方面下手,那就是努力宣传,使人相信一切宗教的情感和人心中所受的感动,都不值得重视,反倒应当避免,小心戒备,以之为有害的趋向。他知道,这方法能使一切宗教变为没有生命的一种形式,并能有效地将敬虔的能力和所有属灵的事摈除。因为真宗教虽然在情感之外必含有别的东西,然而真宗教既是大部分在乎情感,若无情感,就无真宗教。凡没有宗教情感的人,乃是处于灵性的死亡中,心中绝无神的灵使人复生得救的伟大感力。正如只具情感而别无所有的宗教,不是真宗教,照样,没有宗教情感的宗教,也不是真宗教。正如在一方面,人不仅要有宗教的热心,也必须有理性的亮光,又正如凡心中只有热情而无亮光的人,心中就没有属神或属灵的东西;照样在另一方面,那只有亮光而没有热情的人,头脑中只盛着一些观念与理论,心里却是冰冷,没有受感动,那么,那亮光就不会称为属神的,而那知识也并不是对属神之事的真属灵知识。宗教上的大事,若是被人正确地了解,它们就要感动人的心。人们在神的道中,常听见而且读过那些极伟大,重要,光荣,奇妙的事,却不受感动,这必是因为他们瞎了眼。若他们没有瞎眼,那么他们的心不被这些事大大感动,乃是绝不可能的,违反人性的。

这样轻看一切宗教的情感,不免终于使人心非常刚硬,鼓励人愚笨无知,叫人在还活着的时候,即处于属灵的死亡中,使人至终归于永死。今日那流行这地反对宗教情感的偏见,显然已产生了可怕的影响:叫罪人心里刚硬,将圣徒心中的恩典摧残,使圣礼不发生效力,使我们沉于麻木冷淡的景况;结果有许多人大大干犯神,鄙视神这些年中在我们这地所成就的非常作为。人们蔑视一切宗教的情感,乃等于将宗教摈除于自己的心门外,而且澈底毁灭自己的灵魂。

凡指责别人太热心的人,自己决不会有热心。我们应当知道,凡只有很少宗教情感的人,就必只有很少的宗教。凡指责别人有宗教情感,而自己没有宗教情感的,就没有宗教。情感有真有假。虽然一个人多有情感,并不足以证明他有真宗教,可是他若没有情感,却可证明他没有真宗教。我们对情感最好是不要都拒绝,也不要都赞成,但要加以分辨,予以取舍;像区别麦子与糠秕,精金与杂质,宝贵之物与恶劣之物一样。

(二)若是真宗教大部分在乎情感,那么我们就可推论说,凡良好的宗教工具,必有引起情感的能力。教会所用的书籍,讲道,举行圣礼的仪式,祈祷,唱诗等等中所需要的,乃是那能够深刻影响人心的。

这些工具,以往都被人们所称许,认为最优美最有益,最能促进恩典工具之目的。但近来一般人的味口,很奇怪地起了变化:那向来为人所称许赞美而能感动人的祷告与讲道,如今却反倒立刻引起大众的厌恶,鄙视,不快。

也许过去一般人(至少是普通人),在公共聚会中太注重奋兴布道;但如今大部分的人,似乎又趋于另一个极端。当然,有些布道的方法,可以激发软弱无知人的热心,却对他们的心灵并无补益;因为它们虽然能激动人的热心,却并不激发蒙恩的情感。但是我们在恩典工具中所处理的宗教事物,是按照它们的真正性质而加以处理的,使人对于它们有正当的领悟和正确的判断,那么,它们愈能感动人,无疑就愈好。

(三)若是真宗教大部分是在乎情感,我们就当知道,我们若不因宗教伟大之事大受感动,就真足以使我们在神的面前大为羞耻惊惶。因为从此就可见得我们是很少有真宗教。

神赐予人种种情感,与祂赐予人种种机能,有同一目的,那就是使人达到人生的主要目的,即神所以造人的伟大目的,使人皈依宗教。然而人间的普通现象,却是将他们的情感多用在世务上,而少用在宗教上!他们对一切属世的利益,外表的快乐,种种光荣名誉,以及一切亲友关系,都很关注,倾心,表示热诚亲爱;在这些事上,他们的心肠柔软,感觉灵敏,容易动心,深加关切,大受激动,奋力以赴;但他们一遭损失,便大感沮丧,若时运亨通,则快乐忘形。可是对来世的伟大事,大多数人是如何漠不关心,不受感动呀!他们的情感是何其迟钝!他们的心是何其刚硬沉重!在这些事上,他们的爱心是冷淡的,愿望是低微的,热忱是消忱的,感恩之心是稀少的。他们坐在那里,听见神在基督耶稣里长阔高深的爱,将祂无限亲爱的独生子舍了,为世人的罪作了牺牲,又听见神的圣洁无罪温柔的羔羊之爱,从临死的悲伤,如血一般的汗,大声的喊叫,和流血的心表明出来,为要拯救仇敌脱离当受的永火,享受那说不出来的永生光荣快乐;他们怎能竟如此冷淡,麻木,心中沉重,毫不介意呀!若情感不适于在这里发挥,那么适于在那里发挥呢?还有什么事情更需要我们来发挥情感呢?若不是在这种事上,还有什么更适当的时机,来发挥活泼有力的情感呢?还有什么摆在我们眼前的事,比这更为重大呢?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人惊奇吗?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与我们的利益有关吗?我们岂能想像那智慧的创造主,将情感植于人性中,使之运用于别的事上,而不运用于这种灵性的大事上吗?凡相信这些事为真理的基督徒,岂能这样想吗?

假若我们竟有应当发挥情感的时候,又假若创造主并非不智地将情感作了人性之一部分,那么,它们就当发挥在那些最值得它们发挥的事上。但是基督徒在天上人间,还能找到比耶稣基督的福音向我们所提出的事,更值得我们敬佩爱慕,热心向往,愉快盼望,热烈追求吗?福音不仅宣布了那最配感动我们的事,而且以极动人的方法将它们表明出来。那可称颂耶和华最值得我们景仰爱慕的荣美,在福音中是以人所能想像到极动人的方法表明出来的,因为它是从那有无限慈爱温柔,道成肉身,受死之救主的面貌上,辉煌地表明出来了。神羔羊的谦卑,忍耐,温柔,顺服,仁爱,慈悲,都是用我们所能想像得到的最动人的方法,表明给我们看。基督的这些德性,既都经过了极大的试炼,极高度的发挥,就有极辉煌的表彰;因为基督是在最动人的情况中,即是在祂最后受难的时候,由于祂对我们所存的慈爱怜悯,替我们忍受了那无可比拟说不出来的痛苦。那也将我们罪恶的可恨性极动人地表明出来了;因为我们从救主为我们的罪恶所担当的痛苦上,可以看出罪恶的可怕结果。那也极动人地向我们表明神对罪恶的恨恶,和祂惩罚罪恶的忿怒和公义,因为我们看出祂的公义如何严厉,不稍宽假,祂的忿怒是如何可怕,祂为惩罚我们的罪恶,如何叫祂所最亲爱的和最爱我们的救主受苦。神为拯救我们,为彰显祂的荣耀,在福音中将祂所安排的事启示给我们,使凡事都最能达于我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大大感动我们。所以我们若仍不大受感动,我们真该愧死!

第二部  论那不足以辨别宗教情感是否出自恩典的表记

或者有人念到刚才所说的话,而会自谅说:“我并不是一个没有宗教情感的人;每逢想到宗教的大事,我常大受感动。”他最好不要以自己有宗教情感为满足。因为正如我们在前面说过,我们不当指责或拒绝一切的宗教情感,以为真宗教全不在乎情感;照样,我们也不当赞成一切的宗教情感,以为人只要受了宗教的感动,他就真蒙了恩,得了圣灵救人的感力。所以,正当的办法乃是将宗教情感加以辨别。因此,我们现在要举出一些事,指明它们并不足以成为辨别情感是否出自恩典的表记。

一、宗教情感之激昂旺盛,并不足以成为辨别情感是否出自恩典的表记。

有些人易于指责一切激昂的情感。若有人表示非常热烈的宗教情感,他们就加以反对,不加深究,即指定那些情感是幻觉。但如前面所证明的,若真宗教确是很在乎有宗教情感,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断说,若人多有宗教,就必多有宗教情感;若真宗教在人心提得很高,那么,圣洁属灵的情感也必随之升得很高。

爱是一种情感,难道会有基督徒说,人不当极其爱神和耶稣基督么?难道有人说,我们不当痛恨罪恶,为罪痛心么?难道我们不当为所受神的慈悲,和神为拯救堕落的人所成就的大事,深深感激神么?难道我们不当热烈追求神和圣洁么?有谁敢说,他的宗教情感已经是够大了,所以敢说:“我没有受到宗教更大的感动,这并不足以使我谦卑;我对神没有更大的爱,对罪没有更多的忧伤,对我所蒙的慈悲没有更大的感谢,这并不足以使我抱愧”呢?有谁敢称颂神说,他从所听所读论到神赐下独生子为我们这些虫子和叛徒而死奇妙之爱,和基督为我们受死之爱,已经受了足够的感动呢?有谁敢祈求神不要使他再多被这种爱感动,因为高度的情感是不适当的,基督徒发热心,是不可爱的,和破坏真宗教的呢?……所以凡只因别人有很高度的情感就以狂热派相斥责的人,是大大犯了错误。

在另一方面:正统神学家公认,人可能把宗教情感提得很高,但是并没有真宗教。

二、情感对身体发生大影响,这并不足以表明它们具有真宗教的品质。

一切情感都多少影响人的身体。既如前面所提到的,按照人的本性和身灵的联系律来说,人心灵活泼有力的发挥,不能不对身体发生一些影响。身体是如此受心灵之影响,而身体的血液是如此随从心灵的发挥和动作,所以深切的思想没有不对身体和血液发生影响的。是的,一个附于身体的心灵,无论是想一想或动一动,若不使身体某部分的液体起些反应,那乃是可疑的说法。一般的经验都表明,情感的发挥,对身体特别有显然的影响。若是情感对身体都真有些影响,那么我们就很可以假定,情感愈大,而它们的发挥又愈强,它们对身体的影响也就愈大(若是别的情形相等的话)。所以情感极强烈的发挥,对身体大有影响,乃是无足为奇的。既然伟人的情感,可分为一般的和属灵的,所以这两种情感,都对身体发生莫大的影响,也是无足为奇的。由此可见,这些影响并不足以表明那产生它们的情感,是属乎那一种。

情感对身体发生大影响,这并不确实证明它们是属灵的;因为我们看见这种影响,常是由于对属世之事的情感而生,与宗教毫无关系。若是那从本性而来对属世之事的高度情感,能以产生这些影响;那么,我就不知道我们凭什么规律来断定说,那从本性而来对宗教之事的情感,不能产生同样的影响。

在另一方面,我也不知道我们凭什么规律来断定说,蒙恩的情感,若与本性的情感同样达到高度强烈的发挥时,它不能对人的身体发生大影响。从理性方面,我们并不能得着这种规律。我不知道我们有什么理由来说,人见了神的光荣,不应与人见了所罗门王的光荣一样,叫他的身体因受影响而昏倒。我们从圣经上尚未见到这种规律;在近来一切关于这类事的争论上,也未曾发现这样的规律。属灵的情感是大有能力的:我们在圣经上看见,基督徒身上有这种能力运行着(弗37);神的灵在他们心中乃是刚强的灵(提后17);而且神照着在他们心中运行的大能,成就一切(弗3720)。但人的本性是软弱的:圣经上说,血肉之体是非常软弱的,特别是不适于属天属灵的大事(太2641,林前154350)。本经题提到我们“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凡知道人的本性和情感的性质是什么的人,谁能合理地怀疑这种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对于我们这些如灰尘一般软弱的人,真是过于强大,以致叫我们承当不住呢?经上分明告诉我们,当人多发现神的光荣时,他们就因心意受了影响而身体承当不住;甚至人若看见它们,如同天上的圣徒一般,人的软弱肉体就不克承当,所以,无人能看见神,而仍能存活。世上的圣徒对神的荣美所有的认识,和从此而生的圣洁情感,是与天上的圣徒所有的同一性质,同一种类,只是情势不同,程度不同罢了。神在今世所赐予他们的,乃是叫他们预尝天上的福乐,且是将来得基业的一种凭据。谁能限制神,规定祂所赐人的这种凭据的度量;谁能说祂将未来的赏赐给他们,只能这么多,而不能多给呢?既知神在圣经中教训我们说,全部的赏赐会立刻除灭身体,我们就总不要限制全能的神说,在今生将这赏赐的凭据给人时,祂不当给得太多,以致少微有损于人的身体;其实神并未在何处如此限制祂自己,我若想要这样限制祂,那岂不是太胆大了吗?

以下略去三至十二论那些不足成为辨明情感是否出自恩典的表记:即三,人热烈大谈宗教;四,情感并非由自己所激起;五,宗教情感与经文突然奇妙地一同涌现心头;六,宗教情感中有爱心;七,人连续发生各种宗教情感;八,安慰与喜乐似有一定地相伴随;九,宗教情感使人多费时间在宗教上并热心于崇拜;十,宗教情感使人多用口称颂神;十一,情感使人有特别的自信力;十二,人讲述宗教情感,很是动人。

第三部  论那足以辨别真正圣洁出自恩典之情感的表记

现在我要提出一些足以分辨属灵出自恩典的情感与相反的情感的表记。(爱氏在引言中说,这些表记,虽有其用处,但不能使我们把别人的宗教情感的真伪分辨出来,甚至不能把自己的宗教情感的真伪分辨出来,如果我们缺少恩典的话。)

一、真正属灵出自恩典的情感,乃是由超自然神圣的灵感在人心中运行所产生的。

我要进而解释这话的意义,借以分辨属灵的与不属灵的情感。

我们发现真圣徒,即由圣灵成圣的人,在新约里面被称为属灵人。新约称他们之属灵,乃是他们的特性而因此与未成圣者有别。这是显然的事,因为那些属灵的人与属血气的人不同。哥林多前书(21415)将他们彼此分开,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圣经说明所谓属血气的人,即是指恶人,或未蒙恩的人而言;因此使徒犹大在他书信中四节讲到那些偷着进来的恶人,在十九节又说:“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这位使徒认为这些人的行为其所以如此恶劣,就是这个缘故。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1)中又将属灵的人与属肉体的人对比,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的;”那就是说,他们大都是未成圣的。所谓属肉体的,保罗是指败坏未成圣说的,这是由罗马书(72581491213);加拉太书(51626);歌罗西书(218)十足表明了。既然这些经文所谓属血气属肉体,都是指未成圣而言,那么,所谓属灵的,无疑就是指成圣蒙恩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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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赐圣灵给真圣徒,永久居住在他们里面,作为他们新本性的原则,来感动他们的心,且作为他们生命和行为超自然的神圣泉源。经上认为圣灵不仅有时感动圣徒,而且住在他们里面,把他们作为祂的殿,祂的居所,和永久的住处(林前316;林后616;约141617)。经上又说,圣灵与人心灵的机能是如此密切相联系,祂也成了人的新本性与新生命的泉源或原则。

所以加拉太书(220)说,圣徒现在活着,乃是基督在他们里面活着。基督借着圣灵,不只是在他们里面,而且是在他们里面活着;所以他们是靠基督的生命而活着;祂的灵与他们联合,作为他们生命的原则;他们不仅喝活水,而且这活水要在他们心灵中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414),这样就成为他们生命的原则。这里所谓活水,这位福音书作者说明为神的灵(73839)。公义的太阳光辉,不但照在他们身上,而且也灌输给他们,使他们也发出光来,成为那照在他们身上的太阳的缩影。真葡萄树的活力,不仅注入他们里面,像树液注入器皿中一样,而且像树液从树干注入枝子一样,作为生命的原则。神的圣灵也是如此灌输给圣徒,与他们联合,所以他们是从圣灵得名,而称为“属灵的”。

反之,神的灵虽然可以在各方面影响属血气的人,但是因为圣灵并未曾灌输给他们,作为他们内在的原则,所以他们并未能从圣灵获得属灵的性情;他们既未与圣灵成为一体,圣灵也就不是他们的。光固然可以照到一个黑体上,而那黑体虽为光所照,只因那光未曾成为那黑体发光的原则,所以不能叫那黑体发光,因此那黑体不能从光得名,而称为光体。同样,神的圣灵若只运行在人的心灵上,而不进入人的心中,成为人内在的生命原则,就不能称那心灵为属灵的。正如一个黑体虽然有光照在其上,但它仍然黑暗,它就可说是没有光明;同样属血气的人,是被称为“没有圣灵的”(犹19节)。

(二)圣徒和他们的美德所以被称为属灵的,另有一原因,也是主要的原因,那乃是:神的灵既住在他们的心灵中,作为他们生命的原则,就产生那些足以发挥祂本性,并足以把祂自己赐给人的效果。圣洁是神之灵的本性,所以经上称祂为圣灵。圣洁既有神性的甜美,所以圣洁就是圣灵的固有性,正如热为火之固有性,芬芳是那膏油之固有性——这膏油在摩西的律法上,乃是圣灵的主要表记。我甚至要说,圣洁乃是圣灵的固有性,恰如芬香是那膏油的固有性一样。神的灵住在圣徒心中,就如生命的种子或泉源一样,竭力发挥祂芬芳神圣的本性,使人的心灵得以分享神的荣美和基督的喜乐;这样,圣徒因与圣灵相通,就与圣父和圣子耶稣基督真实相交。圣徒心中所有的恩典,虽然非常微小,却是与神的圣洁具有同样的性质;正如钻石所反射的太阳光辉,是与太阳本身的光辉一样,不过微乎其微而已。所以基督说,“凡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那即是说,圣徒心中所有的恩典,是与圣灵同一性质,所以很恰当地称为灵性;照样,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从败坏的血气生的,就是败坏的血气。

但神的灵决不这样影响属血气的人之心。虽然祂在多方面影响他们,然而祂决不将自己的本性灌输给他们。诚然,圣灵的作为从不违反自己的本性,无论对圣徒或对罪人都是如此。但神的灵可以照自己的本性运行在人身上,而仍不至于在他们内心的运行中发挥自己的本性。神的灵可以运行,使祂的作为与自己的本性相符,然而祂可能毫不把祂的固有性,灌输给人。例如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这个作为并不与祂自己的本性相违背,然而祂并未将自己灌输在那作为中,所以祂那在水的运行中,并不具有祂自己的本性。所以圣灵可以多方运行于人的心中,如同运行在无生物上一样,而并不将祂自己灌输给他们。

这样,不但圣灵与承受祂运行之人的关系,是有异的,而且圣灵运行的本身及感力与所生的效果,更是非常迥异。所以不但那有神的灵住在心中的人,是被称为“属灵的”,而且圣灵在他们里面所产生的品性,情感,与经验,也是称为“属灵的”。它们是与一个还属血气的人所有的,在类别上都迥然有别,也与一般世人或魔鬼的作为都不同。这是最高的属灵作为,所以它是特别属乎神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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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所说,可见圣徒所受的恩感和所经验圣灵的感动,是完全超乎本性,与世人从发挥自然原则所能在自己里面找着的完全不同。它们不是人们将那些自然的原则加以改进,提到更高的程度,或加以组合,所能得到的;因为它们与凡属血气的事物和属血气的人之经验,不但在情势上和程度上不同,而且在种类上也不同,更且它们有着无比优美的性质。这就是我所谓出自恩典的情感,是由超自然的影响而来。

由此可知,圣徒心中由圣灵的救赎影响所生的各种蒙恩的情感和运行,使他们心中有一种新见解或新感觉,是与他们在未成圣之前心中所有的一切,在性质与种类上都完全不同。因为若是神凭祂的大能,产生一种不但在程度与情势上,而且在性质上,都是新的事情,一种不能靠改变,提高,组合,或加增原有之物而产生的新的事情,换言之,若是神在人的思想,感觉,和意识方面,产生这样一种新的事情;那么人所感觉到或意识到的,就无疑是一种崭新的事情,而人的心里就有了玄学家所谓一个新的“单纯观念”。若恩典乃照以上所说的,是一种完全新的原则,那么恩典的运行也就必是一种完全新的运行,若是人在心灵中感到一种新的运行不是心灵以前所曾知道的,又不是心灵将原来所感到的事物加以改进,组合,或调整所能产生的;那么我们即可以说,我们心中有了一种完全新的见解或知觉。在这里我们的心灵有一种新的属灵感觉,或说,一种新的见解或属灵知觉之原则,在性质上与心中以前任何种知觉完全不同,正如味觉与其它感官不同一样。一个真圣徒将心中的这种新感觉运用在属灵神圣的事上,他所感到的事物,是与属血气的人所感到的完全迥异,正如人尝到了蜜味的甘甜与人只由看见蜜所存的观念完全不同一样,所以一个成圣属灵的人所有属灵的感觉,与属血气的人所有的感觉彼此迥异,不是如人与人中间的同一个感官有互相迥异的感觉一样,而是如一个感官与另一个感官有互相迥异的感觉一样。因此圣灵使人重生的作为,经上常比为圣灵赐人新的感官,就是赐人眼睛能看,耳朵能听,或说使聋子的耳朵得开,瞎子的眼睛得见,使人从黑暗中转向光明。因为这种属灵的感官是极高贵优美的,假如人没有它,其他一切的感官原则和才能,就都是徒然无益的;所以圣灵将这种新的感官及其果效赐给人,经上就比为叫人从死里复活,作新人。

这种新的属灵感官和随之而来的新意向,并非是一种新才能,而是人性的新原则。我用原则一辞,乃是因为没有更妥当的说法。这里所谓人性的原则,乃是指那置于旧的或新的人性中,作为发挥心灵中才能的基础而言,或说是指行动属自然的习惯或基础而言,使人有能力和意向去发挥才能,以致这种发挥即可称为他的本性。这样,这种新的属灵感官并不是一种新的理解才能,而是在心灵本性中所置下的一种新基础,使原有的理解才能有一种新的发挥。这样,那跟着这新的感官而新来的圣洁心性,也不是意志上的一种新才能,而是在心灵本性中所立的基础,使原有的意志才能有一种新的发挥。

圣灵在属血气的人心中运行时,只是在他的原有本性上动工,来帮助,改良,或加深印象,而并未赐他新的属灵原则。所以当神的灵给属血气的人异象时,祂只使用一种已有的自然原则——例如在巴兰身上直接激发他属视觉的现象——而并不赐他新的感官,也并无任何超自然属灵的圣神之事,存乎其间。所以神的灵若在人醒时或梦中,以一种官能所可感觉的外表现象,如声音,颜色,或形态,印入人的想像之中,那只是激发人自然的原则和五官中所原有的观念而已。所以,神若向属血气的人启示任何奥秘之事:例如一种将来为他所要见到或听到的事,这并非灌输或发挥新的属灵原则,或赐予由任何新的感官而来的观念;而只是以非常的方式,把将来所要听见与看见的事,印入他的脑中。所以神的灵通常在罪人心中所有的感力,不过是协助自然的原则,较它们本身所能作的,作得更有效而已。如是神的灵用祂的普通感力,可以帮助人的自然才能,正如祂协助了比撒勒与亚哈利亚作帐幕巧妙之工(出3116)。祂也可以在政治上协助人的自然才能,并增加人的勇气或别的才能,有如经上所记,祂将祂的灵赐给七十个长老(民1125),和扫罗(撒上109),使扫罗另有一颗心。神也大大地协助属血气之人的理性,使他们理解俗世之事或宗教的教义,且使人对宗教之事的了解和意见,在许多方面,更加明白,却仍然不将属灵的感官赐给他们。所以在属血气的人发生觉悟一事上,神只协助那作自然原则的良心,使之更能作本来所能作的。良心自然使人明白是非,并且向人提示是非与其结果之间的关系;神的灵帮助人的良心在这方面更加明白,帮助良心胜过世俗之事和其情欲使人麻木的影响。圣灵还在其他许多事上运行,协助并感动人的天良。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感动和改善人的本性,而并没有什么超自然和神圣的地方。但当神的灵以属灵的感力运行在圣徒的心中时,祂乃是以新的而且超自然和神圣的原则加于他们,这些原则真是成为一种新的灵性,较属血气的人心中所有的高尚优美得多。

根据以上所说的,就可知道一切属灵的和由恩典而来的情感,都有心中的知觉,观念,或意识相伴随,并且是从它们而起。这种情感,在性质上是与一个属血气的人心中所有的迥异,是他所不能认识的,也是他不能想到的(林前214);他不能知道它,正如一个没有味觉的人不能知道蜜的甜味,一个聋子不能知道优美的曲调,或一个瞎子不能看见彩虹的美丽一样。

但我们必须注意两件事,才能正确了解这个道理。

1)在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任何有关属灵情感的事,并不都是新的,都与属血气的人所能想到所能经验的完全不同的。出自恩典的情感与普通的情感,也有些相同之点。它们在许多情形上,附属部分上和效果上,是相同的。例如一个圣徒对神之爱,与人对至交所感到自然之爱,有许多相同之处。人爱神,就渴望荣耀神,讨神的喜悦;正如属血气的人爱朋友,就渴望荣耀朋友,讨朋友的喜悦。人爱神就叫他喜欢思想神,也喜欢留在神面前,又喜欢听从神,欣赏神。人有了爱朋友的心,也是如此。还在许多其他的事上,二者也是相同的。然而圣徒对于神的可爱所存的观念,以及他对那作他爱之精髓的观念所存的喜乐,乃是独特的,与属血气的人所存的或能想像的,都大不相同。即令在那些似乎相同的事上,也有独特之处。属灵的爱和属血气的爱,都使人渴慕那爱的对象;但这二种的渴慕并不相同。爱神的人在心灵中所感到属灵之渴慕,是与一切属血气之渴慕完全不同的。属灵之爱与属血气之爱,对所爱的对象,都生喜悦之心;但所感到的喜悦却大不相同。属血气的人对于属灵的情感,也许有种种不错的概念,对其中的核心所在,却毫无了解,正如一个生来瞎眼的人,不辨颜色一般。

这个道理可以表达如下:假如有两个人,一个人生来没有味觉,一个人生来就有,后者喜爱蜜糖因为他知道它的甜味,就极喜悦它;另一个人则喜爱某种音调及色彩;他们的爱,有许多共同之点:爱使他们都对所爱之物,发生渴慕与喜悦,而在缺乏所爱之物时,即生忧戚之感等等;但尝过蜜的味道的人,知道蜜的甜美之感,与另一个人所有之感,是完全不同的;他从蜜中所得到的喜乐,也不是另一人所能想像的。他们两个人也或者喜爱同一样东西,即如一个佳美的水果:一个人喜爱它的美丽悦目,又喜爱它的甘甜可口,这是因为他不仅看见了它美丽的颜色,而且知道它的美味;另一人则完全不知它的美味,只因见到它的美丽颜色而爱它。在许多方面,双方似乎有相同之点:双方都爱,都要,都喜悦;但一个人所爱,所要和所悦,与另一人所爱,所要和所悦,完全不同。属灵的人之爱和属血气的人之爱中间的差异,也与此相像,不过有一个不同之处,那就是,这两种人在属灵的事上所见到的优美之差异,较比那两种人在佳美的水果上所见到的优美之差异,是大得多了;在另一方面,差异并不必是那么大,那就是因为属灵人也许具有一种属灵之感,能辨别那神圣的特殊优美,但只有一个很小的起始,而且是很不完全的起始。

2)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注意,属血气的人也可以有种种宗教的领悟与情感,在许多方面,是为他感到很新鲜希奇的;是他以前所未曾想到的;然而他所经验的,丝毫并非是一种新本性之发挥。他的情感也许是很新的,达到了一种非常新的程度,有许多新的情形,在其中有自然情感新的合作,并有观念一种新的组合。这也许是由于撒但大有能力的影响和某种极大的错觉所产生;但这不过是人性受了非常的激动而已。好像一个穷人,一生住在茅舍之中,除他出生的无名村庄外,从未见过世面,若一旦被人戏弄将他送到一座宫廷中,披上皇袍,坐上宝座,头带冠冕,为文武百官朝拜,使他相信他如今作了皇帝;他心中所发生的观念和情感,在许多方面,必是很新的,是他从来未曾想像到的;但这一切都不过是将自然的本质特别激发,将他本性所有的观念从新提高,变化,混合而已;这并不是赋给他一种新感官。

总而言之,一切真正出自恩典的情感,显然都是由圣灵特别的感动而起,在圣徒的心中发生一些与属血气的人所经验的完全不同的感应,所谓不同,不但是在程度和情势上,而且也是在整个的性质上;所以属血气的人不但不能经验到与属灵的人相同的事,而且所经验到的,乃是非常不同而远逊于属灵之事;人或魔鬼的能力,都不足以产生与灵同类同性的事。

我之所以详论此事,乃是因为它很关重要,也很有用处,能帮助我们揭发撒但用许多虚妄的宗教情感所施的诱惑——恐怕历代教会中常遭遇到这种诱惑——又能帮助我们解决许多关于圣灵的作为和真恩典之性质的教义问题。

现在我们把这些事应用到本题之宗旨所在。

根据以上所讨论的,可见有许多人在心中所有关于神,或基督,或天堂,以及其他有关宗教之事的想像,都不是属灵的或有真蒙恩的性质。虽然这些事也许与灵性之事相联相杂,然而它们本身与属灵的或蒙恩的经验毫无关系。

为求使普通人了解起见,现在我要讲明何谓想像上的印象和观念。所谓想像,乃是指心中对于那不在场而因此不为五官所感觉的外物,能构成概念的才能。它之所以称为想像,乃是由“像”字引伸而来,意指心中对于不在场的外物(甚至对不在场类似之物)所能构成的“像”我们用视,听,嗅,味,触五官所感觉的事物,都是外物;每逢人的五官未尝真正见到,听到,嗅到,尝到,触到这些事物,而只是心中对这些事物存着一个观念或像,那即是对它们有一种想像。而这种观念即是想像的观念。这种观念一旦坚牢地印于心上,而心中对它们的像也很活跃,好像是被人真看见,听见,嗅到,尝到,触到一般,那就称为刻在想像中的印象。例如色彩和形态,都是视官所能见到的外物;而人一旦对任何色彩,形态,或相貌,对视官所见的光或暗,对纸上所作的符号,即如写在书中的字句,心中存着一种栩栩欲活的观念,那即是想像,或说是对肉眼在别时所见的事物,存一种想像上的观念。又如我们凭别的官能,对一种事物,例如声音,言语,抱一种观念,这只是对外物抱着一些观念,即是对用听觉所识之物抱着一些观念,因此就有了想像。当这些观念活泼地印于心中,有如真用耳所闻,这即是在想像上有一种印象。我还可以用嗅觉,味觉,与触觉所及的事物,作为例证。

许多人一旦遇着这些事,即以为它们是属灵的发现。他们对某种外表的形态和美貌有了栩栩的观点,即称这是在心灵上看见了基督。有人得着了一种外表大光的印象,即称这是在心灵上发现了神或基督的光荣。有人想到基督钉在十字架上,血从祂的伤处流出,即称这是在心灵上看见了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并看见了祂的宝血所辟拯救之道。有人看见了主张开双手来怀抱他们,即称这是发现基督全备的恩典与爱。有人逼真看见天堂与基督坐在宝座上,以及圣徒和天使荣耀的行列,即称这是看见天堂向他们敞开。有人间常逼真看见一个容貌俊美的人,向他们微笑,即称这是心灵上发现并尝到基督的爱。他们也认为他们既然未用肉眼而只在心中见到这些事(甚至闭着眼睛,也可见到),这就足以证明这些事是灵性中所见到的属灵发现。同样,有些人在想像中听到话语,如同有人对他们说话,有时这种话语是经上所有的,有时是别的话的话语;他们就认为这是基督对他们说安慰的话。他们称这些事为基督在内心的呼召,心灵听见基督的声音,心中有圣灵的见证,和对基督的爱所得内在之证据等等。

普通一般不深思熟虑的人,容易误解这些事为属灵之事,因为属灵的事既是眼所不能见手所不能指的,我们就只得用象征的话来表明,借用外在有形之物来指明。所以我们以“光”来称呼那对属灵之事的明白领悟。我们在判断和意志上信服基督在福音中的道,我们即称之为“在心灵上听见了基督的呼召。”圣经本身即充满了这种比拟的说法。人们既时常听到这种说法,既认为自己必须张开眼睛来发现属灵的事并看见基督在祂的荣光中,既有内心的呼召等等;他们便愚妄地期待着一些外表的发现。和想像上的现象出现,他们一旦具有它们,就相信如今他们的眼睛开了,基督将自己向他们显现了,他们是祂的儿女;因此他们就非常兴奋,满以自己的救恩和幸福为乐,由是心中立刻产生许多激烈的情感。

但非常明显的事乃是:这种观念并没有那已由我们证明蒙恩的经验所必有的神圣属灵之点。这些外表的观念,与靠本性所有的,在性质上并不完全迥异,倒与我们靠人性较低能力中的五官所得到的是同一种类。它们不过是对可知觉外表事物的观念,并无异于我们靠那与禽兽所同有的五官所得的(其不同处,不是在程度上,而只是在情况上)。我们若以为灵感不过是由人与禽兽所同具的五官而得来的想像或思念,那乃是对灵感存一种卑下可怜之见;这就不啻是将基督或心灵中的神性,贬降到禽兽的地步了。人的心灵并不需要任何新的原则,便自然有能力来接受这些外表的观念。一个属血气的人,与重生的人一样,对于不在场之各种声色形态,本来即能具有一种逼真的观念;所以它们并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地方。经验充分告诉我们,那使人更有这种活跃强烈的想像之见的,并非是进步了或完成了的人性,反而是一个人在身心软弱,心神不宁时,才更容易发生的种种幻觉。

至于真的灵感,不但是在达于人心的方法上异乎寻常,而且是在感觉本身上也与人的自然感觉完全不同;这是我们已经表明过的。但是这些外表的观念,虽然有时是异常地达于人心,然而其本身并不因此就要好些;它们与人靠官能所得到的,也并没有不同,既不是属更为高尚的一种,也没有更优胜之处。例如现今人心目中看见基督悬钉在十字架上流血,比基督的仇敌犹太人站在十字架周围用肉眼所见的,并无更优胜之处。现今人在想像中所见到的神的光荣,比昔时邪恶会众在旷野西乃山用肉眼所看见的主的荣耀,并无更优胜之处;比审判日千百万被咒诅定罪的人所要看见的基督的荣耀,也并无更优胜之处;其实他们所要看见的主的荣耀,比今日人想像中所看见的主的荣耀,都更为活跃万倍。人在想像中所看见的基督,比罗马教人在他们的教堂中所看见美丽动人的基督像,并无更优胜之处(虽说他们心中接受这观念的方法,也许不是这样坏);他们所有的情感,若主要地是建立在这种想像上,比无知的人因看见神像所常产生的热烈情感,也并无更优胜之处;其实后者的情感有时是极大的,当神甫们用种种巧技,使那些神像能动,能言,能哭时,就尤其是如此。人们接受这些想像之念的方法,并不能改变观念的性质;不管它们是由什么方法接受的,仍不过是些外表的观念,或外表现象的观念,因此并非是属灵的。更且,人若因至高神的权能直接临到心里,而实际接受了这种外表的观念,还是不足使其成为属灵的,它们仍只是神的灵的一种普通作为。这由巴兰的故事显明了。神亲自将耶稣基督很清楚地向他显明为那“出于雅各的星”,这即是在他魂游象外,“得听神的言语,明白至高者的意旨,看见全能者的异象”的时候(民241617)。然而,他并不是在灵性上发现了基督;当日的巴兰只是一个属血气的人,那“晨星”并未曾在他心灵中出现。

正如这些外表的观念与属神或属灵之事无关,而且属血气的人毋须有任何新的本质,即能产生它们,同样,它们的产生,并不像以前所说真正恩典的产生一样,必须有神光荣的能力,来独特无比地加以发挥运行。它们似乎并不是魔鬼的能力所不及的。将思想提示给人,一定不超过撒但的能力范围,不然,他就不能引诱人犯罪。若撒但能将任何思想或观念向人提示,那么,他将外表事物的印象或观念向人提示,就必不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因为它们是最低下的一种观念。身体只要得到印象,属动物的本能只要受到刺激,脑中只要受到影响,这些观念便可产生出来。充分的经验确实证明,人的身体一有改变,即足以在心中激起想像的观念;例如人发高热及心境沉郁时,常会如此。这些外表的观念,远逊于心灵更合理智的发挥,正如人的肉身不如人的心灵一样高贵。

这些对外表现象的想像,不但不超出魔鬼权能之上,而且一定是魔鬼所能激动,而且常时激动的。那为魔鬼借谎言之灵在古时假先知的梦中或异象中所激动的,乃是这种外表的观念(参申131;王上2222;赛287;结137)。当外邦祭司和行魔术和邪法的人看见异象或魂游象外时,魔鬼常激起这种幻象;当魔鬼将世上的万国和万国的荣耀都指给基督耶稣这人看时,这些国度并不真在眼前;魔鬼不过是在祂心中激起幻象而已。

那么,若是撒但或任何受造者在人的心中能构成幻象,便没有任何一种幻象可以作为神的权能之证据。将人的形状呈现给想像,正如将任何东西的形状呈现给想像一样,并不需要神的权能。在人的头脑中形成一种东西的形色,不比形成另一种东西的形色,需要更高的一种能力。将人身体的形状呈现,并不比将木块的形状呈现,需要更光荣的能力——即令那是一个很美丽的身体,面带笑容,伸张双臂,从手足和肋旁有血流出来。那种能对想像呈现黑色与阴暗的能力,也能呈现白色与光明;那能在纸或画布上描绘一草一木的才能,也能更进一步描绘一个有美丽尊荣之人的身躯,或是一座铺着黄金,充满光亮,没有荣耀宝座的辉煌之城。所以那在人的头脑中描绘这一切的,无非是同一种能力。那能将墨水着在纸上的能力,也能着在金叶上。所以,若我们以为魔鬼有能力在人的幻想上有所呈现(这是无可疑的,凡相信魔鬼与人发生往来的,从不疑问这事),那么,一种受造的能力,显然就可以及于心中各种想像。由此可见,这些事都并不像那被证明为真出自恩典的经验一样,有属灵超然神圣的地方。虽然外表的想像,由于人的体质,时常多少陪衬着属灵的经验,然而这些想像并不是属灵经验的一部分,正如血循环,脉搏跳动不是属灵经验的一部分。虽然强烈的蒙恩情感,由于人处在现阶段肉体的软弱中,尤其由于有些人在天赋上缺欠,无疑在想像中激发逼真的幻象;然而那些以想像作根据所常有的情感,乃只是自然的,普通的。因为它们不是建筑在属灵的基础上,因而与蒙恩的情感完全不同。后者如同我们所证明的,乃是由圣灵的运行所产生的。

这些想像时常将人属血气的情感提到非常高的程度,这是原不足为奇的。因为那些有这种想像的人,往往有一种无知而固执的信心,认为它们是伟大耶和华向他们心灵的直接显现,借以证明祂对他们特别施恩。

再者,根据以上所说所证明的,既然恩典在人心中的运行和影响是属灵的,超然的,神圣的,那么,人心中无意中想起经上的话语,这并没有什么属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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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省略的各节大意如下:二,出自恩典的情感喜爱属神的事,是因着它们的本身可爱,而不是因着个人的利益;三,那对属神之事激起圣洁情感的,乃是这些事道德上的优美;四,出自恩典情感,是从受了光照的心里发生;五,出自恩典的情感,有对神真理的确信伴随;六,出自恩典的情感,有属福音的谦卑相伴随;七,出自恩典的情感,有性情的更变相伴随;八,出自恩典的情感,自然地产生仁爱,温柔,安宁,饶恕,慈悲;九,出自恩典的情感,使心里柔和;十,出自恩典的情感,具备优美的和谐;十一,出自恩典的情感,使人渴望更求属灵的长进;十二,由恩典来的圣洁情感,在基督徒的行为上开花结实。)

我的意思是说,这些情感能使信徒的行为一生都服膺基督教的规律。

这包括三件事:第一,信徒在世的行为,都服膺基督教的规律。第二,信徒认为这种圣洁的行为,是超乎一切事工之上;他以此为首,专心一志,以最高的热诚努力赴之;所以我们可以说,他是以实践宗教为主要事工。第三,信徒坚持这种信行,直到人生终止,所以我们可以说,宗教不只是他在某些时期内的事务,例如安息日,或某些特别节期,或一月,一年,或七年的事务,或在某种情势下的事务;而是他一生的事务;这是他还活在世上的时候,在一切的变迁与试炼下,都由他恒忍执行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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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恩典来的情感所以有此种趋势与效果,其原因已从本文前面所讨论的许多事上表明了。

原因就是:由恩典来的情感,是由圣灵的感化而来,意思是,那把它们发出来的内在原则,乃是神圣的,是神所赐的。这样,信徒分享神性,他有基督活在心中,有圣灵住在内心,与他心灵的才能合而为一,作为他生命的内在原则,使他运用那些才能时,发挥圣灵的固有性。这就足以证明,真正的恩典何以有这种活动,能力,和效果。难怪凡属乎神的,就是有能力,有功效的,因为全能者是在他一方面。若神住在人的心中,与人的生命打成一片,祂就要借祂运行的功效来表明祂是神。基督住在一个圣徒的心中,并不像一位在坟墓中或不作什么的死救主,祂却从死里复活了,以圣徒的心为殿。因为基督一旦施救恩住在人的心中,祂就在那里活着,按照祂在复活时所得生命的无穷能力来运行。所以凡领受基督受苦所赐恩惠的圣徒,都能认识并体验到祂复活的能力。那成为人心中恩典之源的基督之灵,莫不发挥生命,能力,和行动;正如经上所说:“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4);“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帖前15);“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林前420)。所以那些与得救有关的情感,虽然不像其他情感常大张声势,然而它们却有一种奥秘坚实的生命和力量,足以夺回心意,使它顺服基督(林后105),使它完全恒久归向神和圣洁;正如诗篇(1103)所说:“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甘心。”这样,圣洁的情感要在人的一生中,操统治之权。一座塑像可以活像一个人和一个美男子;它甚至在人的眼中,好像是一个活泼有力,生气勃勃的人。不过它里面没有生命,没有力量;所以它不能作什么,不能成就什么,也没有行动与其样子相应。假的现象和情感并不能深入人心,达到人行为的源头,而加以统治。种子撒在石头地上,土既不深,生根不固,就无法结果子。但出自恩典的情感才能深入人心,把握内心深处的生命和行动之源头。

真敬的能力,在敬见诸实行上表明出来。这种敬的果效,正是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后书(35)说到“敬的实意”时所指的;因为他在那里特别讲到有些自命为虔诚奉教的人,是怎样显然缺乏实行。所以保罗说他们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诚然,敬虔的能力首先在人的心灵中发挥,是在于人心那由恩典来的情感,达到了可知觉的和活泼的活动;然而这能力的主要明证,乃是在乎圣洁情感的实际发挥,那即是说,它们要能统治人的意志,克服人的情欲与败坏,叫人胜过一切试探,困难,与横逆,而趋于圣洁。

再者,由恩典而来的情感,其所以在基督徒的实际行为上有这种发挥与效果,乃是由于它们的第一个客观依据,即是在乎属神的事具有超越优美可爱的性质。这是就它们的本身来说,而不是就它们与我们或我们的利益之关系来说。这就是圣洁的情感为何到处都使人有圣洁的行为。人在宗教上其所以有偏见,乃是因为他们在宗教上追求自己,而不追求神;他们信奉宗教,不是因为宗教本身的优美,而是为求自己的利益。凡为自己的利益而信奉宗教的,他就只照他所认为对他有利益的去信奉。但是凡因宗教的本身优美和可爱的性质而信奉宗教的,就信奉凡具有那种性质之事,而皈依整个的宗教。这也表明,这些情感为何要叫人时时毅然实行宗教。宗教符合私人利益之处,很可能随着时势的变迁而在许多方面大大改变;所以凡只为自私的利益而皈依宗教的,很可能随着时势的变迁而抛弃宗教;但宗教本身的优美性是不变的;它经过任何变迁,万世万代,始终如一,毫不改变。

由恩典而来的情感其所以产生圣洁行为,又是由于那作为一切圣洁情感之基础的特殊优美,那就是由于它们有道德上的优美,或圣洁上的美丽。难怪人为着圣洁而爱圣洁,就必履行一切圣洁之事。圣洁既为激励,吸引,并统治一切由恩典而来的情感之要素,难怪这种情感都趋向圣洁。凡人所爱的,他们就要拥有,与之合而为一,并且归属之。凡人所爱的美物,他们就要以之为装饰。凡人所喜好的作为,他们就必要去作。

上面关于神的教训和圣灵的引导所说的,就是以说明由恩典而来的情感,为何处处使人趋于圣洁。因为正如我们所说的,神的灵用祂神圣的教训和引导,叫人的心灵自然爱好圣洁之事,并厌憎不圣洁之事。

上面所述属灵知识的性质,也有同样的情形表明出来。这种作一切圣洁情感之基础的知识,是在于感觉到至高超然神圣之事的优美。这知识真使这些事显为超乎万事之上,并值得为人所选择所遵守。真基督徒一看见基督超凡的荣耀,就知道祂是值得跟从的;所以他们被吸引跟随基督;他们知道;为基督的缘故,值得抛弃万事。他们一见到基督的超凡和可爱,就非常乐意顺从祂,热忱努力服事祂,愿意为祂的缘故,不惜身历千辛万苦。他们所以对祂坚贞不移,是因为他们发现了祂这种神圣的优美,把它铭刻于心,不能忘记;无论祂到那里去,他们都要跟随祂,凡想要引他们离开祂的,必然徒劳无功。

由恩典而来的情感发为实际的行为,从所说的另一点表明出来;那就是,这种情感都使我们十分确信属神的事之真实性与确定性。难怪凡不十分确信宗教之事具有真实性的人,决不肯为那未曾确实相信的而受苦,决不肯热烈努力来冒千辛万苦,克制自己,毅然实践宗教。但在另一方面,凡十分相信那些事的真确性的人,就必让它们来统治他们的行为。因为神的道所启示的事,是如此伟大,无穷地超乎万事之上,人若十分相信它们,而行为却仍不受它们的影响所感动,过于一切,那乃是背乎人性的。

再者,圣洁的情感发为实际行为的另一个原因,乃在于人性随着这种情感所有的改变。人性若没有改变,人的行为就不会澈底改变。除非有好树,就不能结好果子。人不能从荆棘中采葡萄,或从蒺藜中摘无花果。猪可以洗干净,暂时干净片刻,但它的本性既未曾改变,仍要回到泥中去滚。本性乃是行为强有力的原则,胜过一切反对它的力量。本性虽可暂时强被约束,但至终要胜过那约束。它正如一道河流,虽可暂时筑堤拦堵,但若不竭其源头,就无法常常把水堵住,它终必从旧的水道或新水道流出来。本性之为物,较之一切属血气之人的悔改和公义的基础,更为坚牢永久。每逢一个属血气的人克制情欲,严格度宗教生活,表面似乎是忍苦,谦卑,热心宗教,那是违反本性的;这一切都是一种违反本性的力量,正如用力向着天空投上一块石子;但那力量必逐渐消灭,而本性还是全盛,终必占优势,石子必再向下降落。败坏的本性若尚未被致死,仍然存留在人里面,我们希望它不再管制人的行为,那乃是妄想。但是,若真将人的老本性致死,而赋予种属灵的新性格,我们才能希望人作新人,继续,直到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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